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我的每一次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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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点>
    你是一场太阳雨,舒缓闷热的暑意。
    你是一点点水气,冰冰凉凉掠过我手臂。
    你是一滴滴雨滴,敲打我渴求滋养的心扉。
    你更是一颗颗泪珠,从我眼中滑落最幽暗的谷底。
    国中的国文课,老师让我们创作短短的新诗,我用赵雨点的名字,写了短短几行字。
    国文老师讚美我的诗很有意境,还在课堂上大声朗诵给全班听,让全班为我鼓鼓掌。
    我的国文成绩一直不出色,求学这么多年,让老师称讚的次数加起来大概不出五次。这是我最骄傲的一次。
    因为赵雨点。
    老师不知道,雨点是一个人的名字。是我最喜欢的人的名字。
    当我把爱情融入诗里,我用「心」去写一首诗。
    我希望,有天,能为他朗读我为他创作的情诗。
    赵雨点、赵雨点,你的笑是滴滴答答的雨滴,落在我情竇初开的泥地,滋长出一整大片翠绿草地。
    我读高中的时候,喜欢瞒着爸爸妈妈,偷偷跑去找赵雨点。
    赵雨点的爷爷是开自助餐店的,后来换他爸爸开,我猜,一代传一代,这家自助餐,终有一天会传到赵雨点手里。
    若我将来真要嫁给赵雨点,我得趁早熟悉环境与经营,才能成为他最得意的贤内助,才能做他八面玲瓏的左右手。
    每当我推开自助餐店的门,店里的阿桑伙计们都很欢迎我。他们知道,我是赵雨点最好朋友的女儿,连赵雨点的爸爸妈妈都很热情接待我。
    若我用餐时间去,赵雨点会让我自己找位置坐,他独自穿梭在厨房和外场,忙进忙出。
    我会拣一个角落的位置,替自己倒一杯店内免费供应的冬瓜茶或红茶,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赵雨点走来走去。
    其实赵雨点长得不算好看,但我就是喜欢他。
    赵雨点忙完了,才抓着头不好意思走过来,为了无暇顾及我而道歉。
    他说,我可以随意夹菜吃,店里全部的料理,都可以承装到盘子里,尽量吃,吃垮他家也没关係。
    他说完话,总会露出一种憨厚稚气的笑容。他的牙齿很白,左右两侧各长了一颗有点尖尖的虎牙。
    我喜欢赵雨点的小虎牙,我超级喜欢他。
    我高中那一年,赵雨点已经三十七岁了。
    可他看起来,和我小时候坐在摇摇马上看过去的大男孩一样,那么呆,那么纯朴,那么不諳世事。
    我总觉得,无论这个世界多么多变,也改变不了赵雨点。
    他用他自己的速度与步调,活在自己的小小宇宙里。
    所以他的时针走得很慢,他不会老。
    我窃窃心想,若他是为了等我长大,那该有多好。
    赵雨点,我对你的喜欢,已经星火燎原。它不再是一片原野,它长出一座森林了。
    我依然为他写诗,为我的暗恋写诗。
    为我还不是时机,无法坦荡诉说的告白写下一篇篇酸楚的诗。
    我高三那年,赵雨点带来了一个女孩。不,其实那是一个女人。她还比他年长三岁。
    爸爸促狭地问赵雨点,在哪认识的?
    赵雨点害羞的说:「就我家的店啊,这是我的熟客啦。」
    我在一旁安静的挖着焦糖布丁,默默吃着。
    听着爸爸妈妈把他们恋爱过程掏得半点不剩,让那些情事全摊在日光灯下,供人咀嚼或调侃,或,将我刺得心血淋漓。
    却无能为力。也无权置喙。
    我本来打算,考上大学以后,就要跟赵雨点告白的。
    那天在大眾餐厅,赵雨点揽着那个女人瘦弱的肩膀,爽朗的笑着,告诉爸爸和妈妈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经过。
    成年人谈感情,已经不叫它「恋爱」了。他们会说,那是一起过日子。
    原来这个女人和她爱情长跑多年的男友结婚后,因为生不出孩子,去医院做检查才知道,她患有不孕症──还是比较棘手的那种。
    她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经济上也不允许做试管,家中长辈观念又很传统,最后她公婆与其他亲戚们用亲情压力不断逼迫他们分开。她就这么被赶出家门,忍痛签下了离婚协议。
    让人唏嘘的是,他先生很快再娶,隔年就孵出一颗蛋──还是个男婴呢。
    她是赵家自助餐的常客,赵雨点从十年前她还读大学时就知道她了。
    看她坐在角落的小桌,吃着吃着悲从中来啜泣着,善良的赵雨点送了一盘她爱吃的酥炸鱼柳及一包轻巧抽取式面纸过去。
    正式按下他们爱情的开关。
    默默挖着透明容器里最后一口布丁,在场唯有我听着听着听出了诧异。
    为什么赵雨点知道她爱吃酥炸鱼柳呢?
    自助餐店,上门的客人络绎不绝,每个人每次夹的菜都不会百分百相同,为什么赵雨点知道这个女人喜欢这道料理呢?
    我不愿去面对这个答案。
    爸爸妈妈接着聊下一个话题,只有我的时间被迫暂停,有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再也没办法前进。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的眼睛会无意识的追随着她,所以你便知道她喜欢什么。
    我的目光追随着赵雨点,所以我明瞭,赵雨点的目光追随着她。
    雨点、雨点,滴滴答答的,从我心里翻腾而上,滴落桌面。
    赵雨点不只是我心中的一首诗,更是我眼中一颗颗咸咸的泪。
    我第一次在心里给他取了绰号,我叫他──王八蛋。
    那年赵雨点三十八岁,我才刚要成年。
    我考上了很远的大学。
    在距离赵雨点很远很远的城市,继续落下我滚烫的泪。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失恋。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往后我的每一次失恋,都是为了赵雨点。
    我一生中所有伤心的泪水,凝聚成了一片名为「赵雨点」的海洋。我已经溺在里头,而我想乾脆一点溺死在里面。
    大二那年,我交了第一个男朋友。
    与他邂逅的原因很可笑──我在某个连假过后,熙来攘往的高铁站里,把他误认成了赵雨点。
    从出了车厢,便一直跟着他走,好几个路人撞到我,我狼狈摔在地上,咬着牙爬起来继续跟着他走。
    我怕跟丢了他。
    我怕跟丢了,我最喜欢的赵雨点。
    我失着神,追在他身后,走过好几条大街。
    他终于回过头来,似笑非笑看着我。
    「小姐,我早就发现你跟踪我了,快说,有什么目的!」
    其实他不必开口,甚至不必回头,我早了然他不是赵雨点。
    这座城市里,神似的人何其多,但没有一个,是我的赵雨点。
    我的赵雨点,已经去灌溉另一个女孩的草原。
    儘管我无法坦荡的对赵雨点诉说我的情衷,他还是在我心里,从森林长成另一座更茂密的热带雨林。
    我决定告别真实的赵雨点,拥抱另一个对我好的赵雨点。
    我和那个误打误撞认识的他交往了。
    只因他笑起来,真的很像赵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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