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323章 想跟随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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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雨舒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现在脑仁有些疼。
    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顾默笙又又又送了钻石。
    所以现在该怎么办,该陪你演戏的我要演戏到底吗?
    不要啊,求求你放过我这个可怜人吧,我真的不想演戏。
    但除了内心对这件事有点崩溃之外,她又知道这一玻璃瓶的钻石价格绝对不会低,一定是非常非常贵的,而且高中的那时候,的确流星送这东西,但一般是一玻璃瓶的千纸鹤或者是叠纸星星,谁会像他这样简单粗暴,送这么多贵的离谱的钻石啊。
    真是——
    永远都猜不透这男人再想什么。
    顾默笙还在旁边演戏:“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等你以后需要做一些装饰品戒指,手链什么的,就拿这里面的玻璃去做,伪装钻石,听起来怎么样?”
    程雨舒无奈看他:“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不然呢,还能怎么样?
    当场拆穿,今晚的计划也不用执行了,两个人在车上先pk一段再说吧。
    顾默笙雨也打开了自己的礼物,里面放着一块精致的男士手表,顾默笙一眼就看出了这块儿表价值不菲,里面绿色的底盘十分精致。
    顾默笙抬头看程雨舒:“这表……”
    “这表也不贵。就设计花了我点心思。”程雨舒马上说道。
    顾默笙看着她,眉眼里真的尽是温柔和宠溺,伸出手忽然捏住了她的鼻尖晃了晃:“程雨舒,你以为我很好骗是吗?”
    程雨舒脸一红。伸出手拍开他的手:“你才是。”
    因为我很好骗,所以一直送我真钻石,却告诉我是假钻石,还总以为我发现不了。
    顾默笙知道这表不便宜,有些动容又无奈:“怎么买这么贵的表,我有表,又不缺。”
    程雨舒:“你别多想,我就是觉得毕竟是从你继母那里拿来的钱,你不要我也不好真的这样空手套白狼,所以给你买的 ,别管价格了,你戴上试试。”
    “你给我戴。”顾默笙伸出手,眯了下眸:“为什么选墨绿色,有原因吗?”
    他猜想,会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瞳孔天生带了点墨绿色,所以她才选了这个颜色的底盘。
    程雨舒哪儿肯承认,低头给他扣手表,装的十分随意:“啊?没什么原因,就生活要想过的去,身上必须带点绿嘛。”
    顾默笙又好气又好笑:“你不能盼我点好,盼我被绿?我告诉你,你的想法很危险。”
    程雨舒咯咯直笑,拍他手掌:“别贫,到底喜欢不喜欢,你说话。”
    “喜欢,表很好看,我很喜欢。”顾默笙说完,喉结滚动了下,声音有些哑:“因为是你送的,所以更喜欢。”
    没有什么比你送的东西,更加有价值。
    但你送的本来就有价值的东西,因为是你送的会变得更有价值,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顾默笙当即把自己的手表随手扔在了车的抽屉里,戴着程雨舒的手表高高兴兴的去参加了圣诞派对。
    顾默笙并不知道,今晚将要发生一件他意想不到的大事。
    在今晚,他和程雨舒的人生轨迹,将重新被规划。
    宴会上都是自己的人,很快,一群人就喝高了开始唱歌,程雨舒本来心事重重,一直坐在沙发上,顾默笙被拉起来闹了一会儿,也坐在了她身边。
    在昏暗的灯光中,顾默笙贴的很近与她低语,气氛暧昧。
    忽然,沐兰冲过来把话筒塞在了她手里:“程雨舒!去唱歌!”
    程雨舒推脱:“我不唱了你们玩吧。”
    沐兰不依不饶:“那不行,你得唱,今晚是圣诞节,一人一首歌,谁都不能不唱。”
    程雨舒下意识的看向顾默笙,顾默笙冲她微笑:“你不是最爱开演唱会,去吧。”
    程雨舒犹豫了下,最终起来,她选了一会儿,选了一首歌英文歌《i will follow him》。
    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曲,程雨舒清亮的嗓音带着一点点柔和,在派对上响起。
    i will follow him
    我会跟随他
    follow him wherever he may go
    不管他在哪里,都跟随他
    there isn't an ocean too deep
    没有足够深的大海
    a mountain so high it can keep me away
    没有足够高的山峰能够阻止我
    i mustfollow him
    我一定要跟随他
    ever since he touched my heart i knew
    自从他打动我的心我就知道
    and near himi always must be
    我一定要在他身边
    andnothing can keep it from me
    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
    he is my destiny
    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
    这是一首表达爱情执念的歌曲,最初出现的电影,是一部搞笑片,并不是爱情电影,但程雨舒听到歌词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她最爱的当然还是周杰伦,但若说有一首歌,能表达她对顾默笙的感情,大概就是这首《i will follow him》。
    她爱他,愿意追逐着他的脚步,那种执念与深爱,都在这首歌里。
    就像歌词里唱的,不管他在哪里,我都会跟随他。
    曾几何时,她在填写志愿的时候,明明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更好的学校,其实家里也想过送她去留学。
    可是她最终选择了a市。
    为什么?
    因为她知道顾默笙的根在这里,她知道了他是顾氏集团的继承人。
    那么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城市吧,这城市很大,但搞不好有一天,真的还能碰到。
    可那时候她就该知道,这是一个悖论。
    为了顾氏集团回来,成为顾氏集团的总裁,就是离她的生活越来越远的人。
    但那时候追随着心爱之人的脚步,是她全部的心思。
    冷静理智的狮子座程雨舒,把一生一次的恋爱脑给了顾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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