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116章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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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影似乎愣了一下。
    人影似乎有点不甘心继续说道:
    “还不行,除非你说你喜欢他。”
    这次,林曦不假思索道:
    “我喜欢他,烟姨你去吧。”
    “……”人影。
    “曦小姐,你这性格,一般人属实理解不了。”人影失笑道,“你们林家的人,口是心非,张口就来的本事儿,真是代代相传,刻入骨子里的。”
    “喜不喜欢,是不是意中人,个中真假,烟姨我还是看得出来的。烟姨这方面经验可是很丰富的。”
    “真假无所谓,目的达到就行了。”林曦说道。
    “行,那到时候我见着那位王同学。就告诉他,是一位喜欢你的,叫做林曦的同学,让我来的。你不介意吧?”人影继续笑着说道。
    “不介意,因为以他的聪明,根本不会相信你的话。”林曦说道。
    “哈哈哈……绝了。”人影笑了,“曦小姐,虽然你长得美若天仙,气质出众。可你这性格,我估计没有男人会喜欢的。”
    “男人都喜欢那种要么乖巧懂事,要么撒娇黏人。就算再高冷理性,偶尔也得露出小女儿一面,尤其是失态的时候,更容易令男人发狂。不然一点女人味儿都么有…”
    “你看,像是你的羽灵蛇,虽然很冷傲骄气。但时不时还是会和你撒撒娇的。”
    人影悠悠说道,“你如一滩死水,心冷如冰,高若寒月。现实中绝对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我不需要男人喜欢。”林曦道。
    “……”
    很好,一句话堵死了。
    “行,曦小姐,你赢了。”人影语气中带着几分慵懒无奈,“我去看看,必要时刻,会出手保住你这位同学的性命。我就说你今儿怎么会以这种方式出来…”
    “多谢烟姨。”林曦说道,“对了,如果您在途中,要是看到了他的魂宠用出了什么了不得的能力,希望你不要告诉我,也不要和别人说。”
    “哦?为什么?”
    “因为起航杯要开始了,要是我和他遇到了,我需要凭借自己的实力打败他。你若是提前告诉我了,那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没意思了。”
    “哈哈哈,有意思。曦小姐,前段时间,那你为什么还调查了起航杯许多参赛选手的资料?”
    “那些都是弱者。”
    “弱者怎么了?”
    “我不想在弱者身上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本就打不过我。那些资料,只是为了赢得更快一些。”
    “哈哈哈哈……”
    随着一道笑声响起。
    人影渐渐消失在虚空中。
    林曦眼眸微闪,轻轻抚了抚羽灵蛇,迅速消失在广阔的原野之上。
    ——
    王澈御剑飞行,享受着在空间肆意翱翔的感觉。
    王澈并不喜欢魂翼。
    当然也不讨厌。
    只是作为曾经的修仙者,剑修。御剑飞行才是王道之一。
    三十里看似很远,实际上,很短。
    而且,因为是相对运动,王澈遇到那些千足兵蚁的时候,只花了几分钟。
    其实磁力剑的速度,不算快。
    只是这些千足兵蚁的速度,着实很快。
    途中,还遇到了两位带着伤的城市守卫。
    都是有些激动振奋的打了一个招呼后,就迅速撤离了。
    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王澈的实力。
    只知道,他是王霸天。
    这就够了。
    千足兵蚁:群居性魂兽,拥有高度统一的群体性,刚孵化的兵蚁,只有四只脚。但修为每过十年,就会长出一只脚,百年后,每百年长出一只脚,依次递增。
    修为到百年就会进化,成为千足飞蚁,就会长出翅膀。
    起初只能低空飞行,修为越高,就能飞得越高。
    拥有千年以上的魂力修为的千足飞蚁,就会进化成为万足翼,就会成为天空系和虫系的双系绝珍魂宠。
    在双系魂宠中,属于典型的我克我自己。
    当然,魂宠是魂宠。
    魂兽是魂兽。
    魂兽的进化,和魂宠是不一样的。
    只有和人类签订了生命魂契的魂宠,才会遵循人类研究的进化规律。
    野外魂兽想要进化,更为困难,就算魂力修为达到后,也不会随便进化。
    所以,野外的魂兽,能够轻松的看到数百年的千足兵蚁,数千年的绿毛虫。
    当王澈看到千足兵蚁的时候,确实感觉有点小不妙。
    数量太多了。
    磁力剑飞行的高度不高,只有几十米。
    能很清晰的看到,下方密密麻麻,宛若蝗虫群般的黑影,横陈在原野上。
    一窝蜂似的,飞速朝着前方蜂拥前进。
    随便一只千足兵蚁,就有寻常小狗般的大小。
    作为出生体型比绿毛虫还要小个几倍的魂宠,这么大只,可想而知,其修为至少都有个五六百年了。
    因为脚很多,行动起来,其速度是真的快。
    其口中的黏液,时间一长就能腐蚀许多金属岩石。
    所以,几只千足兵蚁,一旦被潜入,就能轻松破坏磁悬浮的动力系统。
    千足兵逸要说缺点,就是体质不行,长途跋涉,是不擅长的。
    可现在,显然不对劲。
    每一只千足兵蚁身上,都乌漆嘛黑的,它们身上的血管浮现在皮肤表面,蠕动着。
    像是随时会爆炸般。
    不知疲倦的疯狂向前冲。
    “乌血病。”
    王澈嘀咕一声。
    作为魂宠中的绝症。
    倒不是这病有多变态。
    主要是麻烦,发病期短且快,前前后后可能就一天,两天不到。
    甚至半天不到。
    就没了。
    想要救治,就非常赶时间。
    病症形成的原因,据说和当年大战,世界留下的后遗症有关系。
    魂兽沾上了某种具有强大破坏性的能量,然后迅速被感染…
    “比起寻常的千足兵蚁,要强大很多…这些恐怖分子还真是造孽。”
    王澈摇摇头。
    千足兵蚁其实性情较为温和,一般不会攻击人类。
    现今野外的魂兽,不同于以前。
    在当初那场大战后几百年里,人类和魂兽的关系,处于一个磨合期。
    加上魂土的原因,那时候,会出现兽潮袭击人类城市的情况。
    而在三千年后的现代,这种情况,几百年都没发生过一次了。
    野外的魂兽,都有自己的栖息地,人类只要不攻击,不抱有恶意。
    你就算近距离喂食,都不会出现多大问题。
    “救是救不了了…”
    王澈微微皱眉。
    一只两只,现阶段,他还能整点办法。
    什么绝症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这成百上千…还是算了。
    就在这时。
    “王霸天!”
    在那千足兵蚁群的后方,传来一声厉喝,“你终于出现了!别说你带着面具,就算化成灰,我们每一位圣徒都能认出来!”
    声音穿透力非常强,这么远,王澈都能听清楚。
    王澈低头一看,立刻就看到了一道穿着神秘特制黑色长袍的人影。
    “哎哟,带着面具都能瞬间认出我来?”
    王澈微微一愣,然后看着脚下的绿毛虫,“是不是你暴露了我?”
    当初在浮空林,薛霸天不仅看到了自己,也调查过自己,还看到了绿毛虫。
    自己带着面具出现,能瞬间暴露自己的,也只有绿毛虫了。
    毕竟,这么特殊的绿毛虫,一眼就能看出来。
    当然,那些鬼徒可能还有其他特殊的辨认方式。
    “咝唔?”
    绿毛虫缠绕在王澈脚上。
    似乎在说管我什么事。
    这时,只见那道人影周身魂力澎湃。
    他只手一卷,骤然凝聚出一枚黑色的海螺。
    然后放置在嘴中,轻轻一吹。
    呜呜~~~
    随着声音扩散,那些千足兵蚁整齐划一的停止了。
    然后!
    唰唰唰!
    无数道视线,瞬间落在半空中的王澈身上。
    杀气,扑面而来!
    “王霸天,就算你飞在空中,今日你也必亡于此!”
    那黑色人影,骤然大喝一声。
    如王澈所料,千足兵蚁的里面,只有这道黑色人影。
    从那服装以及气势来看,明显就是鬼徒了。
    他拿出的黑色海螺,是他的武魂,似乎能控制此时已经陷入病症中的千足兵蚁。
    王澈笑了笑,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不过,自然不是朝着,原来的方向,而是朝着另一个偏反的方向。
    “跑?你以为你跑的掉?就你会飞吗?”
    “都给我起飞!”
    那鬼徒大喝一声,吹动海螺。
    霎时间,诸多千足兵蚁,有些进化了的,直接挥动翅膀,低空飞行,朝着王澈的位置,迅速奔袭而去。
    没有翅膀的,背部血肉滚动,在病症的催化下,竟是长出了一双双带着血液的肉翅。
    身上更是泛起一阵白光。
    直接进化了。
    唰唰唰,一只又一只的千足兵蚁,进化成千足飞蚁,然后飞上低空。
    保持着高度紧密的阵型,朝着王澈的位置袭去。
    那位鬼徒背后也生出一双魂翼,在千足兵蚁的中央,跟着队伍,朝着王澈追去。
    像是洪水猛兽般,飞上低空,顺着原野席卷而过。
    下方千足兵蚁被爬过的位置,一片焦黑。
    原野上的花花草草,各种资源几乎是一干二净。
    光秃秃的。
    十分渗人。
    在千足兵蚁群,起飞后不久。
    随着那庞大的蚁群,渐渐消失…
    一道朦胧的人影,从虚空浮现出来,看着远处的画面,不由笑了:
    “少年英雄王霸天,也不过如此嘛…我还以为你真有办法解决这些陷入病症的千足飞蚁…这不是也只能逃…不过勇气可嘉啊,这时候能站出来…不错了。”
    “至少比其他战区,某些营造的明星英雄,遇难只会逃的要好太多了。”
    “少年天才哟,总是需要时间成长的…”
    “只是,这么逃,方向越远,军部支援的赶到,要得时间就更久了。被追上是迟早的事情。”
    “诶,这些鬼徒越来越狡诈难对付了…没想到乌血病都能给他们整出来,这意味着,它们难道已经能掌控那种能量了…看来,那些鬼徒里面,也是觉醒了一些了不得的武魂啊…”
    人影嘀咕几句,再次消失在虚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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