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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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合欢骄傲的停了停胸脯:“当然啦,他可是我爸爸!”
    似乎,爸爸这个词,真的很值得令人骄傲。像苏合欢,他的爸爸,真的很伟大,领养身有疾病的苏合欢,并且养了她这么多年,而且苏合欢这么好,这么优秀。
    像她父亲,宋鸿渊。
    他一个人把她领养长大,这些年,教她为人处世,教她善良乐观,教她好与坏、善于恶。真的,真的很伟大。
    一阵微风吹过,头上柳枝飞扬,合欢的长发飘在空中,偶有几缕绕在了脸上。宋之漫伸手,把它拂过。
    合欢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欢喜:“之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们现在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还是同桌,真的,之漫,我真的好开心啊!”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合欢嘻嘻嘻的笑:“哎呀,我喜欢嘛,我喜欢跳舞啊,喜欢一件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做。”
    她问宋之漫:“之漫,你呢,你喜欢什么?”
    宋之漫:“我喜欢,——生命。”
    所有的鲜活的、热血的、蓬勃的生命,所有向光生长的生命,她喜欢人世的存在,喜欢所有的哪怕历经再多磨难,也昂然生长的人。
    苏合欢不解:“什么?”
    宋之漫说:“我喜欢救人,想要救每一个人,不想看到任何人的离去。”
    合欢懵懂的点了下头,抬头看了下蔚蓝的天,倏地笑了:“我知道了,你想当医生是吗?”
    “对。”她轻声说。
    她想当医生,很想。
    从母亲去世之后,今天这个念头再次变得强烈了起来。
    “我想救人,救所有力所能及的人。”宋之漫说,她看向远处,绿意盎然的草坪上没有一丝的杂质,湖水清澈见底,阳光普照大地,她感觉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活着,有信仰的活着。
    合欢说:“我最崇拜医生了,如果不是医生,我可能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宋之漫:“嗯,所有救过人的医生,都值得被尊敬、被崇拜。”
    但是她不需要。
    她不是为了那一份殊荣而去,她是为了挽救而身披白衣。
    “合欢,真的,我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医生。”宋之漫说完,整个人就躺在草坪上,感受到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的身上,夏日热气漫漫席卷全身。
    合欢学着她的样子躺在她身边,大声说:“之漫,你可以的,你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的。”
    宋之漫放声大喊:“我会的!宋之漫一定会成为一名医生的!”
    喊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
    等到军训的最后一天,他们三个人才回了学校。
    他们三个人结伴去操场的路上,就看到一个身影,懒洋洋的,单手插兜,另一只手扫着路边的花草,帽子被反戴着,衣服还有大半没系进去。
    苏合欢小声的叫着宋之漫的名字,激动的说:“之漫之漫,你看那个男生,好酷啊!”
    即便是这样的打扮,随意的走在路上也有人为之倾慕。
    宋之漫看了过去,随即就是两个叹息声交叉响起。
    她往王少鹏那看,王少鹏摇头,无奈的说:“你真的觉得他很酷?”
    苏合欢止不住的点头:“好酷!”
    王少鹏:“还有更酷的,我叫他一声,他就转过来。”
    合欢眨了眨眼:“你认识他?”
    王少鹏笑:“不止我认识,你也认识。”
    宋之漫扶额:“他是宋小四啊,合欢。”
    合欢惊呼,“他怎么可能是宋小四,这不应该啊。”
    为了印证苏合欢的猜想,王少鹏直接朝那人喊:“宋斯南!”
    宋斯南闻声就转了过来,喜形于色,立马迈开腿往这边跑。
    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就传来:“你来啦!”
    是,你来啦。
    你……
    为什么不是你们……
    王少鹏嫌弃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就这么重色轻友呢,他不是人吗,他王少鹏好歹也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啊!
    哦,不对,是一个人。
    宋之漫往合欢那边偏了下头:“喏,这就是你所谓的酷。”
    酷?苏合欢想哭。
    宋斯南疑惑:“什么酷?”
    宋之漫微笑解释:“就是刚刚你站在那里的样子,我们合欢说你真酷。”
    宋斯南一脸傲娇:“那必须的,我当初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草,那个时候,还是有那么几个小女生追着我跑的。”
    宋之漫面无表情:“一群小姑娘那是没见过世面,等长大了就知道你这样的,比比皆是。”
    宋斯南还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初中生活中,一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宋之漫已经拉着苏合欢逃之夭夭了。
    他暴怒,上蹿下跳:“什么叫做没见过世面,什么叫做比比皆是!宋小漫你别跑!”
    王少鹏在一边说风凉说:“得了,你抓住她还能干嘛,揍她一顿,——不可能吧,你这么喜欢她啊。”
    宋斯南的动作停住,他沉默了下来。难得的,这一次,他没有矢口否认。
    他把衣服系到裤子里,把帽子给戴正,又把衣袖给放下,扣好扣子。
    良久,他才说:“是啊,我又不可能揍她,我舍不得。”
    王少鹏真是受够了,“你能别每一次提到暗恋就这么一副发骚的表情吗,老子看了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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