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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今天和离了吗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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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和走后,沈诀重新坐下来,看着自己手上大大小小的水泡,有些自嘲地扯了扯唇角。
    他的这双手啊,从前除了写字,几乎没做过什么做饭、洗衣的活计。
    哪怕是从前在平屿村,他们生活的那样艰难,母亲也从来不肯叫他去做这些。
    记得有一次,他趁着母亲睡觉的时候,悄悄去把后院堆着的衣服洗了,母亲知道以后,竟气得将他揍了一顿。
    她说,他的手是用来读书写字的,只有读好了书,才能给这个家带来一丝希望,如果他分心去做这些事,不仅不会帮到她,反而会影响到他自己。
    从那以后,沈诀便再也没有做过这些活,久而久之,这一双手竟养得比姑娘家还要金贵了。
    如今不过是在厨房里被溅了几滴油,就弄出了一手的伤。
    送去诸宜宫的那道菜,是他跟着京城里最有名的大厨学了好几日才学出来的成果。他早就做好了准备,或许宋湘宁不喜欢,会叫宫里的下人分吃了,却没想到,她竟然直接叫人拿去给了城里的乞丐。
    沈诀此时总算是明白,当日宋湘宁的心中是什么个滋味了。
    那时候,她亦是怀着满心的欢喜,放下了公主的身份去替他洗手作羹汤,可是他却……
    沈诀以手撑着额头,紧紧地闭上眼睛,压下眸中的酸涩。
    -
    “公主……”
    言笑还没有开口,宋湘宁便头也不抬地问道:“今日又送了什么过来?”
    这几日,沈诀几乎隔三差五地就会托宫中的人送食盒过来,先前还是找宫女太监们去给锦心和言笑说好话,拜托她们帮忙。
    锦心和言笑一开始还碍着是同乡或者好友的面子帮一帮,可是每一次宋湘宁都会派人原封不动地将食盒送给城外的乞丐,久而久之,她们两人就不愿再接受那些宫女太监的拜托了。
    可没想到,她们两人的路走不通,那些个宫女和太监就干脆直接把食盒放到诸宜宫的门外。
    锦心和言笑自然不敢私自处理,每一次都要先拿过来给宋湘宁过目。
    宋湘宁倒也习惯了,一听见言笑支支吾吾的,便知道是沈诀又叫人送了食盒过来。
    言笑听见她的话,把食盒的盖子掀起来一角,回道:“是剔缕鸡。”
    宋湘宁放下自己手中的毛笔,走到言笑的身边,动作熟练地将食盒最下面的那一层给抽了出来。
    这一回,里面不再是什么小纸条,而是一只做工精美的镯子。
    宋湘宁将镯子拿了出来,放在手中把玩了半晌,随后递给言笑,“镯子赏你了,至于这菜,从前怎么处理就还是怎么处理。”
    言笑拎着食盒,视线落在那只镯子上,小声道:“公主,这镯子太小了,奴婢带不上。”
    宋湘宁示意她把手举起来,试探着将镯子套进她手上,结果还真的带不上。
    她又试着往自己的手腕上套,结果一次就套进去了,大小刚好合适。
    “……”
    沉默片刻,宋湘宁将镯子摘了下来放回到桌子上,道:“那就算了。”
    言笑应了一声,行了一礼之后便退下了。
    这几日,沈诀隔三差五送过来的食盒里,总是会“夹带”着各种各样的东西。
    有的时候是一张小纸条,有的时候是样式新颖的首饰。
    那些耳环,发簪之类的,她都送给锦心和言笑了,谁知今日的手镯,却是送不出去了。
    她的手腕比旁人的要细一些,沈诀这是故意为之,送了个只有她能带的镯子。
    她坐在梳妆台前,拿起那只镯子在手中把玩着,看了半晌之后,还是又将它塞进了首饰盒最下面一层,和一堆她已经许久不曾带过的首饰混到了一起。
    -
    京城,一处昏暗的小巷子里,几个乞丐围在一起,分吃着尚在冒着热气的剔缕鸡。
    这一段日子,托沈大人的福,他们的伙食可是改善了不少,甚至有几个兄弟脸上都明显圆润了不少。
    只唯一不足的是……
    “嘶——怎么这么辣!”其中一个小乞丐一边吃,一边不停地吸气。
    “就这也叫辣?不能吃给我。”另一人从他身侧伸出手,抓了一大把鸡丝塞进嘴里,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沈大人的厨艺进步了不少。”
    提起这个,对面一人揶揄道:“沈大人还真是够执着,都送了这么久了,公主还不是都丢给咱们了!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重获公主芳心啊。”
    此话一出,众人都放声大笑起来,其中一人一边笑,一边摆摆手道:“嘿,我倒是希望沈大人永远也别成功,他要是成功了,咱们哪还有福气吃到这么好的东西?”
    他此话说的倒是有理,剩下的人都跟着点头,其中一人正吃着,突然指着巷口道:“那不是沈大人吗?”
    众人抬眼望过去,就见巷口处正好闪过一个人影,打眼一看,可不就是沈诀吗!
    坐在最里侧的一个乞丐见状,起身追过去,扬声将他唤住。
    沈诀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不由得听见脚步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站在他面前,有些不怀好意地打量着他。
    在那乞丐身后的一条巷子里,又陆陆续续走出来了几人,皆是带着一脸莫名的笑意看着他。
    “你们是谁?”
    他看着眼前之人,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猜想。
    而眼前那乞丐接下来的话,更是印证了他的这个猜想。
    那乞丐说:“沈大人这是又要去给公主送东西了?”
    他嘿嘿笑了两声,一脸诚恳道:“沈大人不如别费那个功夫了,不如直接把东西给咱们不就好了?也省得再麻烦公主,反正最后都会到咱们手上不是吗?”
    沈诀闻言,眸色微沉。
    他方才看到他们这群人的衣着打扮便有所猜测,如今看来,他想的还真是没错,他给宋湘宁送去的那些菜,全都进了他们的肚子。
    他还没有说话,便又有一乞丐插嘴道:“老大说得有理!不过话说回来,沈大人下次能不能做点清淡的?俺们这几天吃你做的那些个菜,嘴都上火了。不如下次来点绿豆汤,正好清热败火!”
    此话一出,那些个乞丐都跟着大笑起来,引得众人频频侧目。
    他们这话是实打实的在羞辱沈诀,就连同和都听不下去了,上前一步斥道:“你们算什么东西,也敢指使我们大人做事!”
    为首的乞丐冷笑一声,不屑地望着他道:“我们的确不算什么东西,可你们家大人又算什么呢?想要倒贴公主,也得看人家领不领你的情呢,哈哈哈哈哈!”
    他挥了挥手,身后一乞丐机灵地上前,将众人方才没有吃完的剔缕鸡递了过来。
    他将盘子高高举起,当着沈诀的面,手腕翻转而下,盘子里剩下的菜便悉数被他倾倒在地上。
    路边的野狗闻到香味,飞快地扑过来,摇着尾巴,不到片刻的功夫便将地上的剩菜全部吃了个干净。
    “你!”
    同和气不过,就要继续同他们理论,可沈诀却微微抬手,打断了他的话。
    他看着眼前一张张嘲讽的脸,面上没有半分不悦,反而十分平静道:“既然各位上火了,那就多喝点白开水,比绿豆汤要清热败火得多。”
    话音落下,他没看这群人是什么反应,带着同和就转身离开。
    身后,乞丐们的嬉笑嘲讽声还在不停地传过来,沈诀面上仍旧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隐藏在袖子里的手却紧紧攥成了拳。
    同和跟在他身后,觑着他的眼色,小心开口道:“大人别跟那帮人置气,不值得!”
    沈诀没有看他,而是一本正经道:“你给我把嘴闭紧了,这件事情万万不能传进宫里,知道了吗?”
    没听见同和回话,他幽幽侧过头,似笑非笑地望着他:“我说的话你可都听明白了?”
    同和心下一凛,连忙站住身子,大声回道:“是!小的知道了!”
    -
    皇宫。
    锦心走在宫道上,手里拿着刚从内务府取回来的月例银子,心满意足地拿在手里颠着,哼着小曲儿朝诸宜宫走。
    行至御花园的一处拐角,她突然听到一阵细碎的谈话声,常年在宫中当差的警觉性让她停下了脚步,侧耳去听。
    声音像是从假山后头传来的,她轻手轻脚地摸过去,听得更加清楚了些。
    是两个小宫女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大。
    “这些人也太猖狂了吧,居然连朝廷的官都敢羞辱!”
    锦心听了,不免起了几分好奇,她们这是在说谁?
    “就是啊,沈大人可是皇上亲封的朝廷命官,那些人不过是个乞丐,居然敢出言不逊!”
    沈大人?锦心睁大了眼睛,是她想的那个沈大人吗?
    谈话声还在继续,想是说到了激动之处,其中一人的声音大了些:“要不是公主每次都叫人把沈大人送来的菜拿给他们,他们哪来的底气去说那样的话!”
    听到公主,锦心面色愠怒,迈步走到假山后面,斥道:“你们好大的胆子,敢在背后编排公主!”
    两个小宫女被吓了一跳,见到是她,连忙跪下来求饶。
    锦心睨了她们一眼,哼道:“你们方才在说什么?什么沈大人,什么乞丐?”
    两个小宫女对视一眼,其中一人开口,将沈诀在街上碰见那些乞丐,被他们言语羞辱了一番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出来。
    末了,那小宫女磕了个头,颤巍巍道:“奴婢也是无意间听一个出宫采买的嬷嬷说起的,奴婢不是有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求姑姑饶命!”
    锦心撇撇嘴,示意她们起身。
    “在宫里当差,背后说闲话可是大忌!便罚你们两人半个月的月俸,好让你们长个记性,记住在宫里谨言慎行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宫女连声道谢,又向她行了一礼,这才匆匆退下。
    锦心皱着眉头,回想着方才两人说的话,陷入了沉思。
    -
    诸宜宫内,宋湘宁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抄写着佛经。
    哥哥和温琼瑜已经离开有些时日了,可还是什么消息都没有传来,她的心里总归有些不安。
    不过她也明白,他们此行任务重大,派人送信回来会有走漏消息的风险,这个时候,她只需要等就是了。
    但她坐在宫里,却总是身心烦躁,于是终于忍不住,开始抄起佛经来。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自从她开始抄佛经,不仅觉得心神宁静了下来,甚至都觉不出这炎炎夏日的闷热了。
    这两日,她得到一个消息,秦大人向父亲请旨,提出致仕。
    原因是秦夫人最近身子不好,前些天生了一场大病,竟然从此就一病不起了。
    秦大人爱妻如命,想要带着妻子到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去修养,加上他年纪大了,也是时候该致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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