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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炮灰养娃日常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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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蓝就笑了,她心思比较单纯没有多想:“当初四姐夫让我来进文工团,没进去,锦良进了文工团。我想回老家的,四姐不让回,说这里机会多些,没想到部队学校有位老师腿摔断了,就让我去代课,我去试了试,他们挺满意的,就留下我了。”
    那位摔断腿的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她的课上得还可以,学校就没让她走,继续在学校代课,虽然还不是正式工,但学校主任也说了,只要今年她带的班级考得好,明年就给她转正。
    沈敏敏说:“真好。”
    确实很好。她就是想当老师都不行,初中都没读,很多东西自己都弄不明白,怎么教别人呢。
    锦蓝觉得还好吧,有了工作就有工资,可以给四姐一些生活费,自己每月存点,到时候就是结婚了,也不用担心没钱花。
    沈敏敏又说:“你爹娘真好,让你读书。”
    她当初也想继续读书的,可爹娘不同意,说三哥都没读初中,一个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读几年小学,认识几个字就行了呗。
    锦蓝笑了笑:“我爹娘确实很好。”
    村子里的姑娘都没怎么读书,也只有她是高中毕业。
    沈敏敏还想说什么,却发现旁边的锦蓝已经睡着了,她咬咬唇,很是羡慕锦蓝,羡慕她有一对好爹娘,还有一对好姐姐好姐夫。
    三哥宁愿提拔嫂子娘家人,也不愿拉拔自家妹妹,她真的很委屈。
    翌日,郑锦华果不其然又起晚了,沈慎行把鸡蛋、稀饭馒头给她端到床边。
    郑锦华气得想捶他,瞪他:“都怪你,我今天还要去妇女协会呢。”
    说着就坐起来套棉袄棉裤,沈慎行帮她拿袜子拿棉鞋。
    沈慎行摸摸鼻子:“妇女协会去不去也没关系,现在也没什么人找妇女协会。”
    郑锦华就说:“最近这段时间,工作做的好,严会长想做做家访,看看他们的实际情况。”
    沈慎行拉过媳妇的手,看了看她的手表:“时间还早呢,你吃了饭再去,来得及。”
    郑锦华哼一声,没再说什么,刷牙洗脸后,就开始吃饭。
    家里其他人都吃过饭了,孩子们该上学的都上学了,该喂奶的也喂过奶了,都在走廊下面晒太阳呢。
    郑锦华吃了饭,就跟莫文秀说:“娘,你别出去了,我上班回来顺便从供销社带点菜回来。”
    说着她拿了围巾,就风风火火的走了出去。
    沈慎行就说:“等下我去买菜吧,你别买了。”
    郑锦华丢下一句:“你在家陪爹他们说话吧。”
    因着是军区供销社,里面还是有卖军大衣的,价格不便宜。她还想买菜回来,顺便从购物系统里给他们爷爷买件军大衣呢。
    沈慎行:“行吧。”
    沈敏敏望着郑锦华的背影,问莫文秀:“大娘,嫂子去干吗?”
    莫文秀就笑着解释:“你嫂子去上班,她在妇女协会工作。”
    自家闺女也是有工作的,家里可不是都靠女婿养的。
    沈壮实高兴的点点头:“有工作好啊。”
    儿媳妇有工作,儿子压力就没那么大。
    沈敏敏看向莫文秀:“工作很好找吗?”
    他们才来几个月,锦蓝找到工作了,三嫂也找到工作了。
    沈慎行今天休息,他看了眼妹妹:“工作不好找,也是你嫂子运气好。”
    他不知道妹妹为啥过来,可不管为啥,他不会留下妹妹的。
    婆媳关系不好处理,姑嫂之间,也容易生矛盾,他日子过得好好的,为啥要给自己找不自在,请来一个会跟媳妇闹矛盾的人?
    妹妹会嫁人,会有自己的家庭,只有媳妇,才会陪他一辈子,孰重孰轻,他分得清。何况妹妹显然跟媳妇关系不太好,他更不可能留下她。他也只能在心里跟妹妹说声对不起了。
    沈敏敏哪里还能不明白哥哥的意思,一时间不说话了。
    沈壮实听了兄妹俩的话,没说什么,慎言在这里,他不会让敏敏也留在这里,毕竟闺女是要嫁人的,要是因为她影响了慎言,那就得不偿失了。
    何况显然老三两口子并不想敏敏在这里。他们又何必做那烦人的事情,让人家嫌弃呢。
    郑锦华回来后,就把军大衣递给了沈壮实,沈壮实摸摸军大衣,脸上笑开了花,他看着儿媳妇:“你说说你,给我买啥军大衣啊,浪费钱。”
    其实他来的时候看到亲家两口子穿着军大衣,就羡慕上了。农村老头,哪个不想有件军大衣?乐滋滋的想,这回回老家,又有得显摆了。
    郑锦华笑着道:“天冷,给你买了,就穿上呗。”
    这军大衣款式、质量跟供销社是一样的。
    沈敏敏在旁边看了就很羡慕,三哥对他们爹还是很好的,上回过来给买衣裳买鞋子,这回又给买了件军大衣,这得多少钱呢?
    沈慎行笑着看向媳妇,他没想到媳妇会给自家爹买军大衣,挺贵的。
    但想想媳妇的性子,又不觉得意外,毕竟当初他给岳父岳母都买了军大衣,自己爹来了,她肯定会有所表示的,何况爹还给背了粮食过来,这么远的路程,挺不容易的。
    第30章 沈壮实闹分家,锦桔刘执……
    冬天没什么活, 家里还在下雪。
    郑锦华留沈壮实在这里多待几天,他就应下来。他舍不得三胞胎,这三个孩子长得太好了, 听儿子意思过年他们也不回去,下次再想见到他们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他手里有钱, 见他们一天到晚喝奶粉, 三个孩子的奶粉, 一个月下来恐怕得不少钱,他拿了五十块钱给郑锦华,“我也不知道这奶粉搁哪买的, 你自己买吧。”
    也不知道这五十块钱能买多少奶粉,他这么多年也没存多少钱,也只能支持儿子这么多了。
    郑锦华嫁到沈家这么多年,这是头一回老人主动给他们钱。当小辈的也不是非得要爹娘的钱,当然爹娘愿意主动给孩子钱,不也说明他们心里想着孩子们吗?
    郑锦华也没客套,给了钱就接着,想着等等再在购物系统上看看,给他买双皮棉鞋, 添些厚袜子,她看他那袜子就没一双好的, 都破的不能穿了。
    儿女的心其实很简单,只要老人心里念着自己, 他们就很满足, 又怎么可能不孝顺老人呢?别人郑锦华不敢说,可自己就不是那种人。
    至于孩子们喝得奶粉,原先是沈慎行买的, 后来郑锦华又从购物系统上买的,虽然也要花钱,但比在外面买,便宜很多,她手里的钱是够用的,还存了一些,还在想着什么时候买一辆自行车,老问人余团长家借,也不好。
    沈壮实这回过来看明白了很多事情。
    老三两口子都是那爱憎分明的,只要你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你好。
    不像老大老二,你对他们再好,就是把心掏出来给他们,他们都觉得那是应该的。
    原先没有对比还好,现在有了对比,他就觉出老三两口子的好来。
    看着亲家两口子在这里帮忙带孩子,做饭、打扫卫生,就是儿媳妇的衣服,他看着差不多时候都是亲家母洗的,他就没见过这么疼闺女的,这都嫁人生子了,还这么惯着,真的好吗?
    真不怪儿子从不提让他娘过来带孩子,要是自家媳妇过来,看着儿媳妇那懒懒散散的模样,她还能沉得住气吗?一天不吵八顿都是好的。
    他叹口气,彻底息了让媳妇过来帮忙带孩子的想法,人家这一家子,女儿女婿,岳父岳母,还有一群孩子,和和气气,过得多有滋味。自家媳妇跟他们看着就不像一派人,既然不是一派人,强行让他们在一起,只有吵闹的份儿。
    这个时候,他真有些羡慕郑国正和莫文秀了,人都说年轻时享福不算福,老了享福才算享福,他觉得这话不假。
    看看人郑国正,大儿子在家里种地,小儿子进了文工团,小闺女也当了老师,他们给女儿女婿带孩子,将来老三还能不管他们?想想都不可能。
    自家有啥啊?大儿子二儿子,他都不指望,也指望不上,他们不想着扒着自己吸血都是好的。
    想指望老三,可老三有岳父岳母,郑国正两口子地都不种,在这里给他带孩子,老三也不可能把自己和媳妇接到身边来。
    他想到了慎言,这孩子也是知恩图报的,他们将来能不能跟着小儿子?
    沈壮实突然发现,他让小儿子跟着老三,是不是错了?
    不,小儿子跟着老三是没错的。
    错的是自己的不管不问。
    他今后要想过得好,想要跟着小儿子,还得在小儿子身上多付出些才行,不然他哪好意思跟小儿子生活?
    他现在还干得动,挣得钱不能都花在孙子身上,得给慎言留点。老大老二家的孩子,还是让他们自己养着吧,孙子又不能给自己养老。
    通过郑国正和莫文秀,沈壮实想了很多,他觉得自己有点坐不住了,他得回老家了,回老家就跟老大老二分家。让他们自己过去吧。
    等到沈慎行回来,沈壮实就跟他说要回老家了。
    沈敏敏听到爹的话,猛地抬起头,她还不想走,这几天在三哥这里,吃得好喝得好,晚上盖的被子也暖和,回到家里,她不仅要帮着做饭,还要给侄子们洗衣服,哪有在三哥这里舒服,她不想走。
    沈慎行看他,问道:“怎么想回去了?”
    沈壮实跟他提自己想分家的事情,只说:“回去有些事情。你帮我们买票吧。明天就走。”
    郑锦华皱眉:“怎么这么赶?”
    沈壮实摆摆手:“早一天晚一天的没啥关系。”
    说着他看了眼沈敏敏,深深叹口气,这孩子来了这几天,是一点事不知道给她嫂子帮忙,抄着手等吃等喝,她连慎言都不如,慎言写完作业,还会帮着洗碗扫地呢。
    郑锦华就说:“那就后天回去吧。”
    明天她去趟市里,供销社也没有卖皮棉鞋的。
    既然儿媳妇都这么说了,沈壮实就听儿媳妇的安排。
    晚饭后,沈敏敏闷闷不乐的躺床上,见锦蓝在写教案,她没话找话的道:“其实老家冬天也没啥活,我还挺舍不得你的呢。”
    锦蓝的心思都在教案上,听到她的话,笑了笑说道:“我也舍不得你。”
    就不再多说,继续写教案。
    沈敏敏见她说了一句,就不吭声了,有些失望,拉起被子蒙在头上,就打算睡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沈慎行上班去了,郑锦华坐车去了市里,在国营百货商场逛了一圈子,啥也没买。出了国营百货商场,她找了个地方,把原先在购物系统上买的皮棉鞋拿出来三双,围巾、袜子、奶粉也买了些,装在从家里拿来的袋子里,袋子是装粮食用的,很大,能装不少东西。
    想了想又买了几个头花、发卡,胜音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头发、发卡,既然有这个条件,小小的支持一下还是可以的。
    至于孩子们的衣服,只要干干净净、保暖,够换洗的就好,没必要置办太多。
    回到家后,莫文秀看到她买这么多东西,忍不住在她背后瞪她一眼。
    郑锦华把她买的皮棉鞋拿出来,爹娘和公公一人一双。
    沈壮实拿着儿媳妇递给他的皮棉鞋,心里愉悦,笑着道:“还有我的啊?不是给我买了军大衣吗?”
    他这次来部队,虽然给儿子送了粮食,拿了五十块钱,可儿媳妇前前后后为他也花了不少钱呢。
    想到此,他又是一叹,这儿媳妇真是不错。原先还觉得她大手大脚,败家。现在看大手大脚,也有大手大脚的好处,起码大方,你对她好,不用担心,她不孝顺你。
    他这么多年挣的钱都花在了大儿子二儿子身上了,大儿媳妇和二儿媳妇连双鞋都没给他做过,更别谈给他买衣服了。
    儿媳妇不仅给他买了军大衣,皮棉鞋,还给他买了好几双袜子。这是看他袜子都破了,才给他买的啊。他眼睛微微泛红,就是自家闺女都没这么贴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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