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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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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都激动的站起来,开始望向出声的方向。
    只见说话的人是个壮汉,他还有另外一个同伴,现在端起糖水碗,挨个挨个的递到别人面前,让他们欣赏虫子。
    一条白胖的虫子躺在糖水里,已经被淹死了,混合着糖水的颜色,格外的诡异。
    壮汉还在痛心疾首的说:“我早就听说了糖水铺的名字,攒了好久钱才能过来吃一碗,竟然碰到
    这种事情!花了五文钱就给我们吃这个?!外面的茶水一文钱一大碗,又便宜又解渴啊!”
    “老板的良心呢!是不是有钱了就不管我们穷人的死活?让我们吃死也无所谓啊!”
    好家伙,小词一套一套的,如果林屿不是被他骂的那个老板,都想给他鼓掌了!多会煽动人呐!先是坐实了糖水有虫子,然后利用同样的身份勾起别人的同理心,最后再来一个仇富,一顿组合拳下来,很难有人不被煽动。
    “嗯?”白县令侧身稍微看了看,“你不出面管事吗?这两人可是在败坏你店铺的名誉。”
    “不急不急。”林屿很淡定,别人都上台唱戏了,总要让人把台词念完吧?
    再说了,康安也在呢,想必以他的本事,不在话下。
    白县令看他丝毫不慌的样子,于是也跟着安稳坐下,等待好戏登台。
    壮汉端着碗晃了一圈,极力的煽动,最后理直气壮的把碗一放,“赔钱,赔医药费,我要拿着钱看大夫!”
    “要是你不赔钱,我就拿着碗,好好的给你宣传宣传,是怎么店大欺客的!”
    壮汉话音刚落,其余的客人也纷纷说道:“对啊,得给个说法。”
    “那么大一条虫子呢!怪渗人的。”
    “我以后都不敢再来吃东西了。”
    乱哄哄闹嚷嚷,吼叫的,议论的,浑水摸鱼的,乱成一团,局面越来越不好收拾。
    “别说了!”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众人一顿,都朝着声响的来源看去,只见一个半大少年居高临下歪着脑袋,“冷静下来了吗?”
    原来他竟然站在椅子上,来弥补自己身高不足,康平环绕四周,很满意的看到大家都安静下来,等着他说话。
    控场的感觉很不错,他跳下来,“我是本店的店长,发生任何的事情我都能负责,有事,咱们好好说,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想闹事?衙门也不是做摆设的。”
    “现在能好好说话了吗?”
    壮汉被康平盯着,不由得后背冒起冷汗,怎么会有这么犀利,穿透一切的目光,好像他的所作所为,全都不被放在眼里。壮汉转身想逃,但是瞥见旁边的同伴,又升起一点勇气来。
    怕什么,不过一个小孩子而已!就算是有一点小聪明,他们还能敌不过吗?想到这里,壮汉重新组织语言,“你们想要不承认事实吗?虫子还在这里,明明白白的。”
    对比他的激动,康平闲闲的:“虫子当然在,但是,谁知道它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没准是从房梁上掉下来,又或者从谁的袖子里呢?”
    壮汉瞳孔一缩,难道他刚才看见了?不不不,不可能!他的动作很小心,又坐在靠外的位置,里面的人怎么可能看到?
    “你别想污蔑过,有话就说清楚。”壮汉的气势丝毫不弱,反驳道。
    康平拍了拍手掌,先吸引了所有食客的注意,“碰巧大家今天都在,也算是给我们做一个见证,俗话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怎么回事,就把道理慢慢讲。你既然说糖水里有虫子,好,那我问一问,你是端着碗就发现呢,还是吃到一半发现的?”
    壮汉谨慎的思考,这里面有什么陷阱?对了,他旁边也是有客人的,坐了多久旁边的人很清楚,至少也有一炷香,如果说一炷香都没发现虫子,是不是有点傻蛋?想到这儿他说:“吃到一半才发现的。”
    对,就是吃到一半,这样更容易恶心到人。
    扑哧!这可真是个纯纯的傻蛋!康平咧嘴一笑,勉强平静下来,“你确定?”
    “确定。”
    “不改了?”
    “这有什么好改的?”
    康平露出遗憾的样子,他随手从柜台上拿了一碗刚刚做好的糖水,展示给客人看,“这是我们刚做好的糖水,是个浅口碗,只要勺子一搅,里面有什么东西一清二楚,那么大一条虫子你能吃到一半才看见?你是青光散光还是白内障?是不是该找个医馆好好治一治眼睛?”
    壮汉这时候才发现,糖水碗的确很浅,那么大一条虫子,根本藏不住。
    壮汉的同伴挨了一记白眼,无辜的想,不是你让我找一条足够恶心的虫子吗?不大根本不恶心。
    “是,是我记错了,我拿到糖水后光顾着聊天,根本没动勺子,后来才看见的。”壮汉立刻想到合理的理由来,他还是有几分急智。
    “你又错了。”康平叹了口气,“这次不改了?”
    “我刚才就是记错了,什么改不改的?”壮汉依旧嘴硬。
    “你点的果子糖水,出锅的时候会撒上一点果干碎,在正中间。”康平依旧拿起他的道具碗,
    “还有一些冰粉,如果不是动过勺子搅和过,果干能够散的这么均匀吗?”
    “眼睛看错了还是脑子有问题,你自己选一个吧!”康平啧啧有声,“我还真的挺想赞助你五文钱去看大夫的,年纪轻轻眼睛就不好使了。”
    一连被揭穿两次,被一个半大孩子说的语塞,壮汉恼羞成怒,啪的一下把碗摔了,“你们的糖水就是有虫子,怎么样!”
    他甚至还能消灭证据,又能怎么样?
    “摔碎的碗,十文钱一个。”康平闲闲的强调,然后说,“你既然一定说虫子是我们后厨的,总要有证据啊。”他对着看热闹的客人说,“大家仔细想一想就知道,到底是我们店里有虫子,还是有人想要讹诈,自己带了虫子来呢?”
    这很明显吧?店主理直气壮,壮汉结结巴巴,众人的心态自然就会倒下店主这边。
    “对啊,这人看起来好可疑啊!”
    “我听着就有点奇怪,结结巴巴的。”
    大家一边倒的觉得壮汉有问题,康平却透过人群,看到康安给他比划的手势,心里马上有了底,大声的说:“你摔碗难道还想毁灭证据,没想到里面有一个最大的破绽吧?”
    他蹲下捡起地上的碎渣,把那条虫子摆在明面上,像是展示给壮汉看,也是展示给后面的衙役看。
    他刚才为什么要跟对方废话这么久?就是为了等着救兵来啊!
    “你如果快点承认,我还能放你一马,顶多是赔钱,如果还要坚持诬陷,咱们就只能去衙门里走一趟了。”康平十分遗憾的表示,自己真的手下留情了。
    奈何对方不领情,坚持要证明。这时候只能祭出最后一招了。
    他把虫子切成两半,然后把果干也切开,两边的截面都摆出来让大家看,这时候,总算有明眼人看清楚其中的关键来。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两样东西一起展示, 众人一起伸长脖子等候着。
    果干是烤过的,撒在糖水里增加风味,带着果子本身的颜色, 然后被红糖的颜色泡透了,变成淡淡的焦糖色。
    “这是煮过的果子,已经被染上颜色了,但是虫子呢?一点颜色都没有沾染上。到底是糖水里的, 还是后面有人扔进去的, 很简单判断。”康平淡淡说完,对着后面的人说, “大人也听清楚了吧?”
    “听的非常清楚。”衙役拨开人群,“走吧,跟我们回衙门一趟,好好的说个清楚。”
    康安站在衙役的背后,得意的比出一个v字,他可是在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然后从后门溜了出来, 一秒钟都没浪费的把衙役叫了过来, 就问厉不厉害!
    壮汉一看到堵在出口的衙役,心里就想着要完,这次该怎么脱身呢?跑掉可以吗?之后在改头换面?说不定可以躲过一劫呢?
    壮汉心里正打着这样的主意, 于是暂时没动, 任由自己被衙役推搡着, 拖延着时间, 打算等出了店铺人多时, 在浑水摸鱼逃跑。
    他已经准备好了, 却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从最角落的座位里, 站出来一个少年,一个中年,少年挺拔英俊,中年气度沉稳,很难想象他会出现在这样简单的铺子里。
    少年他认识,就是糖水铺真正的老板,但是中年...那不是本地的父母官吗?就算他们再孤陋寡闻,为了不惹到真正得罪不起的人,他们很有分寸。
    壮汉知道,这次是真的踢到铁板了,他们得罪了一个最不能得罪的人。
    逃跑的念头烟消云散,壮汉垂头丧气,束手就擒。
    他被抓住之后,康平跳了出来,“怎么了?我做的好吗?”
    “非常好喔,很有独当一面的样子嘛。”林屿给了摸头杀,换来超级大声的抱怨。
    “头发被弄乱了!”
    “康安也做的很好,搬救兵非常及时。”
    摸完两个弟弟的头,林屿才想起来白县令还在,有点失礼。
    “没关系,先关心家里人是很正常的。”白县令笑眯眯打量着两个弟弟,“说起来我家的孩子也是这个年纪,可不服管的很,真是羡慕。”
    “小孩子都是如此,等经了事情,自然而然就长大了。”林屿说着客套话,然后把白县令送出了门外。
    等把人送走,再看两人,林屿升起一种自豪感,看,以前的瘦巴巴小可怜,都被他养成现在的模样!不论样貌还是学识,处事态度,都是一等一的出挑,就像自己慧眼挑中了几块顽石,看透其中的材质,于是一点点耐心的打磨过后,终于绽放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光芒。
    难道这就是养成系的快乐吗?
    思考过这个问题后,林屿决定把更多的事情交给他们处理,让他们获得磨练,毕竟读万里书不如行万里路,经常出门肯定比闭门造车要好。
    “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长兴下辖一共十五个村子,咱们各自分几个,去村里打听打听他们种了什么,擅长种什么,还有土壤,水分等等,都一一的填写在这个表格里面。”
    林屿举起手里提前画好的表格,“等到全部走访完,再来分析。”
    按照远近的顺序,还有路程,林屿给他们分配好各自需要负责的地区,然后让他们自己先研究。
    他们三凑到一起嘀嘀咕咕,交换了自己想去的村子,林屿也收好笔记本,踏上了路程。
    白县令突然提到这个让其余的村子都富起来,林屿心里虽然有了主意,但是还是觉得有些突兀。难道是看着林家村的蘑菇产业蒸蒸日上,所以想在其中分一杯羹吗?
    不,不对,如果想要分红,他早就说了,即便他自己不说,只要稍加暗示,村里人也会乖乖奉上,根本不带犹豫的。
    林屿埋头走动,走出去好一段,突然回来望向村口的石碑。
    那上面还是白县令题的字,写着长兴蘑菇四个大字,笔法苍劲有力,风骨尽显。
    比起利,白县令显然跟喜欢名,所以是为了名声吗?罢了,他是想不出来的,还不如先把事情做了,比这样瞎想强多了。
    花了十几天的时间,林屿他们把十五个村子走了个遍,对于各自村子种了什么,养了什么都很清楚,现在又是农闲,不少人坐在村里闲磕牙,只要语气热情些,都能打听清楚。
    不打听不知道,其实很多村子都有各自的优势,比如那几个林屿雇人种花的地方,水土特别好,养的花格外茂盛鲜艳,
    还有一个村子,村里有一口水井,据说是老水井,井水自带甘泉。
    就算一个特别偏僻的广家坳,外面的荒地上的青草也特别茂盛,这些都是他们没发现的优势,只要稍加利用,马上就能换成一批又一批的财富。只是很多人没有这个意思,守着金饭碗要饭而已。
    林屿赶了三天大夜,先把村子各自的优势整理出来,然后,又把如何利用这些优势写了进来,越是写越是激动,如果这些东西都能用起来,何愁不发达?
    计划书写好之后,林屿封好递交给了白县令,看的白县令拍案叫绝。
    “我从前只当你是会赚钱,没想到在整合资源上,也格外有天赋。”白县令感叹道:“尤其是这句话,世上没有无用的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宝物,让我回味无穷啊!”
    不光是话说的有道理,事情办得更漂亮,如果按照他的计划,能够把每个村子的资源都充分利用起来,何愁不发家?何愁不致富?
    而这些都是算在他头上的政绩,据说现在的翠州知州已经年老,正是要退位的年纪,如果他能力压众人顺势顶上...在白县令这年纪,能够当上知州,那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啊!升迁速度无人能及!
    白县令畅想了一会儿万民敬仰,受人崇拜的样子,不由得看林屿越来越顺眼。
    人年轻脑子灵光,每次出的主意都是前人没想到的,以后前途无量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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