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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脚受伤了。”林翰再次提醒道。
    孙毓秀终于回过神来,故作无谓道:“我知道啊。”
    “你…不痛?”
    “还好,能走回去。”孙毓秀仍然逞强着,“你是我爹的贵客,早点休息。”说罢,她便往外走去,结果只踏出一步,便又因为疼痛而本能地扶住了林翰的胳膊。
    林翰见状,干脆便一把将她按坐在了台阶上。又抬起了她的脚。
    “你要干嘛?”孙毓秀不安道。
    林翰却问道:“你知道孙老爷为何让你独自在房中吃饭吗?”
    一提起这事,孙毓秀便心中来气,愤愤道:“还不是因为他觉得我是个女儿,会给他丢人!要不是看在今天的客人是你…啊!”话没说完,忽然一声叫,那块陶瓷碎片已然被林翰握在了手中。
    原来他问那个问题,不过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罢了。这可比叫她忍着点有效果多了。
    碎片拔出来了,伤口还稍微有些流血,林翰不动声色地直接便撕下了衣襟处的一块布料,十分娴熟地包在了孙毓秀脚上的伤口处。
    而孙大小姐全程一言不发,犹如被点了穴一般定定地看着面前这个人。
    不知为何,她忽然伸出手去,想要摘下他的面具。
    林翰不着痕迹地将头一偏,站了起来。
    “好了,以后不要再半夜光着脚出来散步了。”说着,林翰将自己的鞋脱了下来,摆在了孙毓秀身旁。
    “如果不嫌弃,就先穿我的鞋回去。当然,你也可以嫌弃,然后光脚跳回去。”
    说罢,林翰便不再理她,转身回了房内。
    孙毓秀看着面前的一双鞋,再抬头看看紧闭的房门,终于还是有些笨拙地穿上了鞋子。
    她的一双小脚伸进林翰鞋中,就像小鱼儿进了没有边际的大海中。
    站起来才发现,其实跟光脚走路一样费劲。
    即使这样,她还是对着林翰的房间道:“谢啦。”
    然后才拖着一双又大又重的鞋,一瘸一拐离开了院子。一边走一边想,原来跛侠走路是这样的感觉。不知怎的,心中一瞬间豪气万千,也许再给她一把剑,立刻也能去行侠仗义了。
    林翰躺在床上,听着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渐渐走远,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第二天一早,便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林翰开门,却只看见小云跑远的身影,再低头一看,自己的一双鞋已然被摆放在了门口,甚至还被擦的干干净净。
    此时陆山也出门来,又是伸着懒腰又是打着哈欠,见林翰站在门前,便道:“昨晚睡得怎么样?有没有梦到孙家大小姐?”
    林翰知道他将昨晚的事都看在了眼里,便也没多说什么,穿好鞋后,才道:“早点出发吧。早些结束这里的几个心愿,就可以早点去下一个地方了。”
    “你这么想离开?我倒觉得这里睡也睡得舒服,吃也吃得满足,多住几日未尝不可。”
    “那你留在这里算了,我觉得孙老爷也挺喜欢你的。”
    “得了。”陆山哪里看不出来,孙庆分明是想捏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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