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965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应当判处有期徒刑,而被告方则认为他们的行为应当依法减轻处罚,交予交管所。”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紧接着。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十分有效率的进行着。
    直接进入了下一步的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率先站了出来,列举出了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所犯的种种犯罪证据。
    诸如孙洛灵的轻伤鉴定证明,残疾证明,录音录像证明,监控证明,同学口供等等。
    这些证据……
    已经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从各个角度佐证他们的犯罪行为。
    几乎是无可抵赖。
    除此之外,公诉人还额外列举了她们五人在校期间的其他恶劣事迹。
    比如说成群结队,将一名男生打出了脑震荡,事后双方私聊,赔了一笔钱。
    放学的时候,经常敲诈、威胁同学,要求别人上交生活费。
    这些事情……
    有认证和物证,以及学校的监控可以证明。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在学校内组织黑恶犯罪系列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身心上的迫害,已经涉嫌了严重违规违纪,违反了我国相应法律。”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控诉道:“对她们而言,普通的惩罚,并不足以起到警醒和改造效果。”
    其实。
    在接到案子后,他们检察院就对此案进行了开会商讨。
    最终。
    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该破例的时候就应当破例。
    这种校园犯罪事件……
    若是不惩治,未来将屡禁不绝。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根本不会意识到她们的错误,反而会变本加厉。
    继续欺负其他的学生们。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但那些被欺负的学生同样是未成年人。
    他们受到了身体和心理上的迫害,同样有资格去追究这些施暴者的责任。
    “审判长,对方公诉人。”
    律师席上。
    这名律师再次站了出来,围绕自己的观点接着阐述:“刚才的证据里,有一点不对。”
    “我方并非故意将视频传播到各个群聊里的,只是因为一时手误,发错了群。”
    这个辩护点……
    是他们律政先锋律师事务所好几个律师一起讨论出来的。
    公诉人控诉的点,是她们故意发布孙洛灵的衣衫破烂,狼狈不堪视频,对孙洛灵的名誉以及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但……
    据他了解的是,乐依柔五人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纯粹是转发错地方了。
    两者动机完全不同,也决定了犯罪性质的轻重不同。
    前者是无意之举。
    后者则是故意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毁坏他人的名誉,后果相当严重。
    “你说她们不是故意转发的,有什么证据吗?”
    公诉人皱了皱眉头,直接反问了一句。
    在庭审期间。
    任何一方提出的主张,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
    “据我所知,我方当事人当时已经发泄完毕,放孙洛灵回宿舍了。”
    这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抗辩道:“她们所作的事情,本不是什么光明正大,值得炫耀的事情,完全没必要将视频转发到其他群里炫耀。”
    “相反,这样反而会暴露她们对孙洛灵进行了霸凌的事,引来学校的注意。”
    “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做吧?”
    他没有直接从证据角度出发,而是盘起了逻辑。
    这个事情属于动机问题。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里。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需要就犯罪动机进行相应的推理。
    就比如说某人无意中将带颜色的视频分享到了家族群里,有多人浏览了该视频。
    涉嫌了传播xx物品罪。
    但他却辩解说,自己只是想转发给小号,无意中发错了。
    这种动机问题……
    就可以从逻辑上面进行推论,得出相应的结果。
    法律是严谨的。
    刑事审判更是需要严谨到每一步的细节。
    再比如。
    张三是货车司机,无意中帮人送了毒品到另一个城市。
    被警察发现了,但却辩解说他不知道货物里有毒品。
    原本。
    按照刑法,他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运送,不会构成犯罪。
    但经审讯,警方却发现跑一趟货3000元,可他这次却收了10000元。
    这就解释不清楚了。
    因此。
    刑法会将其定性为他知道货物有问题,属于犯罪共犯。
    有时候,并非狡辩就能否认动机的。
    而这个律师辩护的角度……
    则是从当事人的逻辑方面出发,试图将五人的下“心理伤害行为”降到最低。
    这是他们律所的张玮亲自指导下的辩护思路。
    若是成功的话,完全有机会争取到少管所的待遇。
    然而。
    公诉人却不慌不忙。
    站出来提醒道:“你提出的逻辑虽然没错,但不排除她们在发泄过后,发泄欲并未得到满足,故意将视频扩散出去。”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