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319章 面试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保安领班怔在原地,原来搞错了,“哎哟,大兄弟,老哥搞错了,看你这身打扮还以为你在这里送外卖的。”
    郑淳为了装出落魄的样子,故意在行郑箱放了几个葱油饼,排队时候拿出来,增强人们对他假身份的信任,既然保安领班饿了,他就慷慨地给他吃,做过保安,郑淳知道这份职业的不容易。
    领班招呼郑淳到休息亭坐一会,上面人都挤爆了,两个年轻小保安在那里吸着烟打游戏,领班推开他们,让出一个位置给郑淳。
    “大兄弟,你这葱油可真好吃,等我吃完了,带你去见面试官,她是我同乡的大妹子,我说话准管用,只要你简历过得去就行。”
    郑淳向领班点点头致谢,坐在窗边侦查一下雪奈公司的布局,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领班边吃着饼边刷着小视频,效率之慢,让郑淳都不耐烦了。
    终于,领班吃下最后一个葱油饼,打一个饱嗝,喝了口可乐,站起来对郑淳说,“大兄弟,走我带你见大妹子去。”
    郑淳终于等到这一刻了,跟他上楼,应聘的人排队排到楼梯,领班挤到前面,没见到人,郑淳先听到面试官甜美的声音。
    “请下一位应聘者前来面试。”一口温柔清甜的声音成了二楼最突出的存在,在燥热的人群中宛如微风吹过,用流行语来说,这种声音听多了耳朵会怀孕的。
    领班粗鲁的挤开人群,把郑淳带到面试官前,十分出乎意料,面试官竟然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女孩,扎着长发,刚好到脖子,脸小而尖,皮肤白哲,女杰剑眉,眼睛明亮有神,看这样子,应该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
    “大哥,你干啥子咧,我在面试呢。”领班赔礼地对女孩身边的副面试官笑了一笑,“妹子,是这样的,我这个朋友,他也是来应聘的,但是他的条件非常好,所以我才把他带来,让你先看一下。”
    前面有人插队,后面的人立刻抗议,“凭什么他能排前面,多好的简历也得按规矩来办事。”场面立刻乱成一锅粥,领班习惯了这种吵乱,稳如泰山脸色不改。
    郑淳怕给面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主动要求排在后面,领班拉住他,“大兄弟不要走,我说过帮你就一定帮你的。”
    “妹子,你看你刚来这座城市读大学的时候,大哥也帮衬你不少,现在大哥的朋友也是来应聘的,让他插个队又碍不了多大事。”
    后场一片嘘声,女孩虽初出茅庐,却是临急不乱,迅速拿下郑淳手中的简历,拆开来看,“你真的是常青藤大学毕业,还在世界500强待过?”
    “嗯嗯,家母病重,我只好回家照顾。”郑淳说谎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后面的人听到他是常青藤大学毕业,都紧紧闭上自己的嘴巴,不敢小看他。
    面试官拿出三张照片,“叶先生,三张照片上是三个不同品牌公司的服装,其中有奢侈品,还有普通品,请你选出那件奢侈品。”
    保安领班看着三张照片,自己倒迷糊了,“照片长得都一样的,这咋分呢?”
    “最左边那张。”长相虽一样,但是,内行的人能看出它们之间的气质,郑淳说出自己的答案。
    女孩站起来与郑淳握手,“叶先生,恭喜你,成为雪奈公司的一分子,以后你就是我的副手了,我叫文咏珊,是产品总经理,你是产品经理。”
    “合作愉快。”郑淳留意到握手的时候眼前的小女孩脸火辣辣地红了,保安领班提议,晚上一起去喝一杯,为郑淳的入职庆功,女孩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同意了,郑淳很会看时机,立刻提多一个建议,“今晚那餐,我请。”
    文咏珊带郑淳到他的办公室,放好东西后,又叫保安带他回宿舍,自己留在公司,帮他写好档案。
    晚上七点,城郊这边开始热闹起来,很多民工刚刚下班,到大排档去吃饭,附近也着实找不到一间酒店,领班找了一个稍微高档一点的大排档,人还没来,他先在那里喝酒吃花生看电视。
    “莫大哥,那么早到啊?”郑淳洗澡后换上常穿的牛仔裤和短袖衫,二十七岁的年龄被这套衣服衬托下成了二十岁的大学生,从相貌上看,跟文咏珊很搭配,走在一起别人会以为是大学情侣。
    “咏珊今天怎么会不守时的。”莫泊勇看着远处,等着文咏珊的到来,郑淳给他斟满酒,“莫大哥,我们先吃着小食聊会天先,能跟我说说咏珊的情况吗,好增进同事间友谊。”
    莫泊勇磕着葵瓜子,“咏珊啊,从小就受苦,家里穷得一贫如洗,父母没有文化知识,在农村耕田,每年砸锅卖铁供她上学,还硬硬供完她读大学,咏珊在本市读大学的,我经常给她带吃的和零用钱,她很勤奋,除了在图书馆还是图书馆,长得那么俊,四年来没谈过恋爱。”
    郑淳想想也是,文咏珊的确长得像香港电影里的年轻女主角,难怪她跟自己握手会脸红。
    文咏珊匆匆赶到,穿着过膝长裙,头发刚洗完没扎上,白色布昵公仔衣显得十分清纯动人,三人喝酒吃饭到十一点,在桌上谈论的都是一些个人生活碰到的趣事,郑淳妙语连珠,三句话之内必能把咏珊逗乐。
    是时候该走了,郑淳结好帐准备随莫泊勇回宿舍,放眼看去,巷子里面什么也看不清,他有点担忧文咏珊一个人回去可能不安全,便提出送她回宿舍。
    文咏珊潜意识是想拒绝的,面对郑淳竟然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身上散发着年轻有朝气的魅力,于是同意郑淳送她回去。
    两人散步式走回去,在路上聊天,“叶大哥,你知道吗,你是第一个陪我走路的男人。”郑淳笑称,“是吗,我岂不是很光荣。”
    生于逆境,乐观的天性培养出文咏珊的美丽,还有笑点极低,郑淳没有故意撩她,因为家中还有娇妻,但她还是笑得前翻后仰。
    回到公寓楼下,文咏珊礼节性与郑淳握手表示感谢,然后心情轻爽走上楼,郑淳目送她上去,正准备要走,只听到“啊”的尖叫,“是文咏珊的声音。”二话不说,他立刻冲上去破门而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