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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紫罂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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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石很孤单,也很不安,罗恒觉得自己应当能够理解他这种孤单与不安。
    他想了想,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石头,我想我有点明白了,你是知道苏芙蓉今儿要来babyface,所以才一定吵着要来吧?”
    叶小石点点头。
    “想趁着这个机会,把事情说清楚?”罗恒继续问。
    叶小石再次点头。
    “那为什么不去呢?”
    “怕。”
    罗恒无语,没好气得说道:“怕个求呀,去见了再说。”
    叶小石无奈道:“那我去了啊?”
    “滚!”罗恒吐出一个字,踢了踢叶小石屁股,将叶大少赶了过去。
    他最讨厌就是这种拖泥带水的人了,伤人误己,有啥事儿说清楚不就完了。
    叶小石醉醺醺去了苏芙蓉所在包厢,罗恒跟方大洪招了招手,说方兄你仔细给我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呀?
    方大洪苦笑,说该说得叶小石都告诉你了,就是那么点儿破事儿吧。这事儿深究起来,石头没错,程灵素就更没错了,苏芙蓉这娘们,不简单,反正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罗恒心里想了想,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女中校,肯定不可能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方大洪聊着,期间众人又喝了些酒,他觉着有些高了,就到护栏处透透风,他所在包厢是在二楼,从这里,恰好可以看到一楼大舞台,舞台旁的包厢,还可以看到叶小石正跟一身红风衣的苏芙蓉在说些什么,因为很吵,罗恒自然听不清楚内容。
    “喝多了?”秋水韵过来,拍了拍罗恒肩膀。
    “有点儿。”罗恒笑着点点头,这里灯光朦胧,从罗恒的角度看去,可以看到这姑娘小脸蛋儿红扑扑的,特别可爱。
    “你经常来这种地方?”秋水韵继续问,她指了指舞台上群魔乱舞的人群,眼里意味,谈不上什么厌恶,当然更谈不上喜欢。
    罗恒甚至怀疑,在这姑娘眼里,大多数的人,都只是一堆碳水化合物的集合而已。
    “偶尔吧,总共加起来也只有寥寥几次,我不是很喜欢这种地方。”
    “罗恒,我能问你个问题么?”秋水韵扑闪着大眼睛。
    罗恒点点头。
    “你讨厌我么?”
    “不讨厌。”罗恒摇头。
    秋水韵嘻嘻一笑,极为认真地说道:“那你一定喜欢我。”
    “这……”罗恒嗔目结舌,这逻辑!
    “二元辩证法,”秋水韵解释道,“罗sir,其实我是个很笨的人,我的世界很简单的,非黑即白,永远只有0和1两种代码,在这个世界上我讨厌很多人,为数不多不讨厌的,我都很喜欢他们。”
    “其实……能活得简单一些,也是一种幸福。”罗恒按了按眉心,笑着说道。
    “那你幸福么?”秋水韵认真地问。
    “我当然不幸福。”罗恒认真回答。
    “为什么?”秋水韵不解。
    “笨。”罗恒哈哈一笑,“因为我姓罗。”
    “这笑话……很冷。”秋水韵悠悠说着,抱着了双臂。
    罗恒脱下外套,加在了她身上,认真地说道:“丫头,你是个好姑娘,离我远一点吧。”
    “为什么?”秋水韵问出了今晚的第三个为什么。
    “因为……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也不是个好姑娘。”秋水韵理了理鬓角乱发,“我不会交朋友,什么事儿都喜欢较真,小时候喜欢拆家里面的电器,拆坏了又装不起,到后来要是没有东西给我拆,然后我就哭,我爸没办法,只好再去买新的。他每个月有大半的工资,就是这么没了的。”
    罗恒大笑,说道:“好吧……不过你这不叫坏,顶多叫调皮,或者说……是可爱?”
    他掏出烟,给自己点了一支,吐出一口烟雾,弥漫的烟雾中,他眉眼微微开阖,继续道:“我那才叫坏,跟你讲件事儿吧,我爸,当然,平时我都叫他老罗,那时候我讨厌他抽烟,就把他的香烟烟丝抽调,放一个小鞭炮在里面,他现在还缺了颗大牙,就是我干的。”
    秋水韵也乐呵了,说道:“罗sir,你小时候这么皮呀?”
    “嗯。”罗恒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他视线在舞台上,人群中逡巡着,突然皱起了眉头。
    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一抹熟悉的紫。
    这抹紫色在灯火阑珊处,稍显即逝,好像一朵紫色罂粟。
    揉了揉眼睛,却又什么都没有看见。
    “怎么了?”秋水韵疑惑得问。
    罗恒摇摇头,说道:“没什么,可能是酒喝多了吧。刚才,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是谁?”
    “一个女人,”罗恒吐了口气,悠悠地说道:“一个我欠了她好几条命的女人。”
    罗恒说到这里就陷入沉默,秋水韵也没有继续再问,她偷偷瞄着他的侧脸。
    灯光交汇,烟雾弥漫,他唇角的烟头红光忽隐忽现。
    秋水韵第一次觉得,一个男人抽烟的姿势,是那般的优雅迷人。
    他一定在想这个女人吧?
    秋水韵这般想着,脑海中闪过一句话。
    一只狗不孤单,一只狗想另外一只狗,这才叫孤单。
    ……
    啪——
    一声脆响。
    玻璃瓶碎裂的声音。
    灯光停止闪动,音乐停止,舞动的人群变成了骚动。
    出事了。
    一个男孩子满头是血的从包间中出来,又被狼狈地踹翻在地,一个穿着黑色长风衣,高筒陆战军靴的男人踩在他身上,又拧起一个酒瓶,又要拍向男孩的脑袋。
    罗恒皱起了眉头。
    挨打的是叶小石。
    他翻身一跃,从二楼鱼跃而下,单手在舞台上一撑,如表演杂技般翻身而起,几个跨步便到了叶小石身边,恰好挡住了那个下挥的酒瓶子。
    空手入白刃。
    他伸出胳膊,架住了酒瓶子。
    噼啪一声。
    酒瓶碎。
    鲜血飙溅。血自然是他的。
    他眉宇间没有丝毫动容,眼帘微微阖动,好似受伤的手,不是他的一般。
    叶小石狼狈爬起,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怎么回事儿?”罗恒平淡地问。
    高大英俊的黑风衣男子说道:“我叫陈安,耳东陈,平平安安的安,苏芙蓉现在的男朋友,你这个叫叶小石的朋友,跟我女朋友纠缠不清,让我很不高兴,所以我要废了他。”
    刚才包厢里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儿,罗恒不清楚,他也不想清楚,他这个人,帮亲不帮里,从来都是护短得很,他冷冷一笑,说道:“什么时候当兵的能随便废人了?”
    陈安不屑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当兵的,就应该知道我这人不怎么讲理,小朋友,滚一边去吧,有些事儿不是你能抗的起,有些人,也不是你能惹的。不信,你可以试试。”
    罗恒眯起了眼睛:“试试就试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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