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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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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此话,少年终于抬了眼,只是曾经明朗活泼的眼睛如今只如一片死水,夜色之下,蓦地就和魔主有了许多相似。凭借留下的理智分析,这话是自己入魔前认同的道理,所以新一代天魔选择点头回应,“太后,我会如你所愿。”
    苏格已经出发,青叶也没有多做停留,只将备好的魔血收入储物袋,这便走向了等候多时的国舅诸人。他必须在大祭司回来前收服魔主旧部,这样在魔主身亡的消息传来才能以最小的牺牲解决纷乱。在献祭之时,他第一个选择舍弃的就是亲情,这样也好,至少现在,这魔宫中的任何人都无法令他动容。
    他只需记得自己要和大祭司一同合并神魔二洲重建斐国,最值得信任之人是晨星祭司,除了这让自己下定决心走向战场的愿望,其它一切都已不再重要。
    “是啊,不论想要得到什么,终究要付出代价。”
    看着那孩子冷漠地离去,一袭宫装的女子终于疲惫地坐下,为了这一天,她也舍弃了很多,很快就没力气再扛下去了。好在,再漫长的忍耐终有结束的那一天。
    窗外的烟火仍未停歇,映在窗纸上的五光十色让她有些怀念地想起和丈夫度过的第一个除夕。那时候她大胆地从家宴溜出,就躲在过道中等待约定之人到来,斐国的烟火也是如此绚丽,她望着夜空中被一点点浸染上色彩的云,心里除了他何时会来什么都没想。
    只是,那时她盼望的是他能早些出现,现在,却是期望他再也不要回来。
    陛下,你说得没错。无情总比多情好,至少,无情之人永远不会痛。
    第39章
    舐犊原是妖王专属的术法, 唯有借助妖王血脉才能成功发动,为了让它能够被其他天人使用, 此地先是布满了妖化之阵将灌入魔气化为妖力, 又以移情之阵将它们层层笼罩,而这之上才是作为召唤根本的斗转星移阵。这样密密麻麻的线条和符文, 若对阵法没有深入了解, 一眼望去只觉头晕, 是一笔一划都难以看懂。
    作为添加这些辅助阵法的代价, 此时召唤消耗也是原本术法的十倍有余,即便以叶君侯当前修为也颇为吃力, 万幸的是,就在他体内魔气空了一大半时, 阵法终于被喂饱, 地上划痕一点点被金色流光填充, 缓缓地开始运转了起来。
    常辉是最先得到此阵之人, 自然对其消耗量有着明确认知, 他自认把所有化身聚集起来也不足以填补一二。如今叶君侯成功发动阵法之后竟丝毫没有力竭之态, 清晰认识到彼此修为差距之余,也不禁默默感叹,被神宠爱的天人果然就是不一样。
    是的,不论是他还是妖王,都认为叶君侯才是最受神宠爱的天人。在他们认识的天人中, 只有这位魔主一路顺风顺水, 就算是被举国通缉, 也得到了足以征服所有凡人的力量。那位神明,甚至连伤心这种情绪都没有赋予他,仿佛叶君侯诞生就只是为了享乐一般,当真令人羡慕。
    叶君侯未觉醒前的人生如今已无人知晓,在世人眼里,他就是坐拥天下时刻享受人生的最大赢家。心中闪过这样大约会令一众作者吐血的念头,常辉终是忍不住问出了自己的疑惑,“魔主,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能对神的存在无动于衷?”
    移情之阵无法作假,作为合力施法之人,常辉非常清楚叶君侯的情绪有多平稳,他对那位神明除了困惑和好奇之外,竟还隐隐存在一丝好感。这对常辉而言是无法理解的事,如此狂妄历来目中无人的魔主,竟会甘心被他人操纵自己命运?
    “因为我一直都能认清现实。”
    有些嘲讽地做出这意味不明的回答,叶君侯看着地上缓缓运行着的阵法,心知不用半个时辰这里便会出现一位新的神明,而且极可能是拿走了他爱人之心的那一个。不过他原就是个没心没肺的魔,也不觉现在的自己有什么不好,便只颇具兴味地回答,
    “这一位既然能创造出我这么个三观不正的东西,想必也不是什么有道德标准的神明,只要我把他好生养着,美酒美人不间断地供应,两个混账一起掠夺天下不也挺快活。”
    即便说出这话,叶君侯的神色也不见任何压力,只要没有成双在面前,他一直都是慵懒自在的,正如纪陌对他的形容,对魔主而言,人生只要有一个“爽”字就已足够。
    看着这样的他,常辉想自己大概永远也不可能如此轻松地谈论神明。他活到现在唯有在少年时快活了些日子,在之前的世界满门尽灭孤身一人混迹官场寻求复仇时机。来到斐国后,好不容易成了亲做了旭日城城主,还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斐国便进入战乱,新婚妻子也于叶君侯入侵时被流矢击中不治而亡。他自问虽算不上什么好人,论混账程度却远远不及凭借一己好恶就能屠尽整个城池的叶君侯,可是,为什么神却始终不肯眷顾他呢?
    得知召唤条件之时,常辉便没对正常召唤神明报以任何期望。他从未听闻有谁爱一个人会希望他家破人亡对人情世事彻底绝望,就算是冷酷无情的叶君侯,至少也会保护自己儿子。常辉想,那位神明定是憎恶他的,因此才喜欢看他在磨难中挣扎,就像人观看斗鸡斗狗一样,权当有趣的游戏罢了。
    不过,正如苏格所说,不论神如何安排,直接导致他妻子死去之人是叶君侯,这个仇,终究要报。
    只是一个眨眼的时间,常辉便已稳住心神,抬头看了看天空悄然飞过的白鸽,只淡淡道:“魔主,知道这些年我为何要同你作对吗?”
    “和你不同,我的神只教会了我人该如何记住仇恨,还有,在这之后如何复仇。”
    常辉漠然地说出此话时叶君侯已察觉出不对,直到硕大方舟自云层出现,一袭白袍的大祭司踏着月光悠然落下,他终于明白,这是一个圈套。
    叶君侯其实并不知道常辉和自己有何仇怨,在他的记忆里那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攻城行动罢了,而且最后还由于苏格出现无功而返,以常辉的地位着实不该当一回事。
    至于那于攻城中死去的凡人女子,魔主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毕竟,因他死去的凡人实在太多了,若要一一写下,只怕光名单就足以铺满整个暗京。
    所以,最终他只是咬牙得出了这二人佯装失和联手算计自己的结论,纵然不明白为何向来和神洲不对付的任青崖也会参与此事,也只冷傲地回应,“呵,你们这两个老家伙最擅长的果然还是狼狈为奸。”
    “我只是各取所需而已,对神洲如此,对妖洲亦是如此。”
    用官场上的礼貌笑容做出回应,常辉已悄然隐入防御阵法。他并不需要仇人的歉意,神要死,叶君侯也要死,而现在就是一个机会,他抓住了,只是这样而已。
    “叶小子,我们有三十年不曾打过了吧?”
    常辉和苏格何等默契,这一退后,大祭司便已拦在叶君侯面前,他知道这或许就是自己和常辉最后一次合作了,今后便要为各自道路对阵沙场。就算如此,他也要给这段搭档关系一个完美的落幕,正如他初次来到这个世界时对悲痛的旭日城城主许诺的一样——我会替你报仇,所以,能助我制止这无意义的战争吗?
    “有趣,既然如此自信,那就战吧!”
    苏格和常辉,这是叶君侯最为熟悉的敌人,即便如今正是耗费了大半修为的虚弱状态,他依然没有丝毫畏惧,只是招出几只妖兽将叶破护住,这就单手举起天魔之血化出的巨大镰刀,冲着苏格便砸了下去,
    “老鸽子,你就是这般迂腐,若当真想赢,就该在我没发现时先出手。”
    正如叶君侯了解苏格招式,对他的技能苏格亦是早已多次领教,血镰刚刚落下便被璀璨光罩挡住,一本通体由黄金构成的神圣书籍已出现在苏格手中,正是一个时辰以内能令所有神咒瞬发的神器——《万法圣典》。
    神殿之中神侍主近战,祭司又分攻击和治疗两类,不论哪个分支,若无神侍保护被人近身便会陷入苦战。然而,作为神殿的创立者,苏格自然没那么容易对付,《万法圣典》只翻过一页,上空的方舟便伸出数门咒术炮,下一秒,各色神咒如雨爆发,眨眼间便将偌大行宫夷为平地。
    定睛看着尚未消散的烟尘,苏格知道这种程度的攻击还无法重伤魔主,只平淡答道:“比起暗杀,我更想用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为你送行。”
    如苏格所料,虽然神咒威力已足以移平一座城池,伴随夜色重新降临,魔主依旧毫发无损地站在原地,只是神情因他的言语有了一丝唏嘘,“果然,所有天人里我和你最聊不来。”
    听了这话苏格倒是头一次对魔主的言语有了几分认同,“对此,我亦有同感。”
    在那个写手群中,深黑和唐宋元明清同城同校因此也最为熟悉,就算毕业后也时常一起出去吃饭旅行,过去一直被群中人称作那对好基友。没想到他们所创造出的角色却是如此水火不容,看着那二人打上了高空,纪陌感叹之余,也凭借无厌寻到常辉所在,看了眼因自己到来有些惊讶的天人,这便开口道:“我想,大家都不想以武力解决问题。”
    神殿三大白衣祭司除了辉月没一个能打的,常辉虽比纪陌强悍些,考虑到对方神的身份也担忧他会有后招,便只笑着回应,“当然,我一直认为谈判才是最有效的应对方案。”
    然后,纪陌打开早已握在手中的火焰卷轴,看了眼被烈火吞噬的大片藤蔓,“这个荆棘阵可不是这么说的。”
    对此,常辉也脚步轻挪瞬间出现在了上空另一个阵法内,望着已被洪水肆虐的地面嘲讽道:“你扔在我背后的洪水卷轴也不是这么说的。”
    如果说苏格和叶君侯是二话不说拔刀就干的耿直打法,这二人便是比拼看谁先阴死对方的阴暗较量。只是,看了眼即便受到多重攻击依旧没有被打断的阵法,纪陌的神色虽平淡却也有了一丝困扰之意,“我倒是没想到这阵法会这么结实。”
    常辉既知道苏格会于今夜出手又怎会没有应对之策,他是最擅长学习的文官,就算没有修行资质,这些年对阵法之道却是颇为精通。此阵之中早已被他加入了数道防御阵法,既能更多地消耗叶君侯力量,又可预防神殿之人打断召唤,可谓是两全其美。至于妖洲的结盟,关他什么事,他和任青崖又不熟。
    “也多亏神将魔主造得如此强悍,只是不知当他降临时是否会为此后悔?”
    “是吗?那我也助你一臂之力。”
    纪陌早猜到他不可能放过这一石二鸟的好时机,从一开始就没指望靠自己停下阵法。当常辉注意力成功被这句话吸引,看着夜明君的一袭白衣出现在其背后瞬间将人制住,纪陌只掏出了暂时被交由自己使用的山河社稷图。
    夜明君现有修为仍未超过叶君侯,恐怕无法毁去阵法,然而这世上没人比纪陌更了解任青崖的技能,他早已想出了其它破解之法。此时江山社稷图只展开一角,各种全然不同的力量便已涌入阵眼,看着终于露出惊讶神色的常辉,他的语气依然平静,
    “舐犊虽以施术者的情感为线索去寻人,作为感知依据的却是被灌输的力量,这画卷中保存了神殿所有天人的本源之力,前前后后也不下于二十人,你说,凭借如此复杂的情报,它还能找到目标吗?”
    这样跨越时空的召唤之术容不得一点误差,分作二人已是冒险,如今如此多的天人之力混入其中,纵然叶君侯力量再强大也无法令其寻到真正目标,甚至,它连自己要找谁都没办法做出明确判定。只要无法捕捉作者的位置,这次召唤自然只有失败一个选项。
    虽然得知的时间晚了些,无法在阵成前及时阻止,纪陌终究还是不愿再有同类来到这个世界。他已不记得常辉的作者是谁,可深黑到底是个熟悉的前辈,即便只是网络聊天的关系,纪陌也不想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创造出的叶君侯死去,对任何作者而言,这都不是一件好事。
    或许,就连相见,也不是什么好事?
    无声地笑了笑,纪陌抬起头,言语中只保持着自己仿佛早已预见一切的平静,“没有人比父亲更了解自己儿子。告诉任青崖,别以为我真的不会教训他。”
    他不知道常辉会不会将这挑衅的话语传达给妖王,毕竟,就在被夜明君制住时那具身躯便已快速干瘪。扬了扬手上干枯的人皮,仙人确定之前站在这里的常辉不论气息还是修为都和之前见到的没有差别,绝对是个活生生的人,然而只是一瞬间就没了灵魂,他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奇怪的能力,只好奇道:“你说得没错,这果然是个空皮囊。”
    “常辉这只老狐狸从不以身犯险,真身自然早已于计划开始前远遁。”
    对常辉那棘手的化身能力纪陌倒是不意外,反正也没指望能在此地抓住他,正欲带上夜明君去支援苏格,却忽地听仙人提醒了一句,“纪陌,这个阵法好像成功了。”
    “什么?怎么可能?”
    如今主导情绪的常辉已经消失,阵法内更是混杂了一群天人的力量,捕捉到目标的概率可以说几近为0,纪陌完全无法想象这样它居然还能成功,然而,事实是那些地面划痕皆被妖力填满,平静祥和的光辉缓缓扩散,那样雪白纯净的颜色,就和他出现在这世界时一模一样。
    第40章
    从苏格出现, 叶君侯就明白了出卖自己之人是谁。他从不相信所谓忠心,魔宫中上到王公大臣, 下到守卫仆役全都喝下了他的魔血, 这些人一旦有任何背叛之举就会爆体而亡,根本不可能瞒着他和神洲之人接触。整个暗京只有三个人不是他的血奴, 成双, 叶破, 还有那个不成器的大舅子。
    理智告诉他, 可以对天下人残酷,但不能把家人变成奴隶。结果, 他这么一个无情之人,偏就因为理智一败涂地。
    叶君侯从不怕战斗, 事实上曾经他最为擅长的就是搏命厮杀, 可今日也不知是好日子过久了还是消耗太大, 和苏格战了许久竟都没有再进入昔日那样想着必须活下去爆发出全部潜力的状态。
    主宰交战动静不小, 暗京守军应该早已发现此地, 可如今远处的天空除了那注定燃放的烟火, 没有出现任何狼烟信号。
    魔洲人一直不知道他为何要将这一天称为纳彩节,只有他自己记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不叫叶君侯,只有一个俗气又没特色的名字——叶三。
    和旁人的笑谈不同, 叶三是真正从垃圾堆被捡回去的孩子, 捡到他的人还没有养他, 只把这个浑身散发着垃圾恶臭的婴儿送进了孤儿院。因为胳膊上有三条不知道是野猫还是野狗留下的爪印,院长又随意从员工里抽了个姓氏,就得了叶三这个名字。
    叶三有了一个仿佛充满故事的人生开头,最后却也只混了个普通大学,只等着毕业后做个加班到死的程序员,安稳混到死。结果,某一天他忽然就出现在了古代街道,来往行人皆对他的奇装异服投以恐惧眼神,他听见有人高呼“天人来了!”,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还是拼命从人群中逃离,从此开始了在这个世界的一生。
    最初降临的日子叶君侯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毕竟现在那些见过叶三的人基本已经变成了尸体,而他也习惯了如今长到腰际的头发,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那些挣扎求生的日子只是一个梦境。
    叶三没有户籍,也不敢出现在官兵面前,只能和乞丐们一起躲在郊外,偶尔去一些隐蔽小摊混些工钱,纵然如此,也常常因为交不上保护费被流氓欺负。在他的记忆里,作为人的生活是从成双出现的那天开始,那时候,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他看见一个白衣仙女。她把他带回了家,给了他杂役的工作,即使对十四岁的成双而言,这不过是随手施加的相助,却救了叶三的一生。
    在成府的三年,叶三和成双渐渐熟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这个大小姐如此喜欢自己,幸福来得太快,让他有些眩晕。可他也知道成双的年岁已经渐渐大了,虽因自不量力很是忐忑,依然于一个夜晚相会时对她问道:“听闻成亲需要经过六礼,在我的故乡早已没有这样的风俗,具体该如何做?”
    然而,少女的回答却比他还豪迈,只挥了挥手道:“若是寻常公子自然要将三书六礼悉数做全,可如果是你,直接告诉我,你要在哪一日娶我过门就成。”
    没想到这女子竟是如此大胆,他立刻一惊,“这样真的好吗?你的家人不会同意……”
    “相信我,就算你按照礼数来他们也绝不会同意,因为成家的女儿只能入宫辅佐圣上。”
    从成双出生家族就以贤后为标准去教育她,只可惜,学的东西越多看见的世界越广阔,她就越发不想将自己的年华投进深宫。那时的她骄纵任性,有了目标便一定要达成,家里人只当她嫁了人有了夫君自会乖顺起来,平日里也不大管,却没想到她竟会对一个仆人问道,“你要把我让给一个年过四十的人吗?”
    “死也不会!”
    叶三当然知道后宫是什么样的存在,那时候,他只紧张地抱住眼前的少女,倒是她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似乎很享受这样自己做主的乐趣,“叶三,这漫天的烟火便是最好的彩礼,你的求亲,我答应了。”
    成双很喜欢叶三,在她见过的男人里,只有叶三相信她不比自己哥哥差,也只有叶三从不认为她必须在家相夫教子一切都围绕着男人转。成双知道自己性格有多好强,她受不了和别的女人争风吃醋去讨好一个皇帝,只有和叶三成亲才能过上她想要的生活。
    叶三没有家产,她学过很多东西可以做生意去赚;叶三不会修行,她修为不弱完全能保护他。对十七岁的成双而言,只要这个人能在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发自内心地夸夸她,别像父亲和兄长那样责备她不成体统,这就是最好的生活了。
    那时候,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叶三会变成如今这样糟糕的模样。
    成双始终不曾明白的是,其实男人并没有多少改变,只是对叶三而言,她是女神,而在叶君侯眼里,她只是女人。不过一字之差,却是云泥之别。
    叶君侯想,成双记忆中最美好的应该是这一日照亮了整片天空的烟火,所以他每年的这一天都为她点亮夜空直至天明。可是,他自己对过去的记忆,却只停留在一片腥风血雨之中。
    成双私自和他成亲之后便被逐出家族,他们一同去了乡下,靠着小本买卖过活,虽不富裕却也衣食无忧,然而,才过了三年,斐国便发现了天人所蕴含的利益和危机,开始举国通缉天人。叶三原以为自己这样平凡应当能躲过一劫,谁知最后官兵还是找上了家门。
    那时,成章连夜向妹妹报信,知道逃跑便是坐实天人存在的成双将他藏在挖好的地窖之中,选择只身面对官兵盘问。
    “说,那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在哪里?”
    “我的丈夫是乡下来的商人,他不是天人。”
    “大小姐,事关国运,你的家族不会庇护于你,本官劝你还是招了吧。”
    “我不认识什么天人。”
    “依令,杖责三十,她若熬过了就是真话。”
    那一天,叶三除了这些对话什么都不知道,他看不见上面发生了什么,也无法从地底出去。成双安慰他,她是成氏家族的人,官兵不敢拿她如何。其实她自己也知道,莫说她已离开家族,纵然是成氏也无法隐藏一个天人。
    从一开始成章就告诉她,朝廷对天人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凡是身份不明之人皆要斩杀,纵然只是和天人扯上关系也要施以严刑,若静置三日无人来救,方才离去。重伤三日而无药物,这和处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是,成双坚信自己可以熬过去,只要熬过这一次,就不会再有人怀疑叶三还在她身边,她可以等到风头过去再和叶三归隐山林,这很值得。
    而她,也确实是熬过来了。
    “这里没有……别人……”
    咬牙说出这句话,官兵终于离去,她知道斥候还在观察此地,只吞下了续命的丹药,嘴角无声滑过一丝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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