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往事 第54节
“嗯。”霍皙点点头,本来是有话想说的,但是察觉到沈斯亮兴致不高,她就没提。
霍皙是典型那种本着专业敬业的态度站好最后一班岗的,哪怕要辞职,手里的工作也处理的非常认真。校对完最后一个稿件,组里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她拿起包,把桌上的东西一股脑扫进去,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往下走。
楼梯间遇上同样等电梯的严靳,俩人点了点头。严靳问:“赶时间?”
霍皙:“晚上有个聚会,怕迟到。”
严靳也没多想:“着急吗?我送你?”
“不用了,我男朋友来接我。”说完,霍皙觉得说的不太矜持,不好意思笑了一下。
严靳也笑:“霍皙,你是不是不打算在报社继续干了?”
他问的不经意,打了个霍皙措手不及:“你怎么看出来的?”
两人走出电梯,沈斯亮已经把车顶到大门在等了。严靳跟她招招手:“你先走吧,明天我们再谈。”
霍皙也跟他招手:“组长再见。”
上了车,沈斯亮板着脸不说话,但是还挺友好的跟严靳按了按喇叭,严靳微笑着站在路边目送,黑色轿车蹭的一下就蹿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叫宁小诚的人今天娶媳妇啦。
越写到后来越舍不得,好难过哦。
第51章
51
打死沈斯亮他也没想到和宁小诚结婚的是蒋晓鲁,在他印象里,小诚和晓鲁这姑娘压根也没什么交集,这怎么好端端的,说婚就婚了?
新婚小夫妻,一个穿着衬衫西裤,一个穿着大方的黑白相间的连衣裙,晓鲁平常最爱的是那些颜色浓烈的el,能看出来,今天她为了和小诚相配,特地换了一身他喜欢的ferragamo。
他领着霍皙跟门口迎宾那俩人开了两句玩笑,沈斯亮最会装相,显得一点也不意外,跟晓鲁握了握手,问宁小诚:“我这……得管她叫嫂子了吧?”
宁小诚一只手搂在晓鲁腰上,浅笑:“还没办事儿呢,回头有你改口的时候。”
晓鲁很爽脆:“斯亮哥,你管我叫嫂子,到时候你和霍皙结婚了,我跟她得怎么论?”
沈斯亮夸她:“要不说打小儿我就喜欢晓鲁,嘴甜,会办事儿。”
“快滚吧。”宁小诚虚虚踢了他一脚,沈斯亮笑着凑上前,在小诚耳边低低道:“你俩证儿呢?别不是找这机会讹哥们儿礼钱吧?”
宁小诚没应,拍拍沈斯亮后背:“先进去吧,里头第二桌。”
沈斯亮牵着霍皙进屋找他们那桌坐。宁小诚的答谢宴,办的有点资本主义的逼格,是个中式传统的菜馆,装修很精致,一个厢房开了三桌,一桌他们这些发小,一桌俩人工作上的同事,一桌彼此关系亲近的同学,中间屏风虚挡着,看似在一块,其实谁也不耽误谁。
纯木的筷子垫着翡翠的小架,白瓷三碟上描的中式十二花样,客人每人一盏滚沸了的龙井,一落座,自有穿着旗袍的服务生递上银盆洗手。
霍皙笑嘻嘻问沈斯亮:“像不像林黛玉进贾府那头一顿儿?”
沈斯亮从服务员手里接过毛巾,示意自己来,也笑:“小诚就爱这一套,说什么咱也得配合配合,给他长长脸。”说完,沈斯亮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回头问人家服务员:“有菜单吗?”
菜单递上来,沈斯亮翻过来兴致缺缺瞅了一眼,指着图片一本正经:“先炖俩佛跳墙吃着,大晚上都饿肚子来的,快点上。”
霍皙在底下踢他:“损不损啊你。”
沈斯亮合上菜单:“再来俩海鲜泡饭,不对,来仨。”
“一会儿蓓蓓来了肯定饿,她也爱吃这个。”沈斯亮坏笑:“不能带你白来一趟啊,得吃饱了。”
说话间,武杨就晃进来了,也是刚从团里下班出来,来不及三脱三换,一身清爽便装,虽然简单,但照往常一件作战背心一双就能出门的打扮也算是好好捯饬自己了。
他坐在沈斯亮旁边,跟霍皙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直眉楞眼的问:“啥情况?”
沈斯亮看看他那条牛仔裤,吹了声口哨:“行啊,知道买新衣裳了?”
“以前劝你换条裤衩都得等半年。”
“甭他妈寒碜我,咱干净着呢。”武杨骂他:“今天下午小诚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吃饭,我说有训练走不开,他就不乐意,说什么都得来,还千叮咛万嘱咐让我穿的像个人似的,给我吓坏了,刚才上楼看见晓鲁吓我一跳,真的假的?”
沈斯亮点点头,从烟盒里碰出两根烟,一支递给武杨:“真的,上午俩人领的证儿。”
武杨接过来,拿着打火机半天没缓过神儿:“你别说,认识这么多年,头一回感觉自己不认识他。”说完,武杨蛮不是滋味儿的叼着烟感慨:“孙子怎么就把自己嫁了呢,说好等我结婚给我当伴郎的……”
沈斯亮坐在武杨旁边也惆怅抽烟,哥俩一起望天。
霍皙察觉,不声不响在旁边,这些男人在外头看着人五人六的,其实心里都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只不过,从小时候那种谁抢谁玩具的幼稚情感上升到了兄弟之间的彼此珍惜,小诚这次结婚,搁在他们心里,总是有种淡淡被抛弃的忧伤。
晚上七点准时开局,他们发小儿这一桌都是熟人,不用照顾,都没等人家东道主来招呼自己就聊开了,吆喝着拼酒的,低声聊天的,大声叫板的,那叫一个热闹。
宁小诚和晓鲁的同事,同学,完全是两个圈子,两拨相对陌生的人坐在一起难免需要这对小夫妻更分出精力去招呼,小诚也知道这些朋友省事,不用他留心,于是带着晓鲁是最后来的。
刚一坐下,就嚷嚷着罚酒。
沈斯亮一只手拎着酒瓶子一只手端着杯,不依不饶:“你不喝?你不喝谁喝啊?你刚才没来,看见没有,陈泓他们都灌我半斤了。”
今天来图个热闹,小诚也不扫兴,爽快应下,连着干了仨,周围一片起哄掌声。
屏风外头有不知情的人低声问:“那桌来的都是谁?新郎官跟他们好像挺近。”
有在宁小诚身边干活的人了解他,也趴在人家耳边道:“我们老大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儿。”
“喏,拎着酒瓶子那个叫沈斯亮,总参搞外事的,还有抽烟那个,武杨,卫戍区的武老虎,都是肩上挂衔的,比亲哥们儿都亲,从爹那一辈儿就留下的交情。”
嗬,难怪呢,大院子弟,到底是傲气,
往那儿一坐,不用找话题,什么都聊得自在,谁也都不放在眼里。
酒过三巡,武杨瞅着对面那个空座位,骂宁小诚:“蓓蓓今天怎么没看见?你结婚你不找她?呸!”
宁小诚啐回去:“甭人家不搭理你就把火撒我身上,蓓蓓今天有训练,来的晚,跟我打过招呼了。”他放下酒杯,不着痕迹碰了碰沈斯亮后背,跟站在自己旁边的蒋晓鲁耳语一番。
蒋晓鲁通情达理点点头:“要我陪你吗?”
宁小诚摸了摸她的耳朵:“不用。”
随即,就不起眼拉开包厢的门出去了。没过几秒,沈斯亮也在霍皙耳边咬了几句,霍皙鼓着脸,沈斯亮拉开椅子站起来:“你们喝着,我去放个水。”
有人嚷嚷:“别,你一肚子鬼心眼儿,万一跑了呢?这半瓶酒还等你回来喝呢。”
“跑个屁,我媳妇儿在这压着我往哪跑?”
大家伙一看霍皙,觉得也对,便跟他摆摆手:“滚吧滚吧。”
霍皙身边空出一个位置,不经意对上蒋晓鲁的目光,她朝霍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俩人关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以前见过几面,但是蒋晓鲁那个眼神,霍皙能读懂几分。
一半苦涩,一半侥幸。苦涩的是将来,侥幸的是得到。
霍皙朝蒋晓鲁也露出贝齿一笑,给她招招手:“晓鲁姐,来我这儿坐。”
……
拐出包厢不远,在走廊尽头是一大排盆景观赏的露天阳台,宁小诚不出所料在那儿抽烟解乏,沈斯亮慢悠悠踱过去,靠着栏杆,也不做声拿出一根烟来抽。
宁小诚从裤兜里摸出一个红本本,递给他:“新鲜出炉的,给你开开眼,别回头跟霍皙领的时候露怯。”
沈斯亮浅浅翻开,照片中印着两个人的大名,贴着红底照片,别说,单看这俩人头碰头的样子,还真挺般配。
沈斯亮笑了笑,合上递给他:“怎么就是晓鲁呢。”
“不跟你撒谎,哥们儿来之前,在路上想了那么多人,唯独没想到是她。”
宁小诚抽着烟:“以前,觉着结婚这事儿至少得谈个两三年,对对方有个深入的了解,你们生活习惯啊,性格啊,都摸透了才能往一块凑。”
“今天去领证,人家往下烙那个钢印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俩人在一起啊,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之那么绞尽脑汁的去了解她,去接近她,对她好,最后的结果又怎么了?”
宁小诚弹了弹烟灰,自嘲一笑:“与其费那无用功,倒不如找一个不费脑子的,相处起来舒服自在的。晓鲁好,单纯,热情,有时候一个眼神儿就能让你高兴起来。”
沈斯亮知道,小诚说的彼“她”非“此”她。
他不死心,搂着小诚脖子:“……闹出人命了?”
小诚笑,笑的蛮傲气,好像沈斯亮说了个笑话。沈斯亮叹气,也对,宁小诚什么时候跟人闹出过人命,奉子成婚?不像他。
宁小诚把烟掐灭,眼神悠远落在脚底下车水马龙的夜景:“前天我下班回来,路过她家门前,这丫头跟家里闹别扭被撵出来了,一人儿坐在马路边吃冰激凌。”
“吃的就咱小时候常吃的七毛钱一根的奶油冰棍,一根接一根的,跟报复社会似的,我问她怎么了,她说跟妹妹吵起来了,她妈偏心,你也知道,晓鲁是她妈带过去后嫁到人家家里的,跟妹妹不亲,如今要结婚,她妈逼着她这个当姐姐的掏彩礼,张嘴就是两百万,晓鲁气急反驳了两句,她妈就给了她一耳光。”
“她跟我说的时候没哭也没恼,最后气鼓鼓的咬着冰棍杆跟我说,小诚哥,你说我要是能把自己嫁出去就好了,早早的离开那个家,以后就再也没人欺负她,她妈也再也不偏心了。”
蒋晓鲁……
说是住在大院里,其实跟他们这些人不一样,毕竟是她妈妈从外面带进来的,亲爹亲妈离婚,母亲再嫁又生个小的,没个正儿八经的亲人来仰仗撑腰,她那个工作也是表面风光,赚钱虽然多,但并不容易,为了个单子点灯熬油,不知道消耗多少脑细胞。
沈斯亮扯了扯嘴角:“两百万……她那家里可真敢要。”
“然后你就跟晓鲁提结婚了?”
“啊。”宁小诚淡淡点头:“我说,要不咱俩干脆凑一家子吧,我家里逼我结婚也逼的紧,这下什么麻烦都解决了。”
不严肃,真的是太不严肃了。
可是又能怎么办,晓鲁是个好姑娘,小诚是自己亲兄弟,说不合适?俩人连婚都结了,而且看小诚对晓鲁,多少是有几分喜欢的。
沈斯亮也高兴他能从过去那点事儿中走出来,要说这男人念旧情虽不是坏事,可好歹,有点耽误人。
“随你,你结婚,哥们儿为你高兴。”
宁小诚对上沈斯亮的眼睛:“这些天忙活自己都把你给忘了,小航那边你查的怎么样了?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别管了,好好跟晓鲁过日子吧,我自己有分寸。”
……
招待结束以后,大家散的散,回家的回家。
沈斯亮喝酒不能开车,霍皙充当司机,俩人一起往家走,沈斯亮把小诚结婚的原因讲给霍皙听。
“就这么快?”
沈斯亮说:“就这么快。”
霍皙震惊,心里五味陈杂,沈斯亮观察她,皱眉问:“怎么小诚结婚你这么低落呢?”他用手恶作剧似的掰她的脸,霍皙疼的直吸气。
他今晚多喝了酒,手心很热,呼吸也热,而且沈斯亮这人有个毛病,一喝酒,锁骨往下那片皮肤就发红,一片一片的粉红,好像不说话都带着某种暗示。
沈斯亮松开她,显然没在意,顽劣和她开玩笑:“你们女的,是不是都喜欢小诚那个类型的?”
宁小诚给人的印象,是高山上遥不可及的白雪,是伯牙难觅的知音,就像他们小时候看的电视剧里面永远最后出现的高手,那种风度翩翩谈笑之间就能把人杀于无形的大侠,这样的男人有手腕,有风度,有温度,也招女人喜欢,可往往最是冷情,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