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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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时候手电筒给你呗。”叶知恬说。
    “不陪我吗?”周崇明似开玩笑地说了一句。
    “你干脆睡我家得了,还陪。”叶知恬笑着说了一句。
    周崇明也笑了,他这种时候还是像一个正常的男孩子的,没那么多戾气燥火。
    这样原本很漫长的路,在两个人这样没什么营养的对话中,也显得很短小起来,叶知恬到这种时候,就会觉得他这个人的正直,孤男寡女的,如果他真要对她做什么,估计她半推半就就从了,不过到底没有,连多余的肢体接触都没有,明明嘴巴上有些不正经,但真的,连触碰她都没有过,也是难得。
    不过……至少拉个手嘛,叶知恬想。
    叶知恬这边腹诽,周崇明是不知道的,之前就说过,他不是什么正直的人,因为少年血气精力都旺盛,本身又克制,其实他比其他人火气更大一些,这样的黑夜里,其实是很容易生出邪念来,重点是,身边这个漂亮女孩对他没有防心,不过他还没禽兽到那种地步,大晚上的,也不容易理智,别开那个口也就还好,开了可能就控制不住了。
    本身晚上约她出来,就没什么歪心思,聊聊天就足够了,万龙说烦了那些人,他其实也烦了,和她在一起,至少精神放松一些。
    将叶知恬送到了院子外,邻居家的狗感觉到了他的气息,一下子站了起来,对着他们的方向狂吠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四次了,这大狗也没习惯呢,叶知恬无奈地笑了一下,将手电筒递给他,小声的说:“放学的时候还我。”
    周崇明接过了她手里的手电筒,“行吧。”
    叶知恬在灯光下看着他,有些不舍,“那你走吧。”
    周崇明忽然勾起嘴唇笑了起来,“做什么这个样子,舍不得我?”
    叶知恬这次老实地说出了口,“舍不得啊。”
    周崇明一顿,笑容微敛,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叶知恬家的大门突然打开了,大哥的声音传了出来,“知恬?”
    叶知恬吓得肩膀一抖,连忙将周崇明扯到了围墙后面。
    旁边院子里的大狗已经不怎么叫了,但他们一靠近,又叫了起来,叶知恬抢过周崇明手里的手电筒关掉,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周崇明靠在围墙上,怀里靠着叶知恬,他仰起脖子吐出一口气,没动。
    “叶知恬?”大哥又叫了一声,他没拿手电筒,所以也没看见他们两个。
    三哥出来,问:“知恬回来了?”
    “没有,奇怪,刚才听到她声音了。”大哥关上了院子的门。
    “我也听见了,好像还听到什么男的说话。”叶鸣元说。
    “听错了可能,不过也去太长时间了,大晚上的不会出事吧?”大哥嘀咕着,和叶鸣元一起进了屋。
    叶知恬松了一口气,“吓死了。”
    周崇明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叶知恬呼吸一顿,没动了,他摸完了她的脸,“亲一下行不行?”他压低了声音。
    “……”叶知恬还没回答他,周崇明就哑了嗓子,“不行?”他低下头来,在她耳边轻声道:“那就抱抱吧?”
    话说完,他就伸长手臂搂着她的肩膀,按到了自己的怀里。
    “……行啊。”叶知恬说,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回答前一个还是后一个,不过周崇明也不在意了,他另一只手滑到她的腰上,紧紧地将她按在怀里,两个人的身体贴合得没有一丝缝隙。
    他的怀抱有些硬,但更多的温热的触感,叶知恬在他身上已经没有闻到烟味了,反而是一股淡淡的香皂气息,挺好闻的。
    叶知恬伸手环住他劲瘦的腰,在这样寂静的只有蛙声的夜晚里,难得的感受到了快活的气氛。
    只是没抱多久,周崇明就放开了她,“好了,抱够了。”他说着,打开手电筒的光,眼睛在手电筒的光线下闪过了明亮的色彩,“走了。”
    他说完,倒没有丝毫留恋地转身走了,留下叶知恬一个人呆呆地抱着手臂。
    感觉今晚要睡不着了,叶知恬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心里想。
    第34章 no.34银元
    十月多的天气, 变化是很大的, 而且也没有天气预报,只看天, 都说要下雨, 看那乌黑的云, 估计是要下大雨,家里的人都准备好了,将晒在外面的稻子全都收回了家,不出多久,果然下起了雨。
    叶知恬家里房顶是砖瓦,前屋后屋都开始渗水漏水, 大哥拿了水桶接着, 三哥将木桶里拴着的鸟放了出来。
    有几个月了?养在这里快两个月了,毛长齐了很多,已经能看出来鹤的样子了灰色的羽毛, 灰黑的长腿,脖子也越来越长,家里人一直不太管这只鸟, 等放出来, 才啧啧惊奇, “还以为是什么野鸡, 没想到是鹤啊。”叶兰也不忙了, 看着这只鸟一步一晃头地在客厅里走, 好像一个国王巡视自己的领土。
    叶鸣元很骄傲, “别人养猫养狗,就只有我养了一只鹤,哈哈哈。”
    叶知恬说:“毛长齐了就会飞了。”
    叶鸣元“啧”了一声,“我们俩感情很深了,它不会跑的!”
    叶知恬没理,家里的地是泥土,并没有什么水泥和板砖,一到了下雨天,地就特别湿,踩在上面黏糊糊的,光线也不太好,下雨了的话,白天就很暗,呆着就很不舒服。
    叶知恬回了房间,拿了钢笔就开始写字,她字是很漂亮的,漂亮娟秀,学生时代就有不少人夸过,只是前辈子嫁给陈城,陈城那敏感的个性,一看她写字就不高兴,骂她,这样的人,一贯见不得女人在什么地方比他优秀,自卑又敏感,她那时候也是真的蠢,就真的很少写字了,到现在,她的字已经远远不如之前好看了,手都已经生了。
    她练了一会儿字,觉得不那么难看了,才又写了一封信,等着停雨后寄出去。
    只是这雨,不仅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越下越大,颇有要淹了村子的意思,叶知恬家还好,处于上坡,下坡的地段已经被雨水淹没了,叶妈妈一脸担忧的说,可能要发洪水了。
    天一直昏暗着,因为怕出事,学校都停课了,这种大雨,隔一年两年就来一次,严重的一次,是好几年前将石桥给冲掉了,叶知恬本来还有一个哥哥,他家里排行老二,只比大哥叶鸣良小三岁而已,十五岁的时候因为那次发大水,掉河里淹死了,尸体被冲到了另一个村子那儿,被水坝拦下了。
    因为吃了水灾的亏,叶兰对发大水很紧张,一到这种时候,家里人都是不让出去的,即使学校不停课,她也不会允许三兄妹去上学。
    叶知心对发大水可以不用去上课那是一个欢欣鼓舞,老三也高兴,就叶知恬发愁。
    她是一下雨就心情不好的性子,加上昏暗的光线,还有黏糊糊的地面,都不是能让人心情愉悦的东西。
    他们家整个屋子上去,是有一个阁楼的,用梯子爬上去,只隔着一层不厚的木板,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好像下一秒就会踩断掉下去一样,叶知恬拿了梯子,挽起裤腿就爬了上去,叶兰在低下问:“你上去干什么啊?”
    “找一下东西。”叶知恬回答。
    阁楼是放杂物的东西,所有家里暂时用不着的东西都放在上面,上面很脏,都是灰,一个不大的窗户给这个漆黑的阁楼提供了一点点的光线。
    叶知恬摸出火柴,将煤油灯点亮,放在了旁边。
    外面下的雨很大,就像泼水一样,窗户被打得啪啪作响,叶知恬走过去将窗户关得更紧了些,才转身在一堆灰扑扑的尼龙袋里翻起东西来。
    她记得家里是有很多银元铜币的,只是到了后来,大部分都被表哥表姐们拿走了,再后面才知道可以换钱,只是那些被拿走的,也没好意思让他们还回来,现在不管怎么样,能找出来就省的以后被人拿了。
    她也是忽然闲着,没事做了。
    叶知恬在上面翻了许久,下面的几个哥哥在叫她,她随便应了几声,继续找,楼上脏,弄得她身上脏兮兮的,鼻子和嘴角也蹭到了灰。
    折腾了一段时间,终于将东西找出来了。
    银元的确多,铜板要少很多,它们混在一起,满满的铺了一地,叶知恬拿了一个陶罐,将银元一个个装进去,装了一个陶罐还不够,又拿了一个才装完。
    她现在也不懂怎么看,她学着影视剧里面,拿了一块捏在中心,对着侧吹了一口气,放到耳边听了一下,果然听见了清亮而悠长的尾音,她唇边不禁翘了一丝微笑。
    叶知恬抱着两罐银元铜币来回两趟下了楼,面对三哥的疑问,她笑着回答:“这是宝贝。”
    “什么宝贝?我看看!”他夺过了一罐,打开一看,失望,“哦,这玩意儿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
    他不感兴趣地塞回了叶知恬手里。
    “这以后很值钱啊,这么一枚,就能拿……”她想了想,“能拿一万块钱!”
    “呵。”叶鸣元翻了个白眼,“别人做白日梦,你倒好,做睁眼梦。”
    “……”唔,也是,这种话也没人会信的,叶知恬抱着两罐银元,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些怎么着也有大几万了,现在也只有自己知道这些价值,还是她放着比较好,以后再分。
    叶知恬放好了两个罐子,手掌心摊开,里面是一块银元,她去厨房舀水洗了脸,将那枚银币上面的脏污洗掉。
    回到房间里,她拆开了那封信,将那枚银元放进了信里。
    雨停了,就能把信寄出去了。
    只是她没想到,这场雨下了足足有一个月,水越发越大,几乎淹没了整条路,家门口的田也被淹了,有人家稻子没割完,被这水一淹,稻子全歪了,叶知恬爬上阁楼从那个窗户上看,大早上的,就有人在那里割稻子,在这种雨天。
    叶知恬心情越呆越不好,叶知心也焉了,家里没有电视,也没什么好玩的东西,整天关在屋子里,再怎么着都要发霉了,课也已经一个月没有去上了,去上课的话,再怎样,都有小伙伴可以在一起玩。
    终于在一天下午,看着雨稍微小一些后,叶知恬一拍桌子,说要出去走走。
    其实只要不靠近路边就好了,因为水都淹平了路,如果一个不小心,真有踩空的危险,大人出去都要很小心才行,叶兰不同意她出门,这种时候,连叶顺都在家,他是一家之主,不让就是不让,叶知恬再怎么保证都没用。
    她只得回房间躺着了。
    这样的大雨天,连镇上都是遭到波及的,河里的水上涨,开始往住河边的人家里淹,路上也荡悠悠的一片污水,走路都要挽起裤腿。
    雨天不仅潮湿,还冷,周崇明裹上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赤着脚将家里淹进来的水舀出去。
    刘花梨骂骂咧咧的在做饭,她是个性子又急又刻薄的女人,但长得不差,老公病死后,就一直一个人,只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晚上时常有老流氓老光棍爬她家的围墙,她时常不是打出去就是骂出去,闹得邻里都知道,因此名声很不好,自从周崇明住到她家,虽然各种麻烦,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至少现在没有人爬窗了。
    她嘴巴好像永远都停不下来一样,骂天骂地,看见周崇明就骂周崇明,也非常喜欢抱怨,周崇明是真的觉得,刚开始来,还觉得她长得比较亮眼,但四年过去了,真的越来越丑。
    周崇明对着她,时常感觉女人是可怕的,那张嘴好像怎么也停不下来。
    他将家里的脏水泼了出去,略低的地方仍有着水,不过也舀不了了,外面的雨稍微小了一些,他抬起手臂擦了擦脸,穿上雨衣走了出去。
    万龙的小媳妇在这个雨天里淹死了,这种事情每年都会发生,但他没想到会发生在身边人身上。
    他是见过那个小姑娘的,眼睛很大,脸很肉,虽然万龙总是说是他未来的老婆,但也的确是将她当做妹妹的,年纪到底相差得大了。
    周崇明到了万龙家里,万龙眼睛很红,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他要回去了。
    周崇明也没意外,他摸出烟点上,第一次感觉到了烟草的辛辣。
    小姑娘的棺材已经定好了,尸体放在她的房间里,就等着雨稍微小一些就下葬。
    万龙情绪不好,周崇明也没久留,呆了一会儿就回去了,只是刚到家,就听到刘花梨在嘀咕着什么。
    他脱掉雨衣,看见了她手里的一封信,“给我。”他像往常一样说。
    刘花梨将信封拍在桌子上,“拿去!累死累活钱还越来越少!这次干脆就没有!我真的受够了你们娘俩了!”
    刘花梨说完,气呼呼地进了房间,房门“啪”的一声关上了。
    饶雪每次寄信,都会有一笔钱,一部分是周崇明的,一部分是刘花梨的,并不是小数目,完全能让刘花梨过的很滋润,偏生她爱赌。
    周崇明没有在意她说的话,伸手拿起了桌子上的信,还没拿出来,一个东西就从信封里滑下来,掉到了地上。
    周崇明顿了一下,弯腰捡了起来,是一枚擦得很亮的银元,他用拇指将上面沾染到的泥点擦去,握在了掌心中。
    再打开那封信,只扫了一眼,唇边便泛起了一个淡淡的笑意。
    他拿着信回到了房间,坐到床上认真的读了一遍,“啧”了一声,“无聊。”他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
    信上说的无非都是写日常的琐事,大大小小的事,打报告似的。
    虽然嘴里这么说着,但他还是看了三遍,才找了一个崭新的盒子,将那封信小心翼翼的折好,放回信封里,然后端放进了盒子里。
    他手里的那枚银元已经被捏得发烫,他伸出手指擦了擦,捏着吹了一下,听了听那银元特有的清亮尾音,压抑了半个月的心情,好像也因为这样悠长的声音而得到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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