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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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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风被自己母亲这几句话说愣了,支支吾吾的道:“后面惊动了很多下人,我怕事情搞大了无法收场,这才跑了的。”
    林氏冷哼道:“还有晴儿那小妮子,吃里扒外的东西,我定会收拾她,你也是傻,真要用强了,那些老妈子还敢怎样?有我在,谁也不敢多嘴的,就是晴儿一个小丫头护主,你还收拾不了?”
    林子风被自己母亲说的后悔不已,叹气道:“母亲教训的是,是我太怕事了,可现在怎么办?灵儿要跟我姨夫一说,事情……”
    “没事,这几年我已经摸透了你姨夫的性情,他耳根子软没主见,到时候你就死不承认,还能怎样?而且我估计灵儿那丫头不敢说的,毕竟这种事对个姑娘家是很难启齿的。”林氏笃定的说道。
    母子二人又密谈了好久,直到天光大亮,林氏才回自己房中休息。
    这时扬州城的市面上,关于翠微阁所发生的事已经开始哄传,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着,无数人一边在早点摊吃着早茶一边三五成群的谈论这件事。
    下注林子风胜的人开始呼天抢地,也有少部分人眉开眼笑,这都是买了沈毅胜的人。
    等临近中午的时候,扬州城已经无人不知这件事,人总是在事后清醒,很多人细细一想,也都明白了这全是沈毅设下的局。
    这局构思之精巧揣摩人心之精准,都令很多人膛目结舌。
    于是乎,没到中午,沈毅已经有了一个笑面狐狸的响亮外号,伴随着这个外号传播的就是沈毅那首雨霖铃了。
    这首词里显露出的凄婉和离别情愫,让无数人为之神魂颠倒,尤其在女子中,这首词的杀伤力更为惊人,已经有很多待字闺中的女子看了这首词后公开宣扬非沈毅不嫁。
    至于那些青楼场所,更是第一时间将所有的诗词都改回沈毅的名字,包括那首木兰辞,至此沈毅已经坐实扬州城第一才子的名头。
    还有人断言,不出月余,只要这些诗词传遍大江南北,那么沈毅就可名副其实的成为江南地区年轻一辈中第一才子。
    小词圣,诗词双绝,情诗圣手,等等此类的名头跟不要钱一样往沈毅身上砸。
    随之扬名的自然还有那本《红楼梦》,现在老郑根本就出不了门,第一书坊前的队已经排到江边了,无数人都想看看这本奇书。
    因为那些拿到手后看完之人无不盛赞这本书的瑰丽绝伦,这更让没看过的人心痒难耐。
    于是市面上很快就出现了手抄本,就是这些手抄本也是价钱不菲,但依然极多的人去买,很多落魄文人看到了商机,纷纷开始抄写。
    一时间扬州城纸笔墨砚的价格大涨,成为一时的奇谈。
    至于上面署的兰陵笑笑生一看就是个笔名,很多人都在揣测这本书的作者是谁,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应该是沈毅所写。
    但又都不敢确定,因为是真的话那简直太可怕了。
    能写一笔漂亮的好字,能做出传世诗词,再能写出这等文章来,这沈毅得多大才华?
    于是沈毅在诸多光环中又添加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不同于普通文人对红楼梦笔法诗词的赞叹,那些女人们可是彻底疯狂了,尤其是那些待字闺中尚未出嫁又有些才学的女子们,没有一个不被红楼梦给迷住的。
    那书里描绘出的四大家族,那些俊采风流的人物,那些凄婉动人的女子,那些可歌可泣的爱情,都让这些女子们揪心不已。
    一时间言必称林黛玉贾宝玉,已经成为扬州城闺阁中的时尚,而且这些女人可不管别的,全都笃定的认为是沈毅写出了这本奇书。
    原因无他,只因沈毅长得好看,并且沈毅的身世和贾宝玉也能对上号,这就足够了。
    不需要什么证据,女人永远不管那些,只要她们认为是对的,就是对的。
    这下更增添了沈毅的魅力,无数女子都在打听沈毅的事迹,有些胆子大的干脆直接去了同福客栈找沈毅。
    这下沈毅又多了个外号,叫少女杀手!
    也因此沈毅招惹了很多男人的嫉恨,毕竟沈毅收割的可都是女人的心啊。
    对此沈毅只能苦笑,他发现自己好像再也不能平静的生活了。
    因为已经不止有一个女子冲进了后院来找他了,甚至还有在后墙那直接扔信笺过来的,那些散发着幽幽女子香气的信笺里往往都有一缕秀发。
    这是大燕女子对意中人最大胆的许诺。
    这让沈毅不堪其扰,可他的苦笑到了裴瑛眼中就成为得意,因此总是酸溜溜的嘲讽沈毅几句。
    今天终于稍稍清静了些,沈毅在后院练了会刀,写了会字,就觉得有些烦闷,这时候燕鹏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身后还跟着四五个汉子,各个都是戎装打扮,佩刀悬剑的,煞是威风。
    “这是干嘛?要去打仗了?”沈毅指指后面那些人问道。
    燕鹏嘿嘿笑道:“这是我才雇来的江湖高手,各个身手不凡,厉害吧!威风吧!”
    沈毅有些无语,虽然他不是高手,但身边可都是实打实的高手们啊,这几个汉子一看就是仅会些粗拳笨脚的莽汉,除了一身腱子肉好看些外,简直一无是处。
    “你那两个跟随呢?”沈毅问道。
    “嘿嘿,他俩一会就到。”燕鹏神神秘秘的说道。
    正说着一辆简直能闪瞎人眼的马车徐徐停在了同福客栈的后门处,这马车车厢都是骚包的金黄色,上面还用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给装饰起来,拉车的是两匹白马,刷洗的极为干净,马头上还带着一根如同旗子样的冠子。
    总之一切都浮夸极了。
    赶车的正是燕鹏那两名跟班,看他俩脸上生无可恋的样子,沈毅只觉肚子隐隐作痛。
    “这……这是什么鬼东西?”沈毅指着那辆勉强能称之为马车的东西问道。
    “看不出来吗?这就是本侯爷以后的座驾了,以前没钱,坐的马车太朴素了,现在有钱了自然得好好收拾收拾啊。”燕鹏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
    沈毅揉揉眉毛,忽然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人都说穷人乍富藏不住,可谁能想到堂堂一个侯爷,居然也这么的没涵养,而且这比暴发户还暴发户的审美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姐姐不是闻名天下的大才女吗?为什么弟弟居然这么的……这么的……沈毅想不出形容词了。
    “抬下来吧!”燕鹏兴冲冲的吩咐道。
    那两名跟班便从车厢里抬出了一个箱子,箱子不算太大,但看起来很是沉重,两个人咬着牙抬进了屋子里。
    “你们在门口把守着,没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进来。”燕鹏郑重的说道。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屋里就剩下他们两个后,沈毅终于忍不住问道。
    “嘿嘿,你来看!”燕鹏十分得意的把箱子盖打开,一时间金光四射,差点把沈毅的眼给闪瞎。
    就见箱子里满满的装的都是黄金,一根一根的金条整齐的码放着,散发着诱惑的光芒,令人眼睛都移不开。
    “看到了吧,这就是咱们这次的收益,我把银票以及散碎银两什么的全给兑换成了黄金,怎么样?看着是不是很有成就感?”燕鹏脸上就差写上快夸我这几个字了。
    沈毅一脸黑线:“你从哪鼓捣来这么多黄金?这可不是一般钱庄能兑付的起的吧。”
    “这个你不用管,咋样,我现在简直爱死这些黄灿灿的小玩意了,恨不得睡觉都抱着它们睡,嘿嘿。”燕鹏笑的像个守财奴。
    沈毅有些无奈的看着,“那你全换成了金条,咱们怎么算?”
    “这个简单啊,你一根我一根的分呗,你不是说还有翠微阁的杜姑娘一份吗?到时候给他她留出来就行了。”燕鹏不感觉这是个难题。
    “而且我给你说啊,要不咱们的钱更多,不过有一大笔银子买的你胜,我一直查不出是谁来,没办法只好兑付给人家啦。”燕鹏有些忿忿不平,感觉像是有人挖走了他的宝贝。
    沈毅对此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一个计划就算想得再周全,也不可能真的瞒过所有人,这应该是有人识破了,不过人家也没出格,只是按着游戏规则来分一杯羹而已,这很正常。
    没人能把所有的利益一口吞下,如果能,那也代表着你快完蛋了。
    有时候你吃着肉的时候让别人喝口汤,才是长远之策。
    虽然感觉这样有些不方便,但黄金就是黄金,从古至今就是最好的保值品,真的拿起来,感觉沉甸甸的,心里便有种踏实的感觉。
    最后两人分完了,沈毅把杜语那份装到箱子里,让燕鹏送过去。
    燕鹏巴不得赶着自己那辆拉风的马车满扬州城的转悠呢,自然乐得领命。
    沈毅看着桌上那一小摞金条,沉吟不语,现在大燕金价极高,一两黄金可以兑换15两的银子,这是个惊人的比例。
    而现在自己就有好几百两的黄金在手,这是笔惊人的财富,可沈毅并不想过多的动用这笔钱,因为在这样的时代,陡然暴富是很犯忌讳的,尤其自己还戴罪之身,天知道朝廷里有没有眼睛在盯着自己。
    还是谨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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