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五七六章 灵魂里住着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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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户体完全封装好,最后,华延钧将包装好的尸体放进一个电视的纸箱内,又向箱内随意放了几件衣服,再用透明封箱胶纸封好,存放在所租住的房的杂物间。
    ,华延钧一直继续住在该房。直到房间被房东收回去了,华延钧才搬到了北街的八零一号房。
    为了不暴露尸体,华延钧雇了工人将装有尸体的纸箱搬到该房间藏匿。案发后一两年时间,我将夏雨瞳的身份证,银行存折等个人物品带回馨州,扔到馨州了。
    在庭审中,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华延钧声称对杀害夏雨瞳母子的具体时间记得很清楚。他说:“就是五月十八日,因为这是我和馨州的太太结婚的日子,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当法官问及华延钧,他杀害夏雨瞳母子的动机时,他说:“有些事不发生也发生了,我承认我杀人就可以了,我不想再把以前的事再讲一遍我杀人 ,没有原因,法律是只要有人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而夏雨瞳的弟弟夏云岭的证言 显示:我姐姐夏雨瞳是九四年七八月份来灿州的,一开始和家人都有联系,六年后左右开始联系不上她了。后来就直失去联系,我们知道夏雨瞳在卧龙区和个叫华延钧的馨州人生活在一起,他们没有登记结婚,生下一个男孩叫华宥。
    华延钧和夏雨瞳还曾带华宥回过家乡,家里人都见过这个可爱的小男孩,夏雨瞳告诉我们,华延钧是馨州人,在馨州有个母亲,六个兄弟,他排行老大。
    他在馨州还有老婆和儿子。夏雨瞳失联后,我到灿州卧龙区,去她以前住的地方找过她但找不到,我跟家人商量之后,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但夏云岭对于夏雨瞳被害的时间,与华延钧的说法有出入。夏云岭明确地告诉警方夏家 人是在四年前 左右与夏雨瞳失去联系的。因为夏云岭的儿子出生于四年前,当时,夏雨瞳还给他打了电话表示祝贺,并汇了人情钱给他。而这之后,夏雨瞳再未与家人联系。
    夏雨瞳的家人并没有向警方提起,夏雨瞳在灿州与华延钧同居并生有了一个孩。
    而在这十四年时间里,夏家人也并没有找过华延钧,向他追踪夏雨瞳的下落。
    据夏家人隐晦地表示,夏雨瞳很爱面子,他们的想法是,夏雨瞳与华延钧生下的是私生子,觉得不好意思,也许带着孩子跟华延钧回馨州生活了。
    但无论出于什么想法,他们没有找华延钧家问亲人的去向,于是,在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夏家人错失了将华延钧绳之以法的机会,也错失了让夏雨瞳母子早一点见到天日的时机。
    夏雨瞳的父亲和姐姐的证言,也同样证实夏雨瞳确实与华延钧在灿州同居并生子,四年前失踪。
    关于杀害夏雨瞳母子的动机,华延钧三城其口,只说是由于生活压力大所致。但据案发后他的另一任女友徐谨妧的证言显示,他杀害这母子俩也许另有隐情。
    徐谨妧的三次笔录如下,徐谨妧通过一个“阿姨“介绍,认识了华延钧。一年前我们就住在一起了,住的是卧龙区街道生岭吓的那个房。是我租的,直都住在这里,没有搬过其他地方 ,华延钧曾经对我说过,他在外面还租了一个房了,里面放着他之前家里的东四。
    有时候一位房东也会打电话给华延钧,催他交房租。
    有一次,华延钧告诉我租来的房间里放着他的老婆和儿子,说是他弄死的。他当时说话比较严肃,说完又笑了一下。我当时觉得他在开玩笑,是在吓唬我。
    对于这件事,我是半信半疑,毕竟我没有见到过。还有一次,华延钧曾和我说过,有次他回家比较早,看到他老婆(夏雨瞳)和其他男人脱光衣服在房间里做爱,弄得地上都是纸,他说:“你说我会不会生气?”
    一日早餐后,华延钧跟我说,他没钱了,要去灿州钓鱼,开船到海中间扔行李箱。我当时问他什么行李箱,他说是放在租住房间里的行李箱。我当时感觉他前讲的弄死他老婆和小孩的事可能就是真的了。
    华延钧和徐谨妧同居后,徐谨妧生下了一个女孩。对于徐谨妧的证言,华延钧在最初的讯问中这 样回答,民警问:你有没有告诉后面同居这个女的,你把夏雨瞳杀死的事情?
    “很多年前跟她提过随便说说的,信不信随她,她什么都不知道。这个案件;我从来没有跟谁提起过,从原来和夏雨瞳一起住的住 处搬出来后,我就搬走了。现在住了十多年了。
    徐谨妧可能知道我杀人的事,有时候我会说漏嘴,也可能是我自己无意间说的,但应该只是只言片语。我存放尸体的房间,就我一个人去过。徐谨妧也知道我另租有房子的事,因为那个房东给我打电话时。她听到过的,我也用她的电话给那个房东打过电话。”
    对于徐谨妧证言中提到的,华延钧曾想去钓鱼并扔掉装有尸体的行李箱一事,华延钧的供述是:这件事一直压在心里,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是打算将这个箱子扔掉,开始新的生活。但他也承认:“这只是一个想法,不一定能够实现。”
    自华延钧搬到徐谨妧那里同居后的十多年来,他时常会独自到放尸体的出租屋看一眼 。
    “看到纸箱还在,我就放心一些。我就是走一步看一步,每天都在惶恐中度日,基本上是生不如死的状态。”这些年,他在手机上存得最牢的就是房东的电话,“不记得会很危险”。但是案发前他不慎丢失了手机,其间房东找不到他,他又未能及时交房租,以致后来东窗事发。
    残杀了母子二人,华延钧还能够再跟另一女子同居生女,正常生活,他的灵魂里住着一个怎样邪恶的魔鬼,谁也无法得知。
    在公安审讯以及第一次开庭时,华延钧的多次讯问笔录供述稳定。前后一致对自己杀害夏雨瞳母子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要求尽快宣判。
    但在灿州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华延钧当庭翻供,说华宥并非他所杀,而仅仅夏雨瞳是他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错手掐死的。他的供词如下:那日早上,华延钧与夏雨瞳吵架了,是因为小孩读书的事情,两人起了争执。当时吵架不是很激烈,吵完之后我出去了.出去之后就上班。
    晚上十一点回到灿州,华延钧没有直接回家,去了酒吧喝了两三瓶啤酒。我这个人酒量不好,回到家后,又和夏雨瞳发生了争吵。因为早上没有解决小孩读书的问题,夏雨瞳就说要带小孩回清远,我不同意。我们俩吵架后,就各自回房间休息。
    华延钧出房间后,没有亲眼看到夏雨瞳杀死华宥。华宥平时跟夏雨瞳起睡,华延钧进去她的房间, 发现华宥死了。华延钧见他没有了呼吸,所以认为他死了。华延钧当然认为是夏雨瞳把孩子弄死的,很气,然后华延钧就跟夏雨瞳又吵了起来,夏雨瞳态度还很凶,华延钧失控了,发疯了, 把夏雨瞳掐死了。
    法官问他:“法庭注意到你在公安机关直到第一次庭审时,一直承认两个被害人都是你杀害的,为什么今天又改变了原来的说法?”
    华延钧说:“因为这个事情发生后,我的日子也不好过,过了十几年这样的日子,如果被发现就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所以我被抓之后,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了下来。我想到我就要死了,就说两个人都是我杀的。”
    “为什么律师会见你后,你又改变了你的说法?”
    “我想要给家里人一个交代,所以说出实情。”
    “如何证明你今天所说的就是实情?”
    “我无法回答该问题,也没有证据证明我今天的说法。”
    对于华延钧的翻供,公诉人发言称:“在最关键的夏雨瞳为什么要杀害华宥的问题上,华延钧方面的证据显示‘回去后夏雨瞳对华延钧说还钱给夏雨瞳,华延钧要带华宥离开,接着夏雨瞳就杀害了华宥前后矛盾, 不符合常理。
    被告人华延钧是在庭审之后翻供的,但又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的原因及其辩解,与全案的证据相矛盾。且之前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及被告人华延钧的有罪供述能够互相印证,应当予以采信。”
    在一审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时,夏雨瞳的家人提出索赔共计两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
    华延钧明确表示:“我已经丧失了工作能力,怎么赔偿?我家里只有我母亲可以为我做一点赔偿,但我有二十年没有见过我母亲了。其他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代我赔偿。我也没有房产或汽车。”
    夏雨瞳的家人表示:“华延钧非法剥夺了两条生命,给夏雨瞳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请求法庭支持夏雨瞳的主张。”
    华延钧竟然辩称:“夏雨瞳的死亡对她的经济上有什么巨大损失?”
    夏雨瞳的家人怒称:“夏雨瞳的父母还在,父母需要赡养,夏雨瞳母子需要安葬,这些都需要花费,怎么会没有损失?你为什么要杀死被害人?”
    华延钧再次以简洁的方式回答:“我能不能不回答你这个问题?”
    与第一次庭审不同的是,在第二次庭审中,华延钧除了翻供不承认华宥是自己杀害的之外,还通过律师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此案仍未判快。尽管一直声称杀害母子俩的华延钧最后翻了供,但他杀害夏雨瞳并将母子俩藏尸十四年的罪行是不容置疑的。华延钧是如何度过这良心撕扯的十四年的?他对于夏雨瞳母子俩,是不是有着深刻的罪孽感?
    这十四年的每天每夜,他是否都在承受着上天对于一个为父为夫者的惨烈诘问?华延钧不说,谁也不得而知。但唯一可以相信的是,法律一定会还逝者一个公平的判决。
    曾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夏雨瞳来灿州后,开始还和家人有联系,十四年前被害与家人失去音信,但家属直到十四年后才确认其失踪并报警。而其家人明知她与华延钧同居,竟然没有向警方透露信息追查下去,以至于夏雨瞳母子沉冤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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