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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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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欢站在机场航站楼下方,双眸不禁凝视着身后的城池。
    酆都城!
    这一底蕴深厚,传承了数年之久的大都市啊,叶欢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
    思绪不由飘飞回半月前,那时叶欢刚刚抵达酆都城,入目处一片疮痍,巨大的城市笼罩在黑色的雾霭下方,远远看去,仿佛一座死城。
    谁也不会想到在这死城内究竟发生了什么,浑浑噩噩的世人们只知笼罩在他们头顶的阴霾终于散开了,至于如何散开的,何时开始散开的,他们全都不知,只是一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枯燥简单的生活,就像这大千世界碌碌无为的平凡人们一样。
    “想什么呢?”
    就在叶欢愣神之际,一只手掌突然拍在他的肩膀上,叶欢转身一看,司机正抬着帽檐疑惑看着他。
    叶欢一笑,道:“没什么,还有多久登机?”
    司机看了看手表道:“还有大概半个小时,不急。”
    “嗯。”
    叶欢点点头,重又坐了下来。
    司机看了看四周,周围并没有千羽的身影,不知道这个女人此刻去了哪里。
    “还在想那件事吧?”司机也挑了一块地坐下来,紧挨着叶欢压低声音问道:“我就不明白了,你不是想要一统神魔两界吗?相信你也知道,以你自己的力量,这事儿是断然不可能做到的,唯有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才有可能不断前进,完成梦想!”
    “我知道!”
    叶欢点点头,道:“可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
    司机所提,正是叶欢暂时性回绝了担当闇魔族新一代魔王的事情,经过神魔炼体打熬后的叶欢,实力已经突飞猛进,至少比起他刚进酆都城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境界差距了。
    而且叶欢之前也曾有言,那就是一定要一统神魔两界。
    他的信念是如此坚定,以至连千羽都微微动容,司机更是对叶欢佩服的五体投地。
    虽明知叶欢的理想遥不可及,但作为曾经并肩的战友,他还是打心眼里希望叶欢能够成功。
    神魔之战已经持续了近千万年,是时候写下终章了,然而,这冥冥天地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主导这片大地的局势走向,也许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如叶欢一般怀有壮志的人,即便强如黄帝,可他依然失败了。
    炎黄子孙数以亿计,但芸芸众生中依旧没有任何一人有魄力扛此大旗,相信叶欢绝对不是自黄帝以后第一个喊出统一神魔口号的人,但正因如此,叶欢肩上的担子也是愈发沉重。
    “这事不急,”叶欢道:“离开海城市已有整月,更何况我对当今局势还不算了解,多做些调查,总好过眉毛胡子一把抓。”
    叶欢心知肚明,自己侥幸获得了魔王之丹内的浩然魔气,按照闇魔族的规矩,自己的确是有责任成为闇魔族新一任的领袖,但叶欢同时也藏有私心,那就是他必须提前完成自己的事。
    海城市……
    这一叶欢初始的地方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完成,在正式成为闇魔族下一代领军人物之前,叶欢有必要将海城市的所有邪恶力量尽皆荡平,也唯有如此,叶欢才能真正的踏上实现梦想的路途上来。
    叮咚——
    一道电子合成音突然在候机大厅响彻,随后便是一道甜美的女声开始了航班播报。
    “飞机要起飞了。”
    司机冲着叶欢点点头,而后扛起自己的行李,朝着登机口走去。
    叶欢站起身,亦是将行李拎在手上,此行酆都,虽然匆匆忙忙,但叶欢依旧抽空去街上买了些土特产准备带回去给家人品尝,虽说叶欢自幼父母双亡,至今也未成家,但对叶欢来说,老道,苏可盈,沈嘉文,罗媛媛等人尽皆是他家人一般亲近之人,亦是叶欢的心头肉,是容不得他们有半点闪失的。
    叶欢之所以暂时拒绝了成为下一任魔王的提议,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这上面。
    叶欢不是神,不可能完全摒除七情六欲,他所能做到的,唯有竭尽所能为所爱之人缔造一方安心的世界。
    飞机起飞,叶欢等人直上云霄,以现代科技的速度而言,酆都到海城市,仅仅四五个小时便到了。
    一下飞机,叶欢立刻深吸一口气!
    呼——
    海城市那略带些咸腥味的潮湿空气吞入腹中,立刻便让叶欢感觉一阵全身舒畅。
    他是在海城市长大的,亦是在海城市生活了二十年之久,这略带咸湿味的海风,别人或许闻不惯,但对叶欢来说,这却是家乡的气息。
    “走吧!回家!”
    叶欢兴致有些高昂,相信任何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的人都是如他一般的心境吧。
    海城市的交通十分便利,叶欢很快便来到了茶楼,站在茶楼对面的马路上,叶欢甚至能够从这里看到店内一道道忙碌的身影。
    “可盈的店,生意真是越来越红火了呢!”
    叶欢刚下飞机,没有直接回小院,而是来到了茶楼这边,现在天色还早,苏可盈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就是在这茶馆里张罗着生意。
    想到那个长发及腰,笑起来犹如春花烂漫的女孩,想到她红着眼眶来找自己求助时的样子,想到她羞红了脸颊和自己确定关系的种种,叶欢不由露出一抹温和的笑意。
    “买朵花吧!”
    叶欢脑筋转了转,当即走进一家花店中,而后挑了一束红玫瑰,这才朝着茶楼的方向走去。
    可刚刚走过马路,叶欢立刻眉头一皱,因为他看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竟然风驰电掣般的从街道另外一头驶来,而后停在了苏可盈的茶馆前面。
    车门一开,一名身穿白色西服的俊美青年笑意盈盈的走下车来,在他的手中,还有着整整一大束镶着金边的火红玫瑰花!
    白衣青年显然没有注意到身旁的叶欢,他抬起头来看了看苏可盈的茶楼,而后又朝着法拉利跑车的后视镜中照了照,直到确定自己的发型没有丝毫散乱之后,这才迈着自信的步伐,带着和煦的笑容迈步走进了茶馆之中。
    与这青年比起来,叶欢反倒显得寒碜了许多。
    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其上有着星星点点的污泥,手中拎着个行李包,也如同他的衣服那般脏兮兮的,除了脸色白净外,叶欢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像是城里人该有的样子,反倒是犹如一个农民工一般。
    而叶欢几乎一眼就可以断定,刚才进屋的那名年轻人,绝对是冲着苏可盈去的。
    “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
    叶欢摇了摇头,而后大步迈出。
    茶楼内。
    “秦寿!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们不可能的!你不要每天都送花来,这样已经影响我做生意了!!!”
    一道好听的女声突然从茶馆二楼传来,这声音虽然好听,但显然声音的主人正处于愤怒之中。
    “可盈,你不答应我的话,我还是会每天准时出现在你家茶楼门下,直到你答应我为止。”
    男性青年的声音,乍一听这声音还真是带有磁性,而且可以听得出来,这青年十分的痴情,此刻任谁脑中都会出现一副男子苦苦追求女子,数十年如一日的感人画面。
    而在茶楼二楼热闹非凡的同时,一楼的不少侍应生们却尽皆聊了起来。
    “听到没?可盈姐发火啦!真想不明白可盈姐为啥非要拒绝那秦寿,又高,又帅,又有钱,要是我的话我早就嫁了!”
    “啐——真不要脸,你以为可盈姐是你那样肤浅的人呢?可盈姐喜欢的男人一定不仅是高富帅那么简单,毕竟一般的男人可配不上我们可盈姐这样的绝世好女人!”
    “我听说可盈姐之前是有男朋友的,只是出差了,可……这都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回来?”
    ……
    茶楼大厅内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几个新来的小服务员忙里偷闲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聊着她们老板娘的风流韵事,她们热情似火,甚至连进门的叶欢都没有看见。
    叶欢自然是将这一切听入了耳中,亦是知道了刚才那名青年的名讳。
    秦寿?
    禽兽!
    叶欢嘴角一阵抽搐,真想不明白这秦公子的老爹老妈究竟是什么学历,竟能给儿子起这么个名,这究竟是多大仇啊……
    咳!
    叶欢故意大声咳嗽起来,立刻便引起了几个女侍应生的注意,只见几人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色,而后便有一名年纪稍大的侍者朝着叶欢走了过来。
    “先生,请问您喝点什么?”
    这名侍者看似年岁不大,但在交流的几个小服务生中应该算是比较有经验的了,这一点从其眼神就可以看出来。
    叶欢此刻的确像个农民工一样,而苏可盈这家茶楼则是高档场所,按理说像叶欢这样衣衫不整的人是无法进入其中的,但这些侍应生显然都是苏可盈精心挑选的人品绝对没问题的人,即便是看到叶欢这样衣衫破旧的人,她们也没有露出一丁点不屑之色。
    “一杯清茶吧!”
    叶欢笑了笑,而后环顾店内,突然道:“对了,小染,小星她们几个呢?”
    叶欢所说的几人都是自己离开海城市前在这家茶馆打工的妹子,叶欢与她们之间很是熟悉,没想到今天回来,竟一个都见不着,要不然以叶欢店老板的身份,此刻就不仅仅只是坐在这里喝茶了。
    那名侍应生微微一怔,没想到眼前这位似乎还是这里的常客,可自己来了一个月了,怎么从未见过眼前这位呢?
    那名侍应生当即笑着说道:“先生,看来您还是我们店里的常客呢,染姐和星姐她们都不当班,您看您需要什么,只管差遣我就行了!”
    叶欢点头,看来眼前这位侍应生还真有点火候,暂且不管二楼发生了什么,叶欢之所以第一时间来这茶楼,为的就是亲眼看看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便是叫做冷梅,那个冷静孤傲,眼神冰冷的甚至能够将人杀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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