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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当时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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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山道上车子不是很多,远山如黛,向下望去,弯曲的山路仿佛一条任意挥洒出的玉带,盘绕在青山之间,车子右侧就是一条奔淌不息的小河。
    大巴车窗子开着,风吹进来,撩起了乐瑶的秀发,陆江是寸头儿,很精神,很帅气,但发丝却是不可能撩得动的。
    乐瑶靠在陆江肩头,想到陆江脸上的淤青便有些心疼,又有点伤感,想到当初三人在新兵营那会儿认识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谁知道现在他们的关系却已如此恶劣。
    “别因为我一个人影响咱们排的成绩,你们赶紧走!我自己能回去!”乐瑶带着哭音儿,看着眼前已经替自己承担了全部负重的丁墨和陆江。
    “扯淡,你脚都肿了,怎么走?爬回去吗?等你回去,这腿就废了,将来要嫁人都难!”丁墨一边习惯性地毒舌,一边把自己身上的负重扔给了陆江,不由分说便背起了乐瑶。
    “哎呦,不错啊,天天训练还能这么重!”丁墨开着玩笑,背起乐瑶就走。陆江毫无怨言地扛起丁墨抛来的负重,紧紧跟在后边。就这样,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战友们一个个赶上来,又一个个把他们抛在后面。
    那是一次新兵负重越野拉练,女兵五公里,男兵十公里。当时新兵连为了激励这群新兵蛋子,特意设置了一点彩头,包括荣誉称号什么的。大家都是热情高涨。
    在回来的途中,体力最好的丁墨和陆江将一群战友远远落在后面,率先追赶上了女兵。丁墨笑嘻嘻的超越她们,还在那嘲讽,大声唱着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乐瑶一溜号,不小心崴了脚,丁墨也不嬉皮笑脸了,立即跟陆江停下来,一路把她背回了新兵营。
    男兵女兵之间,似乎天然就有一条界限,而他们三人之间的界限,就是从那天开始打破的。很久以后,她和丁墨成了死党,而与陆江成了恋人。
    后来她问过陆江,那天为什么是丁墨背我,而不是你,是不是那时你还没有喜欢上我?陆江回答说,其实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很投缘,只不过恰因为心中有了喜欢,所以反而比较敏感,会下意识地避嫌,谁像丁墨那小子,那么的没心没肺。乐瑶便笑,笑着捶他,然后撒娇地让他背她,一路背到公交站。
    三个人休假的时候,通常都会约在一起,丁墨从不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陆江和乐瑶也从不会因为多了一个他,而显得不自在。丁墨的活跃、跳脱;陆江的沉稳、冷静。他们两个斗嘴,经常会把乐瑶笑得停不下来……
    想着,乐瑶的眼角便有些湿润起来,感觉特别伤感。陆江虽然在吹着风,却似已经感觉到了她的情绪变化,便轻轻握起她的手,两人十指紧扣着。
    “你说,好端端的,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乐瑶轻声叹息:“你跟丁墨之间,真的就要这样一直下去吗?我真想……回到当初,回到我们三个初相识的时候。”
    陆江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丁墨表面上嘻嘻哈哈,看起来没个正行,其实心思特别重,也特别细腻。他的心结越深,越说明他骨子里越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你放心,我跟他,就算再怎么样,但如果我有事,他也不会看着。至于现在他恨我怨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理解我,可是……”
    陆江的眼神惆怅了一下,又接着说:“我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做一样的选择。那种情况下,继续停留在那里,大家全都会死。我不是懦夫,要做出理智的抉择,更需要勇气!”
    说到这里,陆江的眼圈有些发红,有句话他憋在心里很久了,他很想说:其实,我也特别想你,杨队!你不仅仅是丁墨的战友和兄弟,也是我的战友,也是我的兄弟!
    可是,这番话,他只有悄悄去祭扫杨队陵墓的时候才能说,他想说给丁墨听,但却始终没有机会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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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我们每天的训练很枯躁,但一天也不能停,每天都是还要跑样,早晨,上午,下午……,如果中间有报警,我们就中断训练,及时出警……”
    丁墨正敷衍地对林雪介绍着,警报声突然响了起来,丁墨转身就跑。
    “哎,你等等我呀!”林雪大声喊着追了上去:“你这联络员,太不合格了!”
    一分钟出警,当林雪气喘吁吁地坐进消防车,这才意识到,刚刚整个过程,好像真的不到一分钟,自己是直接奔着消防车来的,而他们从停止手头正做的事情,到跑去换消防服,再到登车出警,居然都不到一分钟,这个速度……
    饶是抱着挑刺的目的来的消防队,对于这一点,林雪还是由衷地佩服。貌似他们出警真的很快呢,林雪悄悄地想。
    此时,洛兵正在向队员们介绍此番出警情况:“这次,就我们一个班出警,任务很简单,有个孩子爬到大树上去了,结果上去了,下不来,家长报了警。”
    林雪一听,松了口气,说:“就这事儿,那还这么急?”
    洛兵看了她一眼,解释说:“虽说救援难度可能不高,但是难说就会有不好处理的特殊状况,比如旁边有乱如蛛网的高压电线,那是个尚未改造的老小区,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如果不能及时救援,孩子失手掉落的话,还是有风险的。”
    在他们的交谈中,消防车风驰电掣地直奔事发地点。果然,情况不像想像的那么简单,事发地点的巷弄很窄,建筑也混乱,类似于棚户区,在政府规划中,明年就要进行改造了。
    消防车开不进去,一些较大的器械也搬不进去,洛兵下了车匆匆观察了一下情形,就命令队员们下车步行,携带绳索等易携工具,步行入内。
    事发地点围了一群人,看见消防员来了,孩子的父母欢喜不禁,赶紧上前求助。洛兵等人一边听他们介绍情况,一边观察,这是一棵大槐树,树长在屋主院子角落里,枝丫造型古拙。
    一些枝干仍然枝叶翠绿,但另有一些枝干却已枯死。那个孩子大概十一二岁,是个小胖墩,难为他居然爬那么高,最后像一只大熊猫儿似的趴在那儿,压弯了枝干,进已无处可进,退也退不下来了。
    几名消防员看了看大槐树和槐树周围的情况,发现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普通的梯子纵然搬进来,也够不到这么高的地方,如果让消防员爬上去……
    洛兵的眉头拧了起来,这棵老槐村的枝干枯的枯,细的细,看那小男孩趴着的枝干粗细,以自己的体重,只怕一上去就得折断,如果来不及抓住小男孩的话,七八米高的地方摔下来,后果很严重啊。
    洛兵的目光迅速扫过丁墨和华林,众人中,也就他俩最显瘦削,其中华林的体重应该是最轻的。华林被他的目光看过来,便鼓足勇气,主动请缨:“班长,我上吧!”
    “你的恐高,克服了吗?”丁墨在一旁担心地问。
    华林犹豫了一下,说:“我试试。”
    华林走过去,抬头看了看大树,攀附着枝叉,就向树上爬。虽说在战友们眼里,这个文质彬彬的新兵最稚嫩,但是毕竟经过了训练,攀爬技术还是不错的,至少在这些围观群众眼中看来是如此。
    可是趴在压弯的树干的男孩居高临下,却能看到华林脸上的紧张,这小子趴在上边本来一直不吭气儿的,这时突然喊了起来:“叔叔,你可靠谱点啊,我怎么感觉你不太行的样子啊?”
    听他这么一说,下边的群众竟有人笑出声来,华林登时面孔胀红,这一来攀爬大受影响,脚下踩住一根枝叉的时候,枝叉“咔“地一声裂了,吓得那熊孩子又大叫起来:“你快下去,要不咱俩一起完蛋啦。”
    孩子的父母也紧张地看着上边,丁墨见状,喊道:“华林,我试试吧。”
    华林也怕把孩子摔了,不敢再试,只好小心翼翼地退回来,丁墨正要去解他腰间的安全绳,一旁只是拍了几张照片,一直没有言语的林雪突然挺身而出:“你比他也轻不了多少,不如让我来试试?”
    “你?”丁墨一怔,瞧了瞧她娇滴滴的模样。
    洛兵皱眉道:“林记者,这不合适吧?”
    林雪莞尔一笑,说:“消防员是负有社会救护的职责,可没有规定说,有消防员在场,人民群众就不能见义勇为吧?”
    丁墨忍不住了:“我说,林记者,你的攀爬能力能比我们强?”
    林雪向他微微一笑,竖起一根青葱玉指:“第一,我是攀岩爱好者,攀岩能力相当不差,如果单论攀爬,很可能我真的比你强,这叫术业有专攻。”
    林雪又竖起一根手指:“第二,我的体重比你轻,我看,至少要轻四十斤,这可是我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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