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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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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王小天走神了,电动车发出咔吃一声,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因为惯性王小天从车上飞出来,吃了一嘴的黄泥。
    王小天感觉自己的左胳膊剧痛无比,是折了的那种疼,王小天按着地面想要爬起来,地上有东西咯了他的手。
    他也看不见,就伸手去摸,感觉这个东西又细又长,表面很粗糙,但是一点也不硬,边上还长出几条分叉。
    王小天现在也顾不上左胳膊的疼痛,伸出手去摸裤兜里的手机,想打开手电筒看看到底是什么,原来是个树根呀。
    王小天再一抬头看看前面的鬼影,就是一棵大柳树,王小天被自己的胆小折服了,他挣扎的爬了起来,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电动车,幸亏龙哥绑的紧,快餐没有撒出来。
    王小天按照导航指定的位置等着,心里还是很恐惧的,警惕的往四周看,天气也不冷,王小天就是感觉自己瑟瑟发抖。
    也不知道瞅了多少眼手机,在他的视线里终于闯进来一个人影,这个影子好像很熟悉。
    王小天确定迎面走过来的是一个人,因为那个人带着手电筒,再仔细看看,这个人走路姿势有点特别。
    即使在这么黑的夜晚里,也能看到那个人走路的时候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着天,王小天觉得这个身影好熟悉,那人理他越来越近,王小天终于肯定了,就是他大学时候的舍友,就睡在他的对床孟海阳,每天都能闻到孟海阳的臭脚丫子味道,自然熟悉的很。
    孟海阳就是当初那个拉这王小天去何倩学校实验室的那个,王小天在寝室里关系最好的就是孟海阳了,但是自从在医学院见到何倩的时候,王小天就感觉孟海阳对何倩有意思。
    孟海阳时不时的总往医学院跑,每次还都背着王小天,王小天是从农村来的,在何倩面前本来就觉得自卑,再加上兄弟两个抢一个女人这要是传出去怪不好的。
    一来二去,王小天和何倩关系就淡了,可是孟海阳也没有和何倩在一起。
    大学毕业以后,王小天也没有和以前同学联系,想到一会要以一个外卖小哥的身份见老同学,王小天心里有点不好受。
    王小天看了看周围,地址明明写的是博物馆,可是导航把他引到这来,这哪有博物馆呢,一会问问孟海阳吧。
    孟海阳此时已经走到他面前了,浑身散发着凉意,说话的声音也是阴沉沉的,“你是送外卖的,外卖在哪?”
    王小天瞪大眼睛看看对面的那个人,还是那个高挺的鼻子,轮廓清晰的脸,厚厚的嘴唇。
    没有错,就是孟海阳,要说孟海阳整张脸最有特点的就是他的嘴了,因为嘴唇太厚,没少被舍友们嘲笑,自从电影里面演过香肠嘴之后,别人就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孟氏香肠。
    不过孟海阳现在比以前瘦多了,颧骨高高的突出来,嘴唇就更突出了,不过他的嘴唇竟然包不住肆意往外长的牙齿,这不是瘦,分明是皮包骨。
    以前的孟海阳虽不能说是帅哥,但身材笔直,硬朗强壮,走路带风,整个人神采奕奕,如今的他早已不复当年的意气风发,蓬乱枯槁的头发似有若无地散发着一阵异味,看起来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打理过。
    晕黑而深陷的眼眶仿佛绝望的深渊,麻木空洞的瞳孔深处透着一股深深的凉意,原本锋锐如刃而明朗如镜的面庞如今却黯淡无光,孟海阳整个人让王小天感到害怕。
    “海哥,我是王小天,你不认识我了?”王小天还是没忍住,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可是孟海阳根本就没什么反应,“哦,王小天啊,外卖给我吧。”
    王小天有一瞬间的懵逼,“外卖在车上,海哥你写的收货地址是博物馆吧,我看这块也没有博物馆呢。”
    听到博物馆三个字,就像是按下了什么开关,孟海阳眼睛一亮,似乎对博物馆这件事特别感兴趣,没有血色的白脸上露出了微笑,看起来阴森森的。
    孟海阳一改刚才的冷酷,热情攀谈起来,“小天,你说的那个博物馆是我姐夫建的,我晚上在这帮他看着,博物馆还没建成呢,你看在后面才盖了一层,预计要盖三层。”说着伸手向后指过去。
    王小天被孟海阳突如其来的热情吓蒙了,不过还是挺开心的,毕竟挺长时间没有见过老同学了,王小天顺着孟海阳手指方向看过去。
    这块是医学院的旧校址,虽然是在郊区,王小天以前也没少往这跑,对这块的环境还是挺熟悉,刚才王小天在这也徘徊了挺长时间,仔细观察过这四周的景物,根本没有看到那个未建成的楼,眼前的楼就像是突然变出来的。
    孟海阳说,“小天,我带你进去参观一下。”
    王小天觉得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挺古怪的,但看到他这么热情的邀请,没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
    “海哥,你先走,我在后面骑着电动车,正好把快餐给你送到门口。”
    王小天余光看见了孟海阳骷髅一样的脸上露出的诡异笑容,猛的从老同学相逢中清醒过来,这块鬼气森森的,自己是什么情况自己清楚,就不敢跟他走了,想找个借口逃跑。
    “不用了,你就把车放在这吧,那些员工也不是很饿,我带你转一圈,送你出来的时候在给他们拿回去就成。”
    闻言王小天放松了对孟海阳的警惕,原来外卖不是他吃的,而是是给干活的员工吃的,看样他还要送我回去。
    孟海阳伸手搭上王小天的肩膀,王小天一激灵,孟海阳的手就是一把骨头,像是干枯的树枝,孟海阳的手摸过的地方王小天感觉到深入骨髓的冰冷。
    他想往回走,但孟海阳的手已经死死的摁在他的肩膀上,手指尖渗透一种力量,让他不能后退。
    王小天扭头想看看他背后的电动车,孟海阳大喝一声,“别动。”吓得王小天赶紧把脑袋缩回来,他现在一动不能动,这哪是邀请,分明是胁迫。
    加拿大著名心里学家塞里曾把紧张分成三个阶段,警戒反应期,抵抗期,衰竭期,王小天觉得自己可能是进入了最严重的的衰竭期,已经吓得半死。
    王小天的肢体末端已经开始发凉,他本来长得就瘦,现在感觉双腿已经不听使唤了,完全就是在被孟海阳拖着走的。
    刚才看见的那层楼明明就在医学院校址的实验室的位置,也就几十米远,现在走了好久了,丝毫没有觉得这段距离变近,好像还远了
    王小天偷偷瞟了瞟孟海阳,离得这么近,仿佛能看见他松垮的皮下面包裹的血管,孟海阳这么瘦,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把一百二三十斤的王小天拎起来。
    王小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越来越迷糊,感觉自己在爬山,又好像进了一个墓地里。
    等王小天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竟然待在了那个他当初死活不敢进的怪胎实验室。
    孟海阳已经不见了踪影,屋子里灯火通明,到处都是畸形怪胎,这次看见的实验室可比几年前的丰富多了,不光是有五花八门的怪胎,还有人兽杂种,上半身是人头,下半身长满了毛,好像是人和猩猩的杂交种。
    屋子很大,王小天实在是忍受不了,连滚带爬的想找出口逃出去,跑到了另一个屋里,这个屋里没有怪胎,但是摆了一地的女尸,每一具尸体都是肠子外翻,剖腹惨死。
    屋子里全是尸体腐烂的恶臭味,屋子一眼望不到尽头,王小天努力的往前跑,不敢往地上看,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卧槽!什么东西黏糊糊的?”王小天崩溃的大骂。
    低头一看,他的手正好按在了一个女尸露出来的肠子上,肠子还在往外流出又黄又黏的液体,不用猜也知道是什么,王小天终于是忍不住了,下午吃的面条全都吐了出来。
    吐出来的东西正好落在了一个女尸的脸上,这剧女尸保存的特别完整,周围一圈被清理的很干净,女尸就只有肚子被剖开了。
    王小天看看,这张脸越看越熟悉,我的妈啊!这不是何倩么,就算好几年没看见她,王小天也不会记错她的脸。
    何倩可是王小天到现在为止唯一的女朋友,可能还是这辈子唯一一个,毕竟凭王小天现在的经济条件,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跟他。
    王小天对何倩的死很震惊,但是现在要紧的是他的小命,他一直往前跑,却怎么也跑不到尽头,终于他发现了一个天台,从天台跨过去就好像找到了出口。
    他刚准备迈过去,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做的一个梦,梦里有一个白胡子老头,一直在说一句话,“莫着急,莫着急,三分行。”
    那个白胡子老头在王小天喝醉酒之后一直说这句话,给王小天烦的,睡个觉都睡不安稳。
    王小天现在回忆起这句话,好像明白了点什么,白胡子老头说的话莫非是预警?是现在这个时候么?警告他不要着急出去么?那三分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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