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5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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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清源等人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人群涌动,不断往办公室里挤。
    像极了菜市场抢菜的一幕。
    “咳咳,大家先别急,我来给大家念念裁决文书的情况。”
    王大锤连忙制止了众人。
    再挤下去,他办公室就是人踩人了。
    这个时候。
    秦牧也站了出来,维持秩序,开口道:“先别挤,在外面一样听得到裁决情况。”
    众人见状。
    才克制了激动的心情,纷纷站在原地。
    翘首以盼。
    对于这个结果……
    他们是期待已久。
    其他案子和他们关系不大。
    但医疗治病这块,事关民生,和他们息息相关。
    “裁决书上显示,目前案件是已审理,且判决的状态。”
    办公室里。
    王大锤扯着嗓子,大声念道:“这次的被告人数有六个,分别是刘桥、韩冬庭、张文远……”
    而张清源等人则竖起了耳朵,认真倾听。
    生怕错过什么关键信息。
    “审理时间长达七个小时。”
    “审判时,全员到场,公诉机关的两名公诉人,以及五个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张玮,刘桥的辩护律师赵高天也参与了诉讼。”
    听到这里。
    秦牧神情微动,有些惊讶。
    又是张玮。
    这是他的老对手了。
    每次都在想方设法为被告人减刑。
    “庭审过程十分曲折,公诉人率先提交了六名被告的系列犯罪证据,控诉刘桥犯行贿罪、洗钱罪,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控诉韩冬庭犯受贿罪,非法所得1125万元,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控诉张文远犯贪污罪,非法所得1536万元……”
    除了刘桥之外。
    其余五名医生的量刑建议,都在十五年以上。
    而他们非法所得的财物……
    都超过了1000万。
    说到这里。
    王大锤咽了咽口水,忍不住骂道:“靠!这群蛀虫!”
    一千万!
    这是许多普通人一辈子都赚取不到的财富。
    通过正常途径,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也不可能达到。
    可这几个人……
    却凭借这医院,在数年内达成了目标。
    名下的房产、车产、存款,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而因为他们的举动……
    其他病人们的医疗治病,却得不到保障。
    要么被坑的去买高价药,花冤枉钱,要么是手术不正规……
    “嘶!!一千多万?这不来个死刑?”
    “都是一千多万,这些人的心是真黑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路子赚这么多钱,估计没几个人能顶住诱惑。”
    “果然,能迅速暴富的路子,都写在了刑法里。”
    “……”
    张清源等人对视了一眼。
    也是唏嘘不已。
    根据公诉机关搜集的证据,这些人的良心……
    早就喂了狗了。
    “在答辩环节,韩冬庭等五名被告人,都选择积极认罪,表示愿意退赃认罚。”
    王大锤看着电脑,又接着念道:“刘桥却拒不认罪,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只是普通人的经销行为。”
    秦牧闻言,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刘桥,就是那个药店老板。
    和韩冬庭勾结。
    由韩冬庭给开高价药,让病患来他的药店里购药。
    整个流程安排的天衣无缝。
    即便是他……
    刚开始也没找到什么破绽。
    最后还是从韩冬庭的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找到了突破口。
    若非如此……
    还真的治不了这个刘桥。
    严格来说。
    就算有确凿的证据,证明韩冬庭故意开了高价药……
    但也仅仅是违法和违规操作。
    并不涉嫌犯罪。
    在医疗类的犯罪类目里,没有任何一条适用于胡乱开高价药这一条。
    它违背了《医疗法》和医德。
    单独来说,却不能和犯罪挂上钩。
    然而……
    韩冬庭的这个行为,的确不构成犯罪。
    但他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引导他人去购药,就属于妥妥的收贿受贿。
    而刘桥则属于行贿罪,外加检察机关查出的洗钱罪。
    只是……
    庭审期间,这个刘桥似乎拒不认罪,不肯承认他的行为是行贿。
    试图将其辩解成为普通的经销行为。
    即为药店的药物,打通销路。
    “这样狡辩也行?一个专业的律师,应该不会提出这种辩护思路吧?”
    “他们请的不是张玮吗?我听说张玮的实力很强啊,以前小秦就和他打过很多次交道。”
    “把给人家送钱的行为,当作是打通销路?”
    “要我说,这个药店老板才是最可恨的!”
    “……”
    张清源等人同样是气愤不已。
    刘桥的言论,简直是无耻之尤。
    若非是他。
    医院也不会给故意给患者开高价药,他药店的销售额也不会那么高。
    这种商人……
    为了赚钱,连基本的人性都没了。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先后出示了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鉴定意见书》、《认罪认罚具结书》、《药店销售流水记录》、《医疗器材流水账目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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