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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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要不了三五年,你还得回来。
    真的。
    有多少人飞蛾扑火为爱放弃所有,就有多少人付出代价为爱遍体鳞伤。
    红尘女子十之八ii九离不了红尘,兜兜转转还得回来,腆着脸哀求给个机会重操旧业。
    “所以说。”
    红姨常常翘着兰花指,唇边抵着烟枪,吞云吐雾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鸡窝,飞上枝头变凤凰那是痴人说梦编故事,还不如在红姨我手下好好赚钱。好歹赚着的钱全放在你自个儿的口袋里,永远不会背着你跑去别人口袋里,是不是这个理儿?”
    敲打意味十足。
    沈音之推开雕花窗户听到的便是这些话。
    那年她不足十四岁,被锁在小房间里不得外出,除了吃饭睡觉和唱歌,天天学得便是如何讨男人欢喜,又如何不因男人的欢喜而欢喜。
    “你得使男人爱你。”红姨耳提面命:“他爱你才牵挂你,爱你才给你金银珠宝,但你不能爱他。”
    “因为男人就爱他爱不着的女人,你爱了他,他就变心不再爱你。”
    “你不爱他,他永远念想着你,你永远都输不了,知道么?”
    沈音之通常满不在乎地点下脑袋,瞧着红姨出门便转头敲墙壁,喊:“姐姐!”
    她不能外出,不过左边住着高傲妖娆的玫瑰小姐,右边住着温柔小意的百合小姐。
    两位皆是小有名气的歌女,房间墙壁隔音不大好,大家伙儿平时没事儿聊两句,常常嫌红姨招式俗套,话语里头百般挑刺。
    这回她们破天荒地没有异议,问左问右都说:“听红姨的,不爱男人,你永远输不了。”
    可是她们自己没有听话,她们输了。
    一个输给正儿八经的世家才子,一个输给喊打喊杀鲁莽率直的猪肉铺老板。
    玫瑰被赎身。
    才子起初痴迷她率真的做派,艳丽的风情,惹人怜惜的身份,动不动为她作诗作文章;
    后头厌烦了她泼辣的举止,粗俗的谈吐,不够端庄的妖精皮囊以及遭人非议的身份,便转头另娶她人。
    留个玫瑰在深宅大院里,被婆婆,被七大姑八大姨,被乱七八糟的规矩为难得寸步难行。
    她像个下人被呼来唤去,不小心摔了台阶,肚子里无人知晓的三月大女儿没了,婆家居然完全没反应。
    “左右不是儿子。”小姑子说。
    “好歹是个女儿啊。”才子尚未为人父,倒有几分不舍。
    “不打紧,不打紧。”婆婆半眯着眼,掂量颗颗小佛珠说:“要生了个像她这样妖模妖样的女儿,扔还来不及。”
    “是这个理。”
    同样出身低微的弟妹,顺势恭维道:“我看是娘这几年吃斋念佛,感动了菩萨,菩萨保佑我们家少了个祸害呢。”
    “就你会说话。”
    女人们淡然说笑,才子的不舍逐渐消散,喃喃了声:“也好,免得我再遭人耻笑。”便扬长而去。
    玫瑰病好之后大闹了一场。
    能摔的摔,能伤的伤,一脚踹了人家的佛龛,指着吓破胆子的小老婆冷笑:“就你这装模作样恶心人的死老太婆,明面吃斋念佛做善事,翻过面来处处为难我,害我落胎还有脸说我咬。我呸,姑奶奶要是菩萨,嫌你还来不及,明个儿就降道雷把你给劈了!”
    她嘴巴狠,没过两天才子家还真被雷劈了。
    伤亡不大,人家找关系把她关进警察局,折磨大半个月,红姨才悠哉悠哉来捞人,逼着玫瑰签下新的一份苛刻卖身契。
    而百合。
    她是自个儿倾家荡产赎的身,过得了穷日子,挨得住妯娌嫌恶,前后剩下儿女一双。
    这样看来还不错。
    奈何世间对自以为的罪人作指责,通常要株连全家祸及九族。
    她的儿女生得不错,伶俐,小小年纪懂得分担家事,似乎不足以抵去‘生母做过歌女’的龌龊,更抹不掉‘身世不明’的肮脏猜测。
    他们自小没有玩伴,饱受非议,明明到了年岁,凑足了钱,却被学堂几次三番拒之门外。
    —— 因为其他家孩子的父母,不愿意接纳这样的一位‘同学’。
    百合素来能屈能伸,回头亲手做好糕点,精心包装,家家上门拜访孩子们的父母,希望得到他们的包容。
    不知其中发生了什么。
    坊间流传的是,其中有个被她‘抢’过心上人的富家太太,仇敌见面分外眼红,当是恶语相向,字字诛心。
    “我做过什么是我的事。”百合问:“你要怎样才不为难我的孩子?”
    “你去死。”
    富家太太轻飘飘地丢下这话:“不想害小孩遭殃,你死了不就好了?说不定我们还觉得小孩可怜,摊上你这个丢人的妈。”
    百合什么话不说。
    默不作声地回到家,打扫院落,洗衣晾被,哄孩子们出去玩。
    当天下午就死了,自杀。
    血流了大片大片,玫瑰去的时候她还有气儿,血淋淋地握住她,只说了三个字:“我真悔——”
    悔什么?
    爱,成婚,生子,自杀?
    她悔得什么,终是不得而知。
    沈音之更猜不到。
    玫瑰百合搬走了,隔壁住进别的人,她全是道听途说的。
    直到年满十四岁,为了登台做准备。她得以走出小房间,完事儿逛了逛阳光明媚的百乐门,在偏角处不期然地看到一个女人。
    细瘦如柳条的身子依着窗扉,灰色的卷发如藤蔓般蜿蜒而下。
    她有些老了,眼睛,皮肤留下点儿松弛的痕迹,遮不住骨子里的风情万种。
    “现在什么季节了?”
    她双目寡淡无光,没有归处,过会儿叹气:“还是冬天啊,看来春天不会来了。”
    那时沈音之就站在走廊边。
    转头便是雅致春风卷花瓣,漫天纷飞,柔情万物的景色,那人视若无睹。
    她就是玫瑰。
    死在几年后的夏天里,没有瞎,死前依旧在说:“我盼着春天呢,春天怎么就不来了?”
    没人在意她的疯言疯语,除了沈音之。
    她晓得是什么摧毁了她。
    ——爱。
    *
    问题来了。
    # 人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爱?
    # 突然被爱怎么办,有没有一键屏蔽的功能?
    # 怎样帮助我的商业伙伴摆脱爱情,脱离苦海,以此长久保证公平,公正,稳定的合作关系?
    以及:说不定不是爱,搞不好弄错了,怎么解开这个误会?
    沈音之起劲儿运转着大脑苦苦思索,但思维被某人打断。
    原因无他——
    他亲她!
    又亲她!!
    头顶烟花看着看着,突然就低头亲她,好像根本没有原因,没有声音,这不亲得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嘛!
    像猫肉垫似的软绵绵,在脸边玩游戏似的,来来去去亲个没完,非常痒。
    “你看烟花,别亲我。”
    她忍不住一手推开,脱口而出:“我想事儿呢。”
    “想什么?”沈琛冷不防捉住她的手,又亲了亲指尖,“在想怎么跑?”
    “……”
    我不是,我没有,你看你被爱情搞得——
    多疑!
    沈音之投来复杂且嫌弃的眼神,沈琛落着眼,视而不见。
    下巴靠在她肩上,指腹沿掌心脉络细细摩挲,玩味道:“光你自己跑不了。”
    “就像当初沈晶晶放你走,但我知道,以你的能耐躲不了这么久,肯定还有人接应,给你出主意。”
    “会是谁呢?”
    他侧目过来,语速折磨人的慢:“苏井里,还是,林朝雾?
    ?!
    这是要找他们秋后算账的意思么?
    还是现在就下手免得她故技重施?
    “不是他们。”她死鸭子嘴硬,“那时候我都不知道二狗子在哪里。而且林朝雾是我新认识的朋友,你讲她干什么?”
    沈琛不眨眼地看着她,那眼神过分的深,过分的静。
    沈音之又生出那种感觉,在他面前好像一张薄又透的白纸,很容易被看透,更容易被撕碎。
    “看来是林朝雾。”
    不知道他怎么得出的结论,心跳不禁漏掉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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