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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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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轮国,邻水城发生了一件考古界的盛事。
    一座疑似三千年前的大墓被发现,或能出土许多极有意义的古物,帮人们更加了解那个幅员辽阔的古代帝国。
    原本这样的重要墓穴需要封存,等技术更加完善的时候才能开挖,可气温升高水线北移,大墓附近的岚河水面拓宽许多,对大墓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不得已,只得进行开挖。
    墓室很大,陪葬品众多且保存的相当完好,令考古人员欣喜不已。
    “挖到棺椁了!”
    一座青铜浇筑的棺椁安放在最深处。
    “好复杂的技艺!”
    “这很可能是一个重要的人物,或许是极受重视的藩王!”
    陪葬品中,有很多金银器具,其中更有龙形图案的物品,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使用的。
    嘎吱!
    棺椁被打开,一具枯骨显露出来,看来厚重的青铜也没能给与他更多的保护。
    枯骨上放着一柄长剑。
    “这柄剑...”
    即便是过了数千年,宝剑依旧寒光冷厉。
    “怎么会有两个头骨?”
    在枯骨的脚边,还安放着另一个头骨,顶盖上有着破口,像是被锋利的武器劈砍而成。
    “金纸!”
    金纸上面雕着密密匝匝的文字,记录着墓主的生平过往,以及另一个头骨是谁。
    “山狼人的金狼王?”
    “这要是真的,历史就要改了!”
    考古的人很兴奋,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如日中天的北陆山狼忽然之间分崩离析互斗起来。
    “找到了!”
    在青铜棺椁的东西南北四个方面,有着另外四个棺木,埋葬着四个女子,从金纸上可以推知她们的身份。
    “你怎么了?”
    “没什么。”看起来很年轻还是学生模样的女考古人员的神色有些古怪,挖掘三千年前的自己还真是一个令人别扭又新奇的体验。
    洛燕,一个大三的学生,大墓的发现者与发掘参与者。
    “休息一下吧,主体部分已经发掘完毕。”老教授劝说去休息,这个墓主不知怎么回事,将大墓埋的极深,却又留了进入的通道,像人专门等人来发掘一般。
    或许是不服气吧,毕竟立下此等功勋却被人遗忘。
    “我没事。”洛燕来到北方的棺木前,“到最后不也是你一个人的么。”
    旁边的工作人员听的莫名其妙,要不是经历的多了,都要怀疑这个大学生是不是被邪祟附体了。
    “哪一个人的,有四个呢!”
    洛燕回头看着他微笑,“她们三个谁也不肯先走,生怕别人占了她们的位子,真是无法理解,他有那么好吗?”
    工作人员干笑几声,总觉得她的笑容有点诡异,而且说话的语气也太奇怪了。
    洛燕又去了东面和西面,看了素茵和月夕颜,最后去了南面瞧了自己的亡骨,“貌似去了一趟也没得到什么啊,到最后都是自己一个人。”
    “我走了。”
    再看也无意义,人已经消逝三千年。
    来开邻水城,回到了大学,遇到了一些人。
    “指导你们?”
    这是一群想要拍电影的人,趁着大墓的热度赚一把快钱。
    “剧本能让我看看吗?”
    看完之后,洛燕觉得三观真的需要重塑了。
    “我,我是说,我不认为与我同名同姓的那个女人对秦钧有着男女之情。”他比自己大十岁好不好,而且都有媳妇了,“而且另外两个也没有跟他纠缠不清,只是要求合葬而已。”
    “洛同学参与了全程,肯定知晓更多,然这样是没有人喜欢的,我们需要稍微做一点艺术的加工。”来人的头头笑道。
    “是啊,一点微小的工作,让他们之间成了爱很纠结的一生,甚至连这剑斩狼王的功勋也不要了,我怎么不觉得他秦钧有这么多情?”洛燕嘲讽,“不过,你们说的也对,真这么拍了,还不得被人骂死,如花似玉的女人不碰,却只对着一个不漂亮的结发妻子,这是病是不回被接受的。”
    “洛同学能明白最好不过了,你看,这服装的指导...”头头说着拿出合同,上面有醒目的数字。
    洛燕拿过认真的看了将近一个小时,“要么完全按照我的来,要么你们找别人吧。”
    经过往来不断的商议,最终洛燕成了服装指导外加女主之一的演员,就演她自己。
    “卡!”
    导演不停地喊,洛燕也觉得很累,做自己怎么就这么难。
    几个月后,电影上映,反响极差,唯一能被称道的大概就只有非常复古的服饰了。
    在博物馆展出的金箔上,有着服装的镌刻。
    “这女四号演的什么啊,这是能披挂上真的女将军吗?”
    “女一号更是不能入眼,谁家的农妇十指不沾阳春水,比女二号的官家千金还白。”
    “女三号更是扯淡,就知道笑,完全跟人设不符合。”
    骂的人多了,电影莫名其妙的就火了起来,票房蹭蹭的往上涨。
    人红是非多,洛燕又不打算做演员,便跟那些黑子们对喷起来,被人诅咒穿越到古代农家女,一辈子被男人揪着头发打。
    洛燕打好字后,正要发出去,却见屏幕忽然黑了,四周更变得黑漆漆的。
    “握草!没人说穿越还能连着来的啊!”
    茫茫星空,无穷无尽,不知何处星辰之上,一座偏僻之地小镇子上。
    一名小少年骑着一条大黄狗,这黄狗是常见的土狗,可身形却有成年男子半人多高,远超其他土狗。
    小少年一手抓着大黄狗的后颈皮毛,一手抓着一根细长的藤蔓,在藤蔓上绑着一头兔子,没错论头的兔子,这兔子有四五十斤重,却被小少年轻松的拽着。
    “应该就是这里了。”
    小少年名为秦钧,今年九岁了,来此是为了走亲戚。
    八月十五是中秋节,在这一天,定了亲但还没有结婚的人,要带着礼物去未婚妻家看望。
    他定的是娃娃亲,女孩儿家就在这个邻水小镇。
    “你好。”看看左右,让大黄狗走到一个路人身前,“请...”
    “凶兽进镇子啦!”路人疯了一样逃走了。
    叮叮咣咣!
    示警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锁门的锁门拿武器的拿武器。
    “敢问阁下是?”
    镇子里的教习万分恭敬,虽然对面只是一个孩童,可坐骑却是一头说是凶兽也不为过的大黄狗,这可不是邻水镇能够招惹的人。
    “我是秦钧,来贵镇看望未婚妻洛燕。”小小少年小大人似的拱手,“敢问她住在何处?”
    洛燕?
    教习一听就知道是谁,本镇里有名小才女,才九岁就已经让教书先生自愧不如了。
    不过,再有才也没有资格跟一个方士定亲吧?两人根本不是一个层级的,说是云泥之别半点问题也没有。
    “秦方士请跟在下来。”
    在教习的带领下,秦钧找到了洛燕的家,一座不大的院落,看的出来生活的较为不如意。
    当年洛燕出生的时候,她父亲可是高兴坏了,以为家中将会出一个方士,人变了很多,可数年过去,洛燕并未显现出方士的才能,原本的攀附变成了疏离。
    方士,一种强大的人类,相当于野兽之中凶兽,拥有着远超同类的强大的力量,飞檐走壁不过等闲,纵跃百十丈也不罕见。
    可以说,有了有个方士,就意味着家族的兴盛。
    叩叩叩!
    秦钧敲门。
    门吱嘎一声被打开,探出一个小脑袋,“你找谁?”
    “我找洛燕。”
    “你是秦钧?”小脑袋面上有着奇怪的神色,“进来吧。”
    门开半扇,足够秦钧进去,可大黄狗进不来,直接将大门挤开,摇着尾巴跑进了院子里。
    “阿黄。”大黄狗不咬人,然体型放在这里,很容易吓到别人。
    大黄狗立刻老实的跟在小主人身旁,也不乱跑了。
    洛家来了客人,几个小孩子都跑出来看。
    “是秦钧啊。”洛振脸上挂着笑容,“怎么一个人来了,你父亲呢?”
    秦钧的父亲也是方士,虽然不强大,可在左近的镇子里,那也是顶级的强者了,要是能一并过来,就更有面子了。
    “密林中凶兽成群,家父带人去阻截去了。”秦钧说道。
    凶兽非常的多,手中牵着的兔子也算是一种,只是拥有的力量上限不太高就是了,大概跟物种本身有关系,就像一条蚯蚓长大十倍也不会让人为之恐惧。
    “一个人出来,还是太危险了。”洛振关心的说道。
    “天气转冷,又恰逢中秋,我就想着给洛燕送件皮毛过来。”秦钧会过来,仅仅是好奇,看一看这个一出生就有异象的女孩到底是什么模样。
    人见到了,非常精致的小女孩,长大后会是倾国倾城的女子,这或许就是她的天赋了吧,毕竟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想要吃饱饭很不容易。
    凶兽的增加,令人耕种很难,巴掌大的虫子一点也不稀奇,去狩猎更是难上加难,一不小心就会遇到大型的凶兽。
    在此般生活条件下,却能长的非常标致,可见天赋根基绝佳。
    “不知道什么样的合适,就去抓了个毛茸茸的兔子。”将兔子往前扯了扯,几十斤的兔子被拖拽的滚了过来。
    “确实适合做冬衣。”洛振夸赞了一句,“婆娘,去洗剥了。”
    “我来吧。”秦钧止住一名妇人的动作,这兔子看着温顺,其实几个门牙有两三寸长,要是咬一口可不得了。
    一把将大兔子提起来,拎着拎到水井边,从腰间拔出匕首,将之给剥了。
    将之分离之后,才收了手,将剩余的活计交给妇人来做。
    满当当一大锅肉,冒着热腾腾的的香气。
    待得端上来后,洛振端着打来的浊酒,很是惬意的喝着,好久没有这么舒坦了。
    几个小孩在抢肉吃,见秦钧将好肉递给大黄狗,拼抢的更快了。
    小洛燕捧着小陶罐,里面放着的是一颗大心脏和肝脏,吃的小手油乎乎的。
    两个妇人却不怎么吃,或许是舍不得吃吧。满满一大盆,却不是每天都有,不知下一次吃到要等到什么时候,还是留给丈夫与孩子吃。
    大黄狗嘎嘣嘎嘣的嚼着兔子肉,连肉带骨头直接嚼碎了吞咽,而后眼巴巴的看着秦钧,作为疑似凶兽的大土狗,它根本不缺吃的,只是看几个小东西跟主人抢吃的,就不高兴的要跟他们抢。
    秦钧拿出一个兔子腿递给它,而后抓了抓它的耳朵,让它回去后再吃,不要跟小孩子抢了。
    “洛燕,要不要跟我去飞来镇?”
    秦家不缺吃的,但也不能每天都跑一百多里地来给她送吃的。
    “好啊!”洛振对此很是高兴,他挺怕秦钧因为洛燕没有显现出方士的才能就退了亲事,毕竟当年定亲的时候,可是奔着双方士去的,不然秦家不可能允许洛家的女儿嫁进来。
    现在主动开口,显然是认下了这门亲事,好事情啊!以后邻水镇谁还敢看不起他洛振?
    不说其他,仅仅是秦钧养的一条土狗,就足以让整个镇子如临大敌,家家落锁,人人上阵。而且女儿跟过去的话,日子还能过的好一点,有方士的家族根本不愁吃穿,只看秦钧今年才九岁就可以徒手抓住几十斤重的大兔子就可以得知,方士人家的生活真的大鱼大肉,与普通人不是同一片天地。
    洛燕没有反对,事实上她也很想跟着秦钧,想要知道这个秦钧是不是自己之前认识的那个秦钧。
    飞来镇,秦钧,这两个名字实在是太令人记忆犹新了。
    还好这片天地的管理者不叫东极国,不然她都要混乱了。
    当然,她还是知道此地的飞来镇跟尚格世界飞来镇的区别的,准确的说,本地的飞来镇名叫自飞来,曾有一头巨鹰落在飞来镇的区域,因而有了自飞来的名字,至于原本叫什么,早就被人给忘了。
    这个世界与上个世界不一样,那个世界没有动辄四五米高的凶兽,也没有巴掌大的常见虫子,更不会有遮天蔽日的巨鹰,这是一个有些玄幻的世界,却没有仙魔的存在,本地人的生活十分的艰难。
    想要生存,村落是最小的单位,再小的话便无法抵挡凶兽的进攻。
    凶兽并不是与人类敌对,仅仅是把人类当成了食物的一部分,就像人类里面的方士会特意的捕猎凶兽用来增强自身。
    双方没有刻骨的仇恨,所有的仅仅是想要更强大罢了。
    好比坐在对面的秦钧,在吃肉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避开寻常野兽,更喜欢那些体格远超同类的凶兽。
    在吃过饭后,洛燕坐在了大黄狗的背上,秦钧在地上走着,朝着邻水镇的西面行去。
    飞来镇与邻水镇相聚并不算太远,止有百余里,凭着大黄狗的速度很快就能够往返一趟,也不必担心路上遇到对付不了的凶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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