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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在侧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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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佑霖膝盖一软,好险没给表妹跪下来,问道:“能改吗?”
    公孙佳对元峥道:“你回房,不用理他了。”
    元峥飞快跑到了西厢,将窗户拉开一条缝,看这表兄妹二人进了正房,心道:原来当初还有这个故事,他们心地原是不坏。
    进了正房的两人就没那么好了,钟佑霖就哀求:“这回能不算吗?谁知道她在这儿啊?”
    公孙佳失笑:“别装啦。”
    钟佑霖也就收了可怜相,他是不聪明,但也不至于傻成朱瑛那副样子。耸耸肩,他说:“我本来诗作得就不好,我知道的。我还知道你好心,想让那丫头好好长大。我不理她啦,今天是碰巧了嘛。唉,今天的事儿,不要放在心上!还有,男人要是脱了衣服,你赶紧跑!跑不掉就让荣校尉带人打死他!”
    这话说得他白皙精致还带点奶膘的脸上透着股杀气,终于显出一点点“钟家人”的脾气来了。
    公孙佳道:“好。我在外面等你。”
    钟佑霖换完了衣服也不能马上就走,还留下来跟公孙佳聊了一会儿。公孙佳对钟佑霖说:“哥哥,你今天那些朋友,真的不好。”
    钟佑霖脸上一红:“是是,我也不常与他们胡闹的,唉,你别告诉我娘他们。”
    “好。”公孙佳一口答应了下来,“不过——”
    “什么?”
    “朱叔父……”
    “噗——”
    “朱叔父今天说,他学的那些人,你知道是谁吗?”
    “你要知道这个干嘛?都不是好人!”
    “哥哥~你帮我写个名单好不好?就写这些人,还有他们都做了什么,我时时拿出来翻看,好心里有数,免得以后遇到了被骗。”
    钟佑霖严肃了起来:“好!这个可以的!我写!”
    “那……我就等你的文字啦?”
    “咳咳,我不太会写……”
    公孙佳果断鼓励他:“你可以的。你怎么说话,就怎么写东西。写东西不就是为了让人看懂吗?”
    钟佑霖心道,你还是太小啦,不太懂这些,文字还是需要功底的。不过只是为了讲个故事,也不用斟酌什么韵脚,倒是很快的!哪怕发的誓真的应验了,也不妨碍我写出来!
    隔天,公孙佳就拿到了厚厚一叠的手稿。
    钟佑霖亲自写的那种。
    第40章 到来
    文稿的厚度先让公孙佳吃了一惊, 很难想象这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写出来的。没打开看的时候,公孙佳甚有点怀疑这是不是钟佑霖口述,让公主府里的书吏记录的。
    打开一看,公孙佳暗道一声惭愧:真是八郎自己写的。
    看来钟佑霖这两天没干别的事, 都用来写文稿了。钟佑霖的字迹还算工整, 内容简明易懂没有生僻字, 因此也极少有错别字, 读起来舒服极了。
    公孙佳看了半页就露出一个浅笑来。
    钟佑霖自踏进公孙府起,内心就有点忐忑,就怕自己写的东西露怯。自己的水平是没办法与正经文人写的词赋相比的,写的时候头脑发热,写完到了验收的时候, 他一点谱也没有。观察着公孙佳的表情,他又有了自信:看来我作诗作赋不太行, 然而写些小品还是可以的嘛!这中不用对仗工整、不用注意用词典雅的东西,要写多少有多少!
    公孙佳看着看着就发现了钟佑霖的特点:话特别多, 还容易跑题。
    钟佑霖的诗她也读过几首,都极其一般,而且不带任何想象。你给他个题目叫“月光”,他能给你连着八句都写月光, 不带半点发散的, 拘束得紧。写起文稿来,却又是另一番的景象了。
    初时, 公孙佳以为吴选过得惨得不行, 这欺负他的人也太多了,这么厚!打开了才发现,钟佑霖前两句写某次宴会, 写了两个人名,接着他就拐到了这两个人家里的奇怪消息上了。像写朱瑛,写“朱瑛也与宴”,这五个字写完,接下来就写起朱瑛闹过的笑话来了,什么挨了打啦、嗑了药啦,写到嗑药,他还把朱瑛搞到的假药方子也给当成注解给写上去了。
    假药方子写完了,他又写了个真的五石散的方子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写了三页,差点忘了自己写这东西的本来目的是什么。接着再强行拐回来,又舍不得将已经写了的跑题的内容给删掉,只好加一行小字“前面都是注解,下面回到正题”。
    虽则离题万里,发散的内容倒是很有趣。如果这是荣校尉手下的探子写的东西,这是不合格的,得拉出去罚他喂猪!公孙佳让钟佑霖写这东西,本意是为了了解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只要是她没听过的,就随便钟佑霖写,信息量越大越好。钟佑霖写成这样,公孙佳就满意了。
    至于可信度,公孙佳翻了三页可以做出一个总结:大方向上提炼一下内容是真的,但是绝对不能相信钟佑霖自己分析的细节。一个长句子,要将他写的内容的主干给挑出来,将所有的形容词全去掉,大概就是真相了。如果你看了形容词,就会被带进沟里。
    匆匆扫了几页,公孙佳心里也有了主意,先将文稿放到一边,很诚恳地向钟佑霖道谢:“八郎写这么多,辛苦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我写得顺手呢!你要喜欢,我接着写给你呀。你还想看什么?”以风流文士为目的的人,自己的文字得到肯定,钟佑霖美得要飘上天了。
    公孙佳道:“你写什么我就看什么,随便写。”
    钟佑霖咧开了嘴:“那好!我回去就写!”
    “不急,你先休息,得闲了给我写。”
    “好。”
    公孙佳又问起蒙师的事情,钟佑霖拍了胸脯:“放心!信我已经给送过去了,回信也有了,他们都说会尽快赶回来。”
    “好,有劳。”
    “不劳不劳,那我回去了哈!”钟佑霖急着赶回家再多写一点东西,他知道的东西可多着呢!
    钟佑霖一走,公孙佳便唤人给她调颜料,调了朱红、靛青诸色在书桌上一定摆开,公孙佳一边读着钟佑霖写的这些东西,一边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一下。亲手誊抄了几个名字出来,又圈了一点其他的内容。
    看了十几页,后颈开始发酸,就搁下笔,阿姜给她按摩肩颈,道:“写得再好看,也别看得累到自己。”
    “知道啦。等下请阿荣过来,我有事要他做。”
    “好。”
    荣校尉来得快,公孙佳将文稿一股脑儿地给他:“看看。”
    荣校尉接过来之后看得飞快,钟佑霖的文字在写小道消息上达到了“老妪能解”的境界。荣校尉读这个,比公孙佳快得多,让公孙佳十分眼热,这速度!
    看完了,荣校尉犹豫了一下,道:“大多是……闲言碎语,夸张又不大实用。”
    公孙佳道:“但还是挺有趣的,对吧?”
    “是。”
    “八郎写的,有些场合、有些人,咱们都接触不到,他能。”
    荣校尉点点头:“是。”
    公孙佳道:“你再看看我圈出来的内容,标红的是我觉得有用的,标蓝的是有趣的,赭色的是待考的。我标得可还对?”
    荣校尉重新将前半部分仔细研究了一下,道:“对的。”
    “他答允我,以后还会接着写,以后也还照着这样标。底本封存,你找咱们自己可靠的人手按颜色分类抄写,标赭的去核实,标红的不要流出。标蓝的整理出来,积得多了,给他出本杂文集子。”
    “是。”
    公孙佳想过了,钟佑霖那诗,凭这诗的水平,是绝对不可能流传很广的,刻意宣扬出去都算是笑料,做个名诗人那是不可能的了。他写这些小品杂记倒还算能读,攒一攒,弄个小集子,也算是对他志向的一中……安慰?
    一个醉心于此的表哥,比一个朱瑛那种闲着没事儿学着“酒醉鞭名马”的傻货那是强多了。
    至少他不会惹什么麻烦。
    如果钟佑霖写得多了,能在短期内攒成一本四十页以上的散记,她马上就让人给他雕版印个千八百本的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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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佳将钟佑霖的将来暗中打算完了,紧接着就是操心自己的外甥。
    计划是正月之后接余盛过来读书,公孙佳却先派人往余府送个信,邀了乔灵蕙过来商议:“先将他接过来多住两天,适应适应。”
    乔灵蕙奇道:“他年前不是住得挺好的吗?他还吵着要早点过来呢。”
    公孙佳微笑道:“既然要读书,习惯就要改一改,保姆丫头什么的,要慢慢减了去,替换上书僮小厮护卫之类。”
    乔灵蕙想了一下,在外祖家的时候,表弟们也要裁掉保姆以及部分女仆换上男仆的,当然年纪不一定,有的早点有的晚点。对妹妹的安排自无异议,说:“成,到时候把他往车里一塞,伺候的人不让跟来就行了!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他在家里早就闹着要来了,我明天一早就把他送过来!”
    “好。”
    “先说好了,不要太惯着他,别他要什么你就给什么。你这个人就是这样,手上散漫。家大业大的,你自己不当回事儿,可别叫人把你当成冤大头!一朝给出去的多了,哪天想不起来给了,会招怨的!不能叫人觉得你是软柿子。譬如普贤奴,他要不听话,你只管打他!打一巴掌给一甜枣,他还当你是好人。一直给甜枣,他吃絮了,跟你要人参呢!你给是不给?亲外甥你随便打,打打就把他打老实了。别的人呢?”又絮絮叨叨说了一通,叮嘱公孙佳一些持家的道理。
    公孙佳只管含笑听着,间或“嗯嗯”哼唧两声。与这位姐姐在一起,是她特别舒适的时光。
    乔灵蕙对这么个乖巧可爱的妹妹说话也觉得特别的舒适,很有成就感。念叨完了之后,心情愉快地回到婆家,吩咐:“将普贤奴的行李包起来,明天就送到定襄府去。”
    乔灵蕙也不存心沾妹妹的,余盛用的东西她也准备了全套,余泽看了之后也夸这儿媳妇拿得出手,不显小家子气。
    最开心的还要数余盛,他终于可以长期抱大腿了!
    读书!那没个十年八载的能读得出来吗?他不就可以在小姨妈身边长久地混下去了吗?以他的认知来看,这十年是他小姨妈一生中至关重要的十年,小姨妈几乎是在这十年之内做完了她自己的原始积累,身边聚好了最原始的班底。
    而他!近水楼台,完全可以与这些未来大佬混个脸熟,说不定还能在大佬们与小姨妈最开始的相遇中起到点作用!
    就很美。
    毕竟是亲生儿子,乔灵蕙有点不舍,计划好了要经常过来看儿子的。不想儿子从上了车之后,那屁股就没能老实在座位上连续坐够十个数,不停地爬起来看车外。乔灵惠没好气地问:“你就这么不想在自己家里呆着呀?”
    余盛认真地说:“我特别想读书!”
    “呸!”
    到底还是给他带到了公孙府。
    余盛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保姆和丫环都消失了,他的行李是公孙府的丫环们接进院子里去的。公孙佳给余盛指定了个元峥当伴读,其他的人是钟秀娥给选的。
    乔灵蕙看了一眼均元峥,道:“她?”
    公孙佳道:“她识字,可以督促功课。”钟秀娥在一边说:“她安静又细心,还老实能干,可以的。”
    得到双重保证,乔灵蕙放心了:“哦。哎?小幺儿呢?”
    公孙佳道:“庄子上,还在练。”
    乔灵蕙放心了:“成!”
    余盛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小姐姐!真是缘份呀!这个小姐姐还读书识字!真是好难得的哟~那以后他跟她相处,就可以是真的“谈恋爱”了呀!哎呀,纯纯的校园恋!这是什么绝美爱情!
    他到了这里才知道,什么书上说的古代重视教育,那玩儿得看跟谁比!跟同期旁的国家就是所谓的“蛮夷”比,那是真的重视教育。纵向比,尤其跟他穿越前的那个教育普及程度比就让人落泪了。
    他在余府,身边丫环没一个识字儿的。别说丫环了,家丁的识字率达不到百分之五十。跟文盲交流是痛苦的,让他们帮你偷点文字消息他都偷不到,因为他们不认识字。偷了半天,可能给你偷来一张治痔疮的药方。
    邸报偷成了痔疮药方,这事办得就很阴间。更阴间的是,余盛还得这份痔疮药方付邸报的赏钱。
    简直不能想象如果他未来的老婆不识字,得是什么样的人间餐具。他都打算追到小姐姐之后,教她读书写字了。现在虽然失了那种“亲自教的老婆”的情趣,可是纯纯的校园恋也不错呀!
    余盛傻笑了起来。
    真的,抱小姨妈的大腿真是他做的最英明的决定了!抱好金大腿,什么都有了!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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