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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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收跺着大脚,“药也拿到了,钟老的花也好了,吃的住的上个街也要花钱,你这钱只听见哗啦哗啦,我的心……”一碗只加一丢丢臊子的面居然卖五角钱,你说夸不夸张?水饺更是,看着大耳朵似的,馅儿蚂蚁大全他妈是面皮,居然也要八角钱?
    她要有这五角八角的,她去割肉买面自个儿包不香吗?
    “姐放心,明天要是顺利,我保证把咱这几天的花销给找补回来。”
    “真?别是还卖鸡毛毽子吧?”她们也没带毽子来啊。
    珍珍笑而不语,第二天早上先饱饱的吃三碗牛肉汤面,三人雄赳赳气昂昂杀到省城最大的自由市场。林丰收跟钟阿姨聊天就是鸡毛蒜皮东拉西扯,吐槽男人怎么不管事儿,孩子怎么不省心,可珍珍却一心打听省城的黑市。
    省城作为整个大横山区四省中最大的城市,水陆空交通便利,人口密集,黑市也比横西市繁华得多。而且,因为自由市场繁华,还形成了一定的规律,七天一次大交易日,珍珍等的就是这一天。
    下了公共汽车,钻过钟鼓楼,再往小山坡里一爬,来到横广铁路沿线最后一个小站,那儿已经三三两两的聚了一些人。
    这里,买方和卖方很容易区分,推着改装自行车,提着网兜或者尼龙袋的是买东西的,而那些悠闲的,两手空空,胸口兜里揣着纸烟的,就是倒爷。
    她们刚到,就有几个倒爷闲庭漫步过来,双方互相打量。
    “要棉衣吗同志?”
    “要线衣吗?广州货。”
    “我这儿还有靴子,正宗东北貂皮的。”
    如果不走近,没人能听见他们聊什么,只当是大马路上普普通通的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珍珍三人算是开了眼界,原本以为清河县的就够隐蔽的,人省城的全身上下着装正常,也没个包啊筐啊啥的,“货在哪?”
    对方再三打量,确定他们不是便衣,才说:“你要感兴趣,可以跟我来。”
    三人连忙跟上,又是爬山又是钻洞的,走了一刻钟来到一个小村子,男人听口音是省城本地人,也不知道这村子是他自个儿的房子还是租的,地窖里堆满各式商品,衣食住行都有。
    在昏黄的灯光下,林珍珍挑中几套线衣线裤,准备给家里所有人各买一套,她历来是有恩报恩。
    “线衣三块,线裤两块。”
    “一口价,咱三块钱一套,我要十三套。”
    倒爷刚要拒绝,听她后半句,又犹豫了。说实在的,这几天治安队抓得紧,已经来过好几拨便衣了,他这些线衣线裤进来快两个月了,压根没卖出去几套,再这么压箱底下去,他连本都回不了。要压到明年去,明年的局势和流行趋势谁说得准?
    “袜子手套怎么卖?”忽然,珍珍指着角落的两个大尼龙袋问。
    “害,这是夏天的尼龙袜,寒冬腊月卖不出去,我这儿有棉袜。”
    然而,珍珍还真对棉袜不感兴趣,尼龙袜虽然透气性不好,弹性差,可它颜色好看啊!红的粉的绿的都有,甚至还绣着不少花纹,在清一色黑白灰里这就是鹤立鸡群。无论哪个年代,年轻人穿着都讲究个“好看”,而好看的最直接参数就是回头率。
    谁要是穿上这么双袜子上街,还不得美死?
    关键吧,横西市是石兰省最热的地方,跟省城的纯北方城市不一样,它的气候是真的“围着火炉吃西瓜”,冬天不下雪的时候也就冷个早晚,只要太阳一出来,一会会儿就热得穿不住棉衣,甚至想吃冰棍儿。想想吧,白天上班的小伙子小姑娘,解放装下配一双鲜艳的尼龙袜,那得洋气的姥姥给洋气开门——洋气到家了吧!
    林丰收一听,居然也挺心动。
    “你这一袋子有多少双?”
    “二百来双吧,你要喜欢我就算你二百双,给一百块吧。”倒爷一副“看我便宜吧”的表情。
    然而,到了专爱砍骨折价的林珍珍这儿,那都没用武之地,“一句话五十块,卖就卖,不卖拉倒。”
    倒爷气得“啊”一声,想骂娘吧,对方只是个俏生生的小女同志,可不骂吧他觉着真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只胸口起伏不定,掏出一根纸烟使劲闻,使劲闻。
    林丰收都被妹妹的讨骨折价能力吓坏了,把她拽到一边,“妹啊,哪有你这么乱砍价的。”
    珍珍挤挤眼睛,“放心吧姐,只要没赶咱,就有余地。”这不,回头,她就说了一句差点把倒爷气死的话:“你这么多袜子反正也是砸手里,卖给我还能保个本不是?做生意讲究及时止损,现在觉着亏得慌,也许两个月后就亏出血了……当然,我不是诅咒同志你,你就当我小孩子说话,过一耳朵就是。”
    你说说,你说说,这话连超英都替她捏把汗了。他们一家子在村里,从来是不敢说别人一个“不”字的,哪里敢想这画面?
    然而,就在他准备替小姨承受住对方的雷霆之怒时,那倒爷使劲把纸烟掰成两段,“行!一百就一百,那你把我这些手套也买走。”
    对于这样的捆绑销售,林珍珍不急着拒绝,先看了看货,手套质量一般,就普通的帆布连指手套,还不如车间工人戴的,人至少还是分指的。对于要上下班汽车和干活的普通人来说,这种手套真的很鸡肋。
    “大哥不厚道啊,你这手套没啥用处,自个儿进错货还让我给你买单,不厚道不厚道。”说着,拉着姐姐和外甥就要走,一副“我对你十分非常失望”的样子。
    倒爷急了,现在形势不好,他吹了大半天冷风才找到一个买主,自然不能让她走,“哎哟小姑奶奶,您是我亲姑奶奶行了吧,手套我算送你的,你给我三十块钱行吧?”
    珍珍停住脚步,却不回头,“十块。”
    “啥?!我这可是二百多双手套!”
    珍珍不再回头,走。
    倒爷也是被她的骨折价气狠了,冷着脸,哼,走就走吧,大爷还不奉陪了。
    走了几步,林丰收开始慌了,“妹,他真不来挽留挽留?”她可是很喜欢那堆袜子的。
    珍珍摇头,这砍价就跟男女闹分手一样,女的以为男的会挽留,男的以为女的不会真走。可她偏没这样的心态,她敢给骨折价,就已经做好被赶出门的思想准备,说走就走那更是她的决心。
    直到出了门,林丰收也没听见那句“算了算了”或是“回来吧回来吧”,心里颇为遗憾。他们一家子是没袜子穿的,如果能穿上一双那么漂亮洋气的尼龙袜,该多好啊,多扬眉吐气啊。
    “姐别急,买东西讲究货比三家,既然来了就多看看。”
    “要碰上治安队咋整?”
    林珍珍跟笃定——“不可能。”
    这一整个村子家家户户盖起红砖房,甚至有胆子大的居然盖了三层,院子地板是水泥地,村里总有年轻人晃荡,虽然都是那么一副闲云野鹤的不经意,但眼神精着呢——不是倒爷村是啥?
    这样的村子在上头肯定有关系,打击投机倒把的来了也只是走个过场,卖东西的不怕,她们买东西的更不怕!
    这不,才出了那家的门,就有一个跟赶美差不多大的女孩子走过来,小声问:“姐姐要添置几套衣服吗?有广州来的。”
    嘿,这倒爷村,要是放四几年,那绝对是要么全员地下党,要么全员特务。
    大家跟着去她家,一对中年夫妇带他们下地窖,货没第一家的多,质量也不怎么样,但好在态度很客气,珍珍倒不好讨骨折价了,只推说没自己想要的东西。
    可能是出门太久了,她现在看见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就会想起蕙兰和赶美,怪想她们的。
    脚下不由得加快速度。
    她这一快可不得了,身后追出来的倒爷傻眼了:这是不买了?哎哟那可不行!哪有砍了一圈骨折价拍拍屁股走人的道理!
    “诶诶小女同志等等,拿去拿去,算我倒霉,全赔本给你了……”他嘴里嘟嘟囔囔,搞得自己踩了狗屎似的,这可把丰收大姐高兴坏了,捡大便宜了啊!
    林珍珍:“……”丰收大姐还需社会磨练。
    因为她们买的多,倒爷直接送一个大大的尼龙袋,二百多双袜子,二百多双手套,全用尼龙绳扎得紧紧的,珍珍还钻进袋子里踩了又踩,终于能勉强塞一个袋里,另外的十几套线衣线裤则绑丰收大姐的腰上、胳肢窝里,本就高大健壮的人,瞬间成了女超人,走路像地震。
    倒是超英,姐俩觉着挺对不住他的,拉出来溜了一圈啥也没给他买。
    丰收大姐拍着胸脯,“儿子想要啥?妈给你买。”她带出来的钱只买了三人来回车票和食宿,进口药珍珍不让她掏,她手里还有五六块余钱。
    超英再懂事,那也是十二岁的半大孩子,满含期待地问:“我能买本书吗?”
    “书啊没问题,你们顺着这儿走下去第五家就有。”顺利进账小一百的倒爷教他们。
    珍珍让丰收大姐留在原地看着东西,她陪超英找过去,屋子小小,书籍满满,还真是个地下书屋,主人是个凶巴巴的络腮胡,“两块钱一本。”
    珍珍指指超英拿着的巴掌大的连环画,“这也两块吗?”
    络腮胡翻个白眼:“聋啊?不买别乱翻。”
    超英被吓得抖了抖,赶紧放回去。
    从来都是讨骨折价的林珍珍生气了,“这才多大点儿,怎么能跟那边的小说一个价?”那些厚厚的砖头一样的小说卖两块她还能理解,就这,都已经比正常书价翻倍了!
    这络腮胡不过就是看他们面嫩年纪小,故意的。
    但她也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总不能跟人吵架,行,你不说一个价吗?那我就专买大书厚书,亏死你!
    果然,她也不看具体是啥,捡了几块“大砖头”,拿手上还得掂量掂量,不重的她还不要!
    这下,络腮胡脸色更难看了,跟吃了苍蝇一样,“你……你……”
    珍珍把他所有的大砖头里最重的五本挑走,扔下一张大团结,别提多痛快啦!哼,这些书现在看着寻常,放五十年后说不定还是绝版呢,因为这场大革命的关系,激进年轻人们毁坏的书籍可不少,估计这些就是从虎口里抢出来的,或者就是在帮他们处理赃物。
    你说巧不巧,他们刚回到招待所,刚把东西放下,超英迫不及待打开一本《红楼梦》,居然从书皮背面的折槽里掉出个东西。
    “小姨你快看。”超英声音颤抖。
    第24章 024   鱼王
    那是一张小小的, 白底绿字的纸片,由于年代久远,白纸已经发黄, 但绿色的字却还清晰着:顶头从右往左是“大清”俩字, 中间还有英文的“china”, 右侧从上到下是“郵政局”,左侧是“壹分银”, 中间是一条双眼大睁、腾云驾雾的青龙。
    珍珍有点迷糊, 英语单词她知道。
    超英声音颤抖,不知是害怕还是激动, “小姨这是邮票,大清龙票。”超小声。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 她怎么没认出“郵政局”其实是“邮政局”的繁体,这属于古董!只是不知道有多少年。
    超英咽了口口水, “小姨我知道。”
    原来,他们满月生产队曾经有一位从北京来的历史系教授, 这老教授下放的时候没住处, 连牛棚都满了,全村只有林丰收愿意收留他。
    老教授年老体弱, 一身书生意气,只因为写了一篇批评时政的文章就被下放, 干活不太行, 又经常生病, 丰收和姐夫心肠好,总是偷偷接济他,他无以为报, 只能经常教超英、赶美写字啥的。
    赶美没个定性,学不进去,可超英喜静,每天晚上跟着他学字听故事,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而老教授别的爱好没有,最大的兴趣就是收集邮票,他曾跟超英说过,邮票不仅是一个时代物品流通的凭证,还是最能客观反应那个特殊时空里的兴衰变化的东西,而他讲的最多的就是清光绪年间华国发行的第一套邮票——大龙邮票。
    中间的青龙,就是它的特异性代表。
    超英听这些故事的时候才十岁不到,现在老教授已经回城了,可他还记得清清楚楚,上头有些什么字,什么画儿,甚至他还听说,这样一张壹分银的邮票,在市面上至少值五百块!
    “真能值五百块?”珍珍惊讶极了。
    “嗯,如果它是真品的话。”超英只知道它长什么样,不知道如何鉴别真伪,毕竟文物尤其是纸质的东西要造假很容易。
    “五百块啊,现在值五百块,那五十年后至少几百万啊,我换算一下啊,如果……”
    丰收大姐想的却不是钱——“咱明早的票都买好了,要不待会儿送去还人家?”
    珍珍没想到她居然这么实诚,对,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可要还对主人,物归原主才是好事儿,还给一书贩子,说不定以前还是带头造反的红w冰,抢书来再卖出去,那她是不是傻啊。
    超英也是这么觉着的,“那人眼里的贪婪太重,我们不能还他。”顿了顿,又说,“交给小姨保管吧。”
    林珍珍心里虽然也挺想要的,废话,谁不喜欢钱啊?可她奉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然是你发现的,那就是你的东西。”
    “书是小姨买的,这东西就该给小姨。”他虽然苍白,但很坚决。就是林丰收,也愣要塞给珍珍,又怕自个儿粗手粗脚弄坏那么小大一张纸,手足无措。
    珍珍见他们居然真的一点儿也不犹豫,心里的佩服都快溢出来了。
    她是见识过兄弟反目,夫妻成仇的,就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这枚价值五百元的大清龙票之于林家,简直是飞来横财,说祖坟冒青烟也不为过……
    把邮票重新夹进书里,压了压,珍而重之收好。她现在还没能力把它换成钱,以后如果真有这么一天,她也不会忘了他们。
    林珍珍这一趟,特效药一千块,罐头好几十,从倒爷手里买东西百来块,一搜绿书包居然只剩两块多……了!摔!
    真花钱如流水,一夜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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