肉宅屋

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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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燕正在百花盛开的花园里荡秋千,如今,她恍若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丫鬟们帮她推起秋千,将她荡的高高的。典雅的素白衣裙轻飏,她象燕子一样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洒下银铃般的笑起。
    秋千愈荡高,她脸上神采飞扬的笑容便越大。
    见有客人来,她慢慢停下秋千。
    许是玩的太兴奋了,她玉腮酡红,宛若浮云一样的秀发蓬松,一双水眸左右微睐,眼泛娇波,曼妙身姿懒懒地轻倚在秋千绳上,微喘着,乌黑的鬓角和额间也有零零星星的汗意,恰如在娇嫩柔弱的花枝上缀着一颗颗晶莹的露珠。
    见她这副娇弱美丽的神态,若雪脑海里不期然的想起李清照那首《点绛唇·蹴罢秋千》。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戋刬金钗溜。
    和羞走。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三十岁的妇人,二十多岁的容貌,摄人心魄的美态中犹保有少女的一份娇憨,宛如一朵灿烂的牡丹,国色天香,颜如舜华,明艳不可方物。
    “三娘,雪儿,你们来了。”她一边唤着风三娘和若雪,一边伸出凝脂般的纤纤玉手,由丫鬟扶着下了秋千。接着微垂螓首,细心地检查着自己的仪容,看有没有什么不得体之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女人,清衣素颜,却无论是抬首,或低眉,都如同空谷幽兰一般雅致迷人。若雪觉得,她便不是自己的亲娘,她都要情不自禁的爱上她了。
    上前几步,拿出绫帕替她擦拭鬓间的细汗:“干嘛玩的这么疯?还当自己是小孩子啊。”
    薛燕抬头,有些羞涩地小声道:“看见秋千,没忍住。”
    况鸿霄隔着一段距离,负手在一棵垂柳下,锦衣玉服,长身玉立,浅眯着清亮照人的黑眸,动也不动地望着那个羞怯如孩子般的美丽少妇,胸中传来一阵阵陌生的悸动,令他半晌回不过神来。
    直到薛燕挽着风三娘向他打招呼,他才如大梦初醒,惊觉自己竟然看痴了!
    毕竟不是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了,不管心里翻涌着什么样的惊涛骇浪,脸上却一派温文尔雅,绝佳的礼仪让人挑不出半分错。他望着薛燕微微一笑,温柔如初:“打扰你荡秋千了,我来看看旺财训练的如何了。”
    提到旺财,薛燕瞬间绽放娇靥,偏头对着风三娘和若雪邀功:“我今天好好打扮了旺财一番,它现在可漂亮了。”又对况鸿霄笑道:“多谢小候爷的关心,旺财极是聪明,不费什么劲就训练好了。”
    况鸿霄感觉他每次看到这个女人,都如同初次一样,惊讶她有着惊人美丽的外表之余,心湖中还会泛起一层层的涟漪,扰得他心神不宁,寝食难安。
    此时,看着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目光扫过她成熟妖娆的玲珑体态,他喉头上下滑动几下,咽了咽口水,只觉天气变热了,热得他口干舌燥,心烦意乱。
    手脚伶俐的丫鬟去将日头高卧的旺财提来了。
    风三娘正和薛燕说着曲妍儿的病情,乍一看到睡在竹蓝子里的旺财,不禁瞠目结舌:“……这是旺财吗?”
    “是啊。”薛燕将旺财抱起来,一把塞到她怀里:“你看漂亮吗?我帮它弄的。”
    “漂亮……”你个头!风三娘抱着刚醒来的小狗,差点学若雪爆粗口。全身雪白,毛绒绒如一团雪球的迷你小狗,头上戴着粉红的蝴蝶结。这也就罢了,反正只会让小狗显得更加可爱,但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小狗雪白的皮毛上,会有那么多像胭脂一样,密密麻麻的小红圆点?
    这还是小白狗吗?整个一花里胡哨的小狐狸,幸亏旺财体态娇小,怎么看都还是超级可爱,不然风三娘非吓坏不可。
    “汪汪……呜呜……”旺财眨了眨一双黑黝黝、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风三娘怀里委屈的呜咽几声——它雪白的毛啊,被糟蹋成什么样子了!
    若雪哭笑不得,无奈地摸了摸旺财的头,检查它毛发上的红色圆点:“这不是……不是做胭脂用的红蓝花汁吗?怎么弄到旺财身上了?”
    丫鬟们在一旁捂着嘴,咭咭笑了起来。
    红玉红着脸道:“小姐,是红蓝花汁,奴婢们摘了一些,捣了汁,打算按小姐说的方法做胭脂,谁知燕夫人……她硬是要帮旺财把全身都涂上……奴婢们七嘴八舌,好一阵劝,才……”才让旺财幸免于难,只被涂了些小圆点,不然肯定要变成一只胭脂红毛狗。
    若雪望着薛燕,真心对她点了个赞:“姆妈,有创意,你真行。”
    由于临近五月,正是红蓝花开之际,花园里大片的红蓝花开,犹如大蓟般的红色,极是妍丽。若雪闲暇之余,便教丫鬟们自己制作胭脂。
    胭脂的做法是把红蓝花在花开之时整朵摘下,然后放在石钵中反复杵槌,红蓝花的花瓣中含有红、黄两种色素,淘去黄汁后,即成鲜艳的红色染料,也就是鲜艳的胭脂。
    旺财身上便是这种红色的染料,难怪旺财气的去睡觉了,敢情被人强迫染了发,它有苦无处诉,干脆一睡解千愁!
    薛燕一般不喜欢胭脂香粉一类,她好似对芬芳迷人的茉莉花情有独钟,常用茉莉花泡澡,熏香也喜欢用茉莉花香味的,身上也散发着幽淡的茉莉香味,极是好闻。若雪没想到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倒热衷于帮小狗打扮。
    “这应该洗得下来吧?”风三娘还是喜欢雪白的小狗,和薛燕打着商量:“如果洗不下来,我们把旺财的毛剪了,让它重长好不好?”
    “你不喜欢啦?”薛燕沮丧的垮下脸,有种创意不被人欣赏的失落感,闷闷地道:“我以为你会喜欢,不用剪啦,很好洗的。”
    “我没有不喜欢。”
    风三娘不忍见她郁郁不乐,斟酌着怎么宽慰她。摸着鼻子暗笑了半天的况鸿霄接口:“其实偶尔替旺财这么打扮,倒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你的法子是极好的。只是,三姐她觉得旺财是只孝顺的小狗,怕这么做对不住它的爹娘,所以才想恢复它本来的颜色。”
    一群人都看着况鸿霄,想听听他的说法。
    薛燕也一脸无辜,略带迷惘的看着况鸿霄。她没有开口,况鸿霄却能读懂她眼里的意思,眸光炙热地望着她,笑了笑,柔声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嗯,是我考虑不周,忘了旺财是一只孝顺的小狗了。”薛燕大为惭愧,忙不迭的和丫鬟带着旺财去洗澡了。
    风三娘对况鸿霄竖起了大拇指,觉得他这曲线救国的方法真是太好了。
    望着薛燕翩然远去的背影,况鸿霄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乌黑的眼眸掩下落寞,他煞费苦心,迂迂回回的来见她一面,结果和她没说到几句话,伊人就不见了。
    他这是不是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都说旁观者清,若雪在旁边默默看了片刻,又默默推翻自己前几天的话,这况鸿霄好像没有打退堂鼓……
    ※※※※※※
    是夜,卫离假公济私,以有账本需要若雪帮忙整理为由,将若雪接到自己的书房。
    书房也没外人,两人照例腻在一把椅子中,看账本是副业,谈情说爱才是重中之重。
    推开埋在自己身上歪传不休的卫离,若雪急促的喘着气,好一会儿才旁敲侧击地向他打听况鸿霄的情况。
    尽管她已经够小心了,卫离却敏锐地嗅出了一丝不同,立刻挑着漂亮的眉,眯起波光潋滟的桃花眼,醋气熏天地道:“干嘛打听他?我不是说过,他老的都可以做你爹了,你居然还不死心?”
    说着,他凑上去咬若雪的唇,恨恨地道:“叫你在我面前提别的男人!他老头子一个,又没有我好看,更没有我银子多,哪点吸引你了?就因为他送了一只贱贱的小狗,所以你的注意力便转到他身上了吗?”
    “你听我说完……唔。”若雪手脚并用的想推开他,柔润优美的双唇却落入他口中,被他重重的啃舐。
    更过份的是,他温热的大手,轻车熟路的往她衣服下摆探进,顺着她滑不溜手的细细腰身就往上而去。
    “住手。”
    这就是若雪想跟他在一起,又怕跟他在一起的原因。跟他在一起,他的疼爱和纵容,还有无微不至的关怀和重视,似父似兄,让渴望爱的若雪非常依恋他。但他同时还是她的男朋友,所以他一点都不浪费这个身份,无时无刻不忘索取身为男朋友的福利。
    卫离深邃的眼眸幽暗不见底,强烈的渴望令他浑身紧绷,早已意乱情迷,神魂相授,对若雪的抗议恍若未闻。反正若雪是他的,从头发丝到脚跟,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是他的,他无论怎么疼爱她都是天经地义的。
    亲她、抱她、抚弄她,是他疼爱她的方式。
    情到深处无怨尤,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但却绝不允许她将目光放在别的男人身上!
    直到若雪不重不轻的咬了他一口,他才恋恋不舍的分开彼此。
    卫离低喘不止,面如冠玉的脸上浮起两抹艳丽的红云,黑眸中水色迷蒙,微微荡漾,端地是风情万种,宛媚天成。
    他情急如火,沉溺其中颇有些不能自已,忍不住将头颅埋进若雪的颈窝里,用力汲取着她身上的少女幽香。
    若雪脸若桃花,艳若桃李,娇艳欲滴的双唇麻麻的,还有些疼,便伸手捶了他一把:“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你却只知道胡搅蛮缠,什么醋都吃,也不怕醋淹死你。”
    卫离发出又坏又性感的坏笑声,也不反抗,左右他占尽了便宜。
    “我哪里是注意他?我不过是觉得他看着姆妈的眼光不单纯,怕姆妈上他的当。”
    卫离闻言一愣,随即低低地笑了起来,他抬起头,用手指戳着若雪的额头,却又舍不得用力:“你啊,一天到晚胡思乱想些啥?况鸿霄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但他也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你放心好了。”
    “不是啊。”若雪皱着眉头,“我觉得这况小候爷极檀长温水煮青蛙,外表看着挺和颜悦色的一个人,却能让你不知不觉对他失去戒备和防御,他每走一步看似不疾不徐,却总能达到他自己的目的。”
    卫离伸手抚着她若描画好的眉,俊美无双的脸上露出怜爱的神情:“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怕姆妈和他接触的多了,会对他产生好感,到时白白伤心。”
    若雪点点头,沉默不语,薛燕现在是没有恢复记忆,所以才这样快乐。假使有一日她恢复记忆,还不知如何自处。况鸿霄什么的,都是那天上的浮云,若雪觉得她要未雨绸缪,早点防范于未然。
    “你不必担心,我们马上会回广陵,到时况鸿霄他便是想怎么样,也是枉然。”卫离胸有成竹,眉间自信逼人:“他便是想当你后爹,那也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
    “我们什么时候启程?”若雪不想在呆在京城,广陵山清水秀,又没有讨厌的凌经亘和钱氏,适合薛燕生活。
    卫离眼眸中星光点点,宛若琉璃折射出万点绚丽的光芒:“端王府牡丹宴的那一天。”
    若雪瞪着他默默不语,只有两天了,这家伙却瞒着所有人,真是太坏了有木有!
    卫离觉得她的表情太可爱了,忍俊不禁低笑起来:“好人,是不是又在心里偷偷骂我?骂我什么呢,说来我听听?”
    若雪都不好意思骂他了,这人,皮太厚,骂他是给他挠痒痒。
    与此同时,被若雪念叨的况小候爷也还未睡,手中拿着一物,在房中不紧不慢的踱着步,乌黑的眸中若深沉的夜幕,一眼望不到边。
    ------题外话------
    怪蜀黍怨念:我不是怪叔叔,这年头的小孩子真不好搞定,想当后爹有什么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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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 148 老房子着了火
    更新时间:2014-8-20 0:12:27 本章字数:8059
    况鸿霄手中拿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碧玉簪,在屋中徘徊踱步。
    他时而细细摩挲着簪身,时而放到鼻端轻嗅。闻到簪子散发着幽淡迷人的茉莉花香,他的嘴角不禁浅浅一勾,勾出一抹发自内心的微笑,令他清俊隽秀的脸庞更显生动迷人,说不出的好看。
    地上铺着光滑的大理石方砖,倪臻担心它们被主子磨穿,忍不住道:“主子,你这么来来回回的走,晃得属下头晕。”
    屋中的火烛灼灼燃烧,满室光明,况鸿霄的思绪被倪臻打断,抬眸看了他一眼,对他的头晕不予置评,继续磨砖。
    他这一眼颇耐人寻味。
    奈何倪臻生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比这更耐人寻味的目光他一样品味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无视主子的目光,直言不讳地道:“你看属下也没用;把地上磨个洞出来也没用,感情的事要讲个你情我愿,不能你看上了人家,便理所当然的认为人家也会看上你。”
    显然没料到心思粗犷的手下会说出这么富有哲理性的话,况鸿霄止住步伐,认认真真的打量着倪臻,仿佛不认识他一般。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论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还是对方嘴巴和两腮上那青青的短髭,都说明人还是那个人。
    “倪臻,你怎么不担心我把鞋子磨破?”况鸿霄指了指坚硬的地面:“反而替它们担心?是不是搞错对像了?”
    倪臻本来一动不动地任他打量,闻言,看看地上,又看看他脚上绣着飘逸云纹的锦鞋,个性至极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狐疑,也奇怪:“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你鞋子会破?”
    “切,还以为谁把你换走了,冷不丁说出那么深奥的话。”况鸿霄伫立在窗边,不再看倪臻,继续专心致志的把玩手中的玉簪。
    倪臻打架在行,智谋方面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但人都是有自尊心的,被主子蔑视,感觉自己自尊心受损了,便低着头,委屈地嘟嘟囔囔:“你堂堂一个小候爷,又不差银子,拾了人家的簪子也昧着不还……说拾到是给你面子,那天我都看见了,燕夫人的簪子又没有掉,只是有点松,你抬手便来了个顺手牵羊,偷了……”
    练武之人的警觉性一般都非常高,倪臻感觉到不对劲,赶忙闭紧嘴巴,并偷偷窥视了况鸿霄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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