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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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道:“你知道寒霜镜的万层冰封有多可怕吗?一寸一寸,一层一层……”到现在她都还忘不了那镜中的令人窒息的冰层寒霜。
    她每一日都在想,努力熬过去……等到她长大了,等到她变强有足够的实力了,她便离开妖界走得远远的,去一个没有他们的地方,像母亲说的那样好好活。
    这个前提是……她没有发现母亲逝世的真相。
    南瑗啊,七岁的南瑗亲手将她的母亲推下了万妖崖,而当时的她就在万妖崖的另一面被罚禁闭。
    万妖崖下是无数的罪孽之妖,他们将她的母亲撕的粉碎,她甚至未曾听到一丁点的惨叫,顶着浓浓妖气来到万妖崖看望她的温和柔弱的母亲在利爪尖牙下尸骨无存。
    而她后来在芜花殿里看到的那具尸首,不过是她那所谓的父亲为了掩人耳目用灵器幻化出来的假象。
    就连她母亲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都是假的。
    “你知道南瑗为什么要把我母亲推下万妖崖吗?”北钰看向床铺上的人,平静地问道。
    沈瑜归嗓口发干,他握紧了身侧的手,紧攥成拳,哑声道:“为什么?”
    “她觉得我母亲占了她母亲的妖后位置,所以……她该死。”北钰双目中含着满满的狠厉:“不用怀疑这个理由,这是她亲口说出来的。”
    仙神妖魔的七岁女孩不能以人类的心智来衡量,七岁的南瑗性子几乎已经定型。
    “说了一堆,你可以想象一下你的心上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到这儿,北钰面上染上了几分兴味,好似在看他的笑话。
    “白莲花?毒莲花?都不大好……”她讥笑道:“莲花高贵,她可担不得。我还是觉得婊|子,贱人之类的下作称呼适合她。”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般。
    “北钰……”沈瑜归沉默了一会儿,轻声唤道。
    “闭嘴吧,我的陛下,我现在不想听你说话。”北钰抬手勾了勾宽大的袖摆,冷漠道:“你现在只是个听客,仅此而已。”
    “今儿个晚上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想一个人唠嗑唠嗑。等到天亮了,我唠嗑完了,一切就该尘归尘土归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行,今天萎了,明天尽量……尽量粗一点长一点!
    第九十八章
    因为一个所谓的妖后之位而惨死, 她的母亲何其无辜。
    当年, 她唯一的愿望就是送他们下地狱。当然了, 这个愿望现在依旧有效。
    二十年前,南瑗独自一人离开妖界来到人间,而彼时的她早就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北钰了。
    南瑗到人间的第一件事就是针对丹舒。
    她将丹舒遗弃在郗家宅院里, 自信的以为她必死无疑,但她北钰偏偏就不如她的意。
    她用了无数的灵丹妙药将那位六界第一美人儿的破碎的灵魂身体给救了回来。
    丹舒觉的那样残破的活着, 不如死了来的痛快。死?为什么要死呢?死就能解决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
    你的死,只是能亲者痛仇者快。南瑗那个贱人不就是想让你死吗?为什么要如她的意呢?
    活着, 便是恶心恶心她也是好的呀。
    她和丹舒的相交源于同一个仇人, 到了后来,她大概成了她在人间界唯一一个朋友。
    她与她说着南瑗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与仙界皇子的苟且,她那个自命清高目下无尘的女儿,她那浪荡的恨不得死在男人身上的样子。
    她和丹舒说了很多很多,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只除了一件事。
    带着唯二信任的棠羽和黑蛇来到人间的她,每一日都隐在暗处, 监视着南瑗的一举一动,她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南瑗在迫害了丹舒之后,多数时候都是以丹舒的面貌在珩和神君身边晃悠, 但你要知道,她从来就不是个安分的,且本来就不是真心喜欢珩和, 哪里又会真的一直在他面前扮演着单纯女仙的角色?
    南瑗的容色虽在其他几界不显,但在人间界也算是上乘货色了。且她素来善于运用自己的优势,那双勾人夺魄的眼,那狐族血脉里传承着的天生妩媚,便是心智坚定的上仙都抵挡不住,何况七情六欲根植于心的凡人?
    秦州送玉坊闻名天下,这号称人间极乐之地的歌舞坊也算是百年老字号了。
    都说送玉坊的美人儿能叫无数的儿郎神魂颠倒,南瑗觉的那地儿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在得了空的时候便变回自己的样子大步走进了送玉坊的大门,成了送玉坊的新任红牌之一,玉泠。
    送玉坊不同于其他烟花之地,这地方的姑娘们无论是容色气度,还是学问见识都比其他地儿要高的多,因得如此各个都带着几分傲气,她们的清傲和南瑗的魅艳形成强烈的对比。
    在送玉坊的南瑗,就像是生在那漫山遍野里的白色山茶花中,唯一一株火红玫瑰,夺人眼球诱人心神,毕竟啊……特殊的总是更吸引人。
    未及弱冠的年轻公子穿着一身上好雪缎制成的长袍,慕名来到了秦州边界,走进了这一处远近闻名的美人乡,这一座世人皆知的英雄冢。
    北钰歪着身子,她笑道:“当你走进送玉坊的大门的时候,我就在想,啊……又有一个糊涂蛋要栽了。”栽倒在南瑗的手里。
    “事实证明,我猜的没错。”
    十几年前的沈瑜归比起现在这个高坐皇位多年的男人来要显得青涩的多,她依稀还记得这个男人执扇走进送玉坊大门时的窘迫。
    那时躲在暗处的她面带讥讽,全然存着的是看笑话的心思。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看的不是沈瑜归的笑话,而是她自己的。
    她第一次单方面的见到沈瑜归是在送玉坊的大门口,而他们这对所谓的夫妻真正初次相见的地方在秦州的桃花林。
    他去赏花,而她则是去给棠羽擦屁股。
    棠羽不是个好妖,她为了美貌不择手段,她为了容颜剥夺人皮。这些……都是真。
    可她曾救过她性命,这事儿……也不假。
    有一次的妖术考核,她出了错,被长老们关在寒霜镜里。
    寒霜镜的万层冰封分为好几个阶层,因为只是简单地施以惩戒以告诫其他子弟,给她的惩处是最低阶层,那里头虽然异常痛苦难捱却不会致命。
    可没想到有人对寒霜镜动了手脚,这个动手脚的人是谁并不难猜,除了南瑗已然不必多做他想。
    她在寒霜镜里险些被活活冰化,要不是棠羽偷偷摸摸之中无意间打碎了寒霜镜,她可能早就死在里头。
    棠羽是个坏妖,但她也是她的救命恩人,尽管她的救命之举只是无意。
    棠羽在妖界的时候因为实力的关系行为多有收敛,后来到了人间界似乎觉得限制少了许多,便越发的无所顾忌起来。
    她惦记上了桃花妖那张艳美绝伦的脸。
    惦记上了也就惦记上了吧,可棠羽偏偏又是个对面皮走火入魔的,她与桃花妖直愣愣地对上,被人家打了个半死。
    那桃花妖脾气火爆,说一不二。铁了心地要把那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海棠花妖棠羽剁碎了当作花肥,给它那桃花林的簇簇繁花添砖加瓦。
    她和桃花妖没谈拢,最终就在桃花林里头大打出手。
    却是叫来赏花的沈瑜归遭了无妄之灾。
    北钰抚了抚发髻,看着又闭上眼的沈瑜归道:“你大概早就不记得那次的事儿,但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毕竟你那半条命还是我花了一颗上好的丹药给救回来的。”
    她站起身凑到他面前,指尖轻点着他的面颊,半坐在床沿边儿上冷笑道:“你说我当初为什么要救你呢?当真是自找苦吃。”
    可不是自找苦吃吗?当时救活了他,却不觉后来害惨了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我先自己啪啪打几下脸〒▽〒
    第九十九章
    房间里的烛火燃烧殆尽, 黑蛇尽职尽责地取了新烛点上, 她将灯罩重新罩放在紫檀缠枝灯架上。点好烛火, 她便没了多余的动作,立在跳跃的火焰旁边,看着那个坐在床沿边, 她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姑娘。
    她比公主只年长百岁,百岁在人类看了就是一生, 在妖界却不过是一转眼罢了。
    她看着她从一个软嚅嚅的小姑娘痛苦艰难的成长,看着她成婚生子, 看着日日坐在暗室里寂然无神。
    黑蛇突然想起了很多事, 她心头情绪纷杂,一时之间只呆呆地瞧着公主在怀中摸索出一方白色的手帕。
    那手帕上绣着翠竹,看起来分外素净清雅。
    这东西,公主她一直带在身上,十几年来几乎从不离手。
    北钰双手捧着那手帕,突地紧紧攥在手里揉成一团, 她眼睑低垂似乎在发怔。
    “我想,我这一辈子, 只有那一刻你眼里真真切切瞧见的才是我,而不是她。”
    她唇角渐渐泛起一抹柔和的笑意,也不看他, 看他做什么呀,看他还不如看这方手帕呢。
    四月的山中桃林,芳菲繁华。
    桃花妖慌乱逃走, 整片灼灼花林只剩下她还有躺在地上不知死活的男人。
    不知道是因为那花落白衣的场景太过美好触动了她不知道哪一根神经,还是体内的人族血脉勾引起了她的恻隐之心。
    她摸出搜罗来的丹药,塞了一颗到他的嘴里。
    她想,这人被南瑗迷得神魂颠倒的,已经够可怜了。若是再这样因为无妄之灾死了,那就更可怜了。
    秦州边界的这座山妖怪众多,桃花妖只是其中的一个,未免自己的上好丹药救回来的男人又被其他精怪叼了去,她打发了棠羽飞身坐在桃花枝桠上,静待着他醒过来。
    上好的灵丹妙药,不过两刻钟他便幽幽转醒。
    她坐在上头看着他坐在铺满桃花瓣的地上茫然四顾,挠着脑袋思索良久无果竟是生生扯了自己好几根头发,待到疼的连吸了好几口冷气才拍打着粘附的花瓣站起了身来。
    那个时候的沈瑜归啊,还只是个未及弱冠养在深宫,日日顺遂的儿郎。
    而不是现在这个沉稳寡言的威严帝王。
    她看着他那傻样,有一刻忍不住低低地笑出了声来,看起来真是蠢透了。也是,若是不蠢,如何能叫南瑗勾住呢?
    “姑娘,是你救了我。”
    她听见他肯定的声音,一掀眼皮便对上那双漆黑如墨的瞳眸。她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凡人的眼睛真有神。
    他的背影里是漫天花雨,他穿着一身白衣,双目炯炯,面容怔怔。
    那一瞬间,她对南瑗生出一股子嫉妒,多好的孩子啊,怎么就落在那个女人手上了呢?
    他又出了声儿,她也不避忌,大大方方地从枝头轻落在树下,保持着应有的淡漠:“是又如何?”
    他素来受的是正规的皇家教育,礼仪规矩刻在骨子里。他拱手作揖,一举一动都如规整有序,他跟她说话,略有些紧张:“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不过过路人,她转身打算离开,他却又追了上来就堵在她面前,与她递上了一方白色手帕,似乎对自己的突然举措有些局促:“你的手受伤了。”
    她自小便受过无数的伤,对于疼痛的感触不大敏锐,手上渗着血的一道伤痕很是明显,可她一直都没有发现。
    “姑娘,包扎起来会好一些,血可是很珍贵的东西,我母亲常说,流一滴血得吃不少好东西才能补回来的。”
    大概是说到母亲,他的面上带着几分轻松的笑意,言语也松缓了些,不像刚开始那般紧绷着。
    她怔怔地接过手帕,看着伤口一时之间竟是不知如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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