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31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不对,不是单纯的冷,而是阴冷!
    意识到这些时,程小花猛然睁开了眼。正好就看到对面的玻璃墙上方粘着一个脑袋。
    那脑袋似乎是倒挂着的,观察了约几秒,手慢慢地伸出,如同人形壁虎一般,慢慢地往下爬。
    随着它的移动,还带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指甲划破玻璃的声音,刺耳而难听。
    程小花只觉得心里毛毛的,想去喊景殊他们,却见打坐中的景殊己然睁开了眼睛,目光冷冷地看着那团东西一点点地从玻璃的缝隙中钻出来,就好像是液体一样。
    山猫也醒了,浑身毛发竖成了刺猬状,龇着牙发出“嗬嗬——”的低吼。
    那东西听到猫吼呆了一呆,而后本已钻进来的身体又慢慢地往回溜。
    “妈的,乱吼什么!”景殊骂声未落,身形已化为一道流光朝那团影子扑去。
    黑影感知到危险回溜的速度加快,可再快又哪里能快得过景殊?
    景殊抓住它的脑袋直接就给扯了回来,然后一个反手摔,那东西就重重落在山猫面前。
    山猫扑上去就要吞,程小花就防着这个,赶紧喊:“口下留情!”
    山猫讷讷地转过头,两个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望着程小花:“姐,就给我解解馋吧。”
    “你今天吃的可不少!先问问清楚再说。”说着程小花去按开了客厅里的灯。
    灯一开,就将那东西照了清清楚楚。
    从外表看,是个40多岁上下的男人,浑身干瘪得跟个竹竿似,再加上皮肤发青腐烂,眼珠子大突,看得人直犯恶心。
    景殊冷笑:“本君还以为是个什么东西,原来是个饿死鬼。”
    饿死鬼被山猫的爪子按着动弹不得,只有个头能动一动,长长地伸到到景殊面前:“饶,饶命!”
    “长得这么寒碜还好意思把头伸到本君面前?”景殊一脚踹了过去,那个头就跟身体分开,球一般地滚到程小花面前,口里还凄凄惨惨地喊着:“饶—命—”。
    程小花惊得跳到沙发上,忍着恶心问:“这里的命案都是你弄出来的吗?”
    饿死鬼点了点头,脑袋又一点点地滚回到身体边上,慢慢地合上了。
    看得程小花一阵无语,鬼魂还能这样操作?
    “看你还没泯失人性,怎么就做这种恶事?”
    饿死鬼抽噎了一下:“我饿……”
    第39章 有钱的感觉真爽
    所谓饿死鬼, 就是生前被活活饿死,却又不愿去阴间,逗留在人间的鬼魂。因为饥饿的感觉太过铭心刻骨,死后也常被饥饿缠绕, 总想不停地吃吃吃, 可无论它吃多少肚子始终是不饱的。
    程小花说:“你倒是会吃, 还专吃人脑。”
    饿死鬼苦笑一声:“我也不想祸害人啊,可是人脑太香了,我吃了就忍不住还想吃。吃过人脑,别的什么都不想碰了。我知道错了, 你们放过我吧,求求你们了。”
    程小花摇了摇头:“不行, 你得去你该去的地方。”
    饿死鬼挣扎得更厉害了:“不,我不要下地狱,我宁可魂飞魄散也不去!”
    吃人魂,可以在短时间内增长修为。但是对于新死的鬼来说, 捕魂并不容易。相比之下,人的脑髓是智慧所凝之地,也是充满能量的。
    这饿死鬼因贪嘴吃了不少的人脑,短时间内鬼力大增。就连孙名扬这样t2级的鬼差也不是其对手。
    犯下这种罪孽的,下了地狱之后罪刑极重。
    虽然饿死鬼不知具体会面对怎样的惩罚, 但也会本能的害怕下地狱。
    景殊说:“既然害怕,何必造孽?”
    “造孽?”饿死鬼忽然哭了起来:“其实我生前也是好人一个。佛没少拜、钱没少捐。可是为什么老天这么不公平,我才40岁就得了喉癌, 活活给饿死了。我饿啊!死了之后,我本来是想吃点供奉的香火、饭菜,可是那才多少啊,哪里够吃?后来,我发现人的脑子香啊,吃完了之后我的力量能增加很多……我以后都不吃行不行?就饶我这一次吧!”
    景殊嗤笑一声:“你他妈的也算是好人?你知道你为什么会死吗?你生前贪嘴,什么猴脑、野蛇、穿山甲,越是稀有的野味越是爱吃。许多野生动物身上携带有病毒,在动物上不会发作,可人体不能免疫。久而久之,你身体内的毒就会慢慢积累,甚至变异,间接或直接的引发癌变。除此之外,欺男霸女的事你也没干吧?”
    饿死鬼大吃一惊:“什么?那些东西不都大补的吗?怎么可能会要我的命?”再说了,就算是有因果报应,我做的那些善事、拜的那些佛难道不能抵消一些吗?”
    景殊说:“一边杀生做恶,一边求佛保佑,你当佛傻那?”
    程小花总结了一句:“你这是掩耳盗铃啊。”
    她本来还以为这饿死鬼和王老板家有什么新仇旧怨,现在看来就只是误打误撞藏到这里的。也是因为这里离市区远,人气少不容易遇到鬼差。
    “小花姐,我现在能吃了吗?”山猫等了半天早就等急了。
    饿死鬼哇哇大叫了起来。
    “这东西明明是本君撂倒的,许不许吃你也该问本君才是?”
    于是山猫又可怜巴巴地望着景殊,还竖起尾巴冲他示好。
    程小花:“山猫你有点节操行不行?”
    “生前因,死后果,自有地府司的判官来定罪。山猫,你还是吃桌上的零食吧。”景殊朝边上的孙名扬踢了一脚:“起来干活了!”
    孙名扬迷迷糊糊地醒了,看到趴在地上的饿死鬼,惊道:“不是吧?这么快撂倒了?不是很厉害的吗?我还等着养精蓄锐后好好与之搏斗一番呢!”
    景殊、程小花、山猫:“……”
    当初地府司该是多缺职员,才会把这货给招来的?
    孙名扬掏出锁魂链给饿死鬼铐上,然后又联系王老板来验收成果,顺便给钱。
    山猫因为没吃到魂有些闷闷不乐。
    程小花安慰他说:“别难过。等拿到钱了,姐给你买好东西。”
    山猫这才开心起来,重新幻化成了人形后,抱了一大罐薯片猛吃了起来。吃的时候还总是时不时的瞅一眼旁边被锁魂链拘住的饿死鬼。害得饿死鬼时刻担心他会扑过来把自己给吞了。
    生前贪嘴,这个时候却反而害怕被吃。想想也是讽刺。
    王老板一听说事情解决了,天刚亮就带着助理小李来了。等到亲眼看到了饿死鬼,顿时吓得面无血色,浑身瘫软。
    回程的时候依然是专车给送回来的,该给的钱也是一分不少给转了。
    馄饨铺里,程小花抱着抱手机,看着支付宝里显示的500000的余额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整整五十万啊,她穷了19年,终于也有富的一天了。要不是景殊他们仨都在边上,程小花都想要大哭一场了。
    忍下激动的泪水,程小花问景殊:“五十万怎么分?”
    毕竟主要出力的是景殊,当然要针求下他的意见。
    景殊不屑一顾地说:“不就是些钱吗?瞧你那点出息,跟穷了八辈子一样。这么喜欢钱,本君就全赏你了。”
    “前头几辈子穷不穷不知道,反正这辈子是真穷。”程小花说:“这趟既然是大家一起去的,那这钱就平分吧。我也不能占你们便宜不是?”
    孙名扬说:“我那份也不要了,我得紧跟殿下英明的脚步。”反正馄饨铺里管吃,他现在又放弃反清复明了,自然也没别的花销。时刻趁机在景殊面前刷好感才是正经的。
    山猫说:“那我也不要了吧,等我想买什么的时候再找小花姐要。”
    程小花怪不好意思的,想了想说:“这会儿还早,要不咱们去逛街吧。看中什么咱们就买,也豪气一回!”
    孙名扬和山猫齐声说:“好!”
    景殊切了一声:“有点小钱就开始得瑟了?弄个别爆发户进城似的,真给本君丢脸!”
    程小花试探着问:“殿下你不去吗?”
    景殊冷哼。
    程小花:“那你在家好好玩游戏,我们仨去!”
    公交车驶过一块坑洼不平的路面,景殊被巅了几下很是不爽:“司机会不会开车?那么大个坑都看不见,眼瞎啊?!”
    于是邻坐的人都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虽然长得帅,可素质也确实差了点。
    程小花很是尴尬,扯了扯景殊的袖子:“殿下您小声点!人间界的公交车就是这样的。”
    景殊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没钱,不会打个车吗?”
    程小花悻悻地笑着:“我习惯坐公交,一时忘了。”
    前排双人座上,孙名扬压低了声音对山猫说:“你看殿下现在的性子,像不像恋爱中的男人?口是心非、嘴硬心软的。”
    山猫认真地想了想,还是觉得太复杂了。
    此行去的地方是汐江广场。这里的商铺多,吃、喝、玩、乐什么都有。
    程小花很带着大家走进一座人气最旺的商场里买衣服。
    不说景殊、山猫他们缺衣服,程小花自己那几身衣服也是旧得不行,该添置了。
    山猫还是少年,程小花就给他选了三套休闲风格的衣服,一共花了五千多。接着又进了家名叫“太平鸡”的专卖店。
    景殊看了眼店门前抽象的鸡形logo说:“为什么要到这个店?名字听着就奇怪。”
    “不觉得这个店名很符合你的口头禅吗?”程小花拿了一套黑色的套西在景殊身上比了比,“试试吧。其实你穿西装挺好看的,上回我是真没钱才没给你买的。”
    景殊哼了一声,到底还是拿着西装进去试了。
    以景殊风姿,哪怕是拖鞋配大裤衩都能穿出高订的味道。西装上身就不用说了。
    程小花看了看又觉得这身衣服太过正式,可看景殊照镜子时的那股得意劲,实在不好意思说让他换一套。索性又狠狠心,额外再买了套深蓝外套配黑裤的休闲西装。再配上一黑一白各一件衬衫。价格也不便宜,一共花了八千多。不过在西装类也算便宜了。
    付完了钱,景殊也不换回自己那身旧衣服了,穿了一身笔挺的像是要赴宴的西装就出门了。还是营业员把他拦回来,小心地替他剪掉了衣服上的吊牌。
    出了西装店程小花的目光又落在孙名扬身上。这家伙一身古装穿了上百年,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穿下来的。
    发现程小花在瞅自己,孙名扬立刻就很紧张:“干,干嘛?我绝不易装断发!”
    后来,程小花找了家专卖汉服的服饰店给他弄了两身衣服。孙名扬虽然嘴里嘀咕着款式没有他身上的正宗,倒也勉强接受了。
    给他们的行头都买好了就该给自己买了。虽然现在有钱了,但程小花并不舍得去大牌店里。一套衣服几千上万的,实在没必要。何况好的衣服还要保养,不适合她。
    最后还是进了家不知名的女装店。虽然没什么名气,但是衣服的款式、质量都还不错,均价也才几百块。比起她以前的衣服不知道好了多少。
    考虑到自己平常又要煮馄饨又要出任务什么的,她选了几条牛仔裤和休闲风格的外套、上衣什么的。正要准备结帐,景殊忽然塞了套衣服给她:“试试。”
    第40章 见义勇为的山猫
    程小花接过一看, 是套黑丝绒的连衣裙,袖子和肩膀的地方都是用半透明的黑色蕾丝拼接而成。裙摆和袖口处还做成荷叶边的样式。即高贵大方,又透着几分可爱。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