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八零辣妈飒爆了 第99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过完五一,生意断崖式下跌,主要原因是没了节日经济的加持。
    虽然跌得猛,可是比五一节前已经好太多,只比刚开张那会差一些,说明自家的小吃店终于在这条街上站稳了脚跟。
    林麦打算再招些人手,把自己解放出来,好拉些农产品来城里倒卖。
    倒卖农产品比开小吃店赚钱多了。
    前世她是在83年之后才来江城闯荡的。
    那时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从门槛最低的路边摊做起,因此也没留意倒卖农产品这么挣钱。
    重生一世,知道了倒卖农产品挣钱,怎么也不能错过这个发财的机会。
    倒卖农产品必须得占尽先机,没几个人做时,才能大把挣钱。
    等别人全都跟风来做就挣不到什么钱了,所以这事不能拖。
    周彩云见林麦要招人,特别是要招几个有厨艺功底的人传授烧烤的技术,非常不赞成。
    说她把技术教给别人,别人就会另起炉灶。
    林麦笑着道:“你以为我不传授别人烧烤技术,就没人会做烧烤了?
    只要有一定的厨艺功底,多来品尝我的烧烤,甚至多观察,就能无师自通。
    做餐饮,除了卤菜、辣椒酱等极少数食物能守住秘方,其他的很难,很快就会被模仿抄袭。
    烧烤技术泄露出去就泄露出去了呗,只要我们自己做出口碑,人家顾客还是会来吃的。
    再说我以后的侧重点也不会在烧烤上,我只打算做烧烤赚快钱。”
    提到辣椒酱,林麦就想到前世风靡全球的老妈妈辣椒酱。
    田奶奶的辣椒酱味道不逊于老妈妈辣椒酱,只要把里面的辣椒换成云贵的小米辣,再加些配料进去,很有可能跟老妈妈辣椒酱一争高下。
    关键是这个年代老妈妈辣椒酱还没有初入江湖。
    自己要是抢先一步呢,说不定会取代老妈妈会成为辣椒酱的领军人物。
    只是现在条件还不成熟,还没法做辣椒酱的生意。
    但这个打算她是有的。
    除此之外,她还想做速冻食品。
    虽然前世她做的是连锁酒店。
    可是连锁酒店想要做大很困难,她前世使出了洪荒之力,也只混了个湖省餐饮界大佬。
    可这一世,她不可能满足这点小成绩,怎么也要做个在全国排得上号的富豪,那么做速冻食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她有这个想法,完全来自于田奶奶的虾酱。
    有了虾酱,就等于有了秘密武器,做出来的速冻食品绝对比别的速冻食品味道鲜美。
    可是不论做速冻食品,还是做辣椒酱,都需要启动资金开厂子,没个一两万,厂子不一定办得起来。
    那就更需要通过倒卖农产品赚快钱。
    第132章 偶遇发小
    周彩云见她心意已决,只得依了她,不过要求学烧烤的技术,林麦爽快地答应了。
    即便周彩云学会了,想要单干,她也不会气恼。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有机会当老板,谁愿意给别人打一辈子的工?
    虽然能够接受这种情况,可不表示林麦就喜欢这种情况发生。
    谁愿意培养出来的人才流失,然后又去培养?
    所以这次招聘烧烤学徒,林麦是有条件限制的。
    学成技术,至少要在店里工作三年以上才能辞职,否则视为违约。
    林麦招聘完了新员工,骑着三轮车去齐大爷家拖青菜。
    现在她家卖烧烤,对蔬菜的需求量很大。
    再让齐大爷送菜,他一个老人家,挑那么多菜,林麦于心不忍,于是自己每天骑三轮车去他家进菜。
    反正她现在住的地方和齐大爷家离得又不是很远,跑一趟又花不了多长时间。
    从齐大爷家进了蔬菜,林麦就踩着三轮车回小吃店。
    烈日炎炎,晒得人睁不开眼睛。
    就连街头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乞丐都被晒的不想动弹,一动不动地坐在路旁的树荫下。
    林麦毫不在意地瞟了一眼那个年轻的乞丐,在心里充满了鄙夷。
    现在都田地承包到户了,这个年轻人不好好待在乡下种田,居然跑到城里来乞讨!
    可就是这一眼,让她当场愣住。
    那个年轻的乞丐竟然是——李明成!
    李明成是林麦的青梅竹马,两人虽然不同村,却一起读完小学和初中。
    读书那会,他对她很好,过生日,他妈给他煮个鸡蛋他都会带给她吃。
    前世,她要嫁给吴晓茧,他还来苦劝过她,说吴晓茧不值得她托付终身。
    只可惜,当时她鬼迷了心窍,一个字也听不进,还因此和他决裂了。
    后来他出了意外死了,她也就渐渐把他给遗忘了。
    这次重生,是在大婚当日,已经遗忘了许多年的人她也从未记起。
    今天李明成如果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可能依然记不起他。
    林麦停下三轮车,略带惊喜地叫了声:“李明成!”
    靠坐在树上的李明成睁开了眼睛,也认出她来,喊了声:“麦子!”激动得都破了音。
    林麦从三轮车上下来,上下打量着他:“你怎么搞成这样?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李明成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好意思道:“我来城里打工,工作没找到,被人抢劫了,流浪了几天,就成了这个样子。”
    林麦不解道:“现在正是农忙季节,你怎么跑到城里来打工?至少要等过了农忙再来呀。”
    李明成干笑了一下:“乡下田地承包到户了,你也是知道的,我们村的田地少,而我家劳力多,那点田哪够种?
    与其在家闲着,不如来城里闯一闯,看能不能挣两个钱。”
    家里的田地少虽然是实话,但李明成有勇气从山沟来到江城找工作,却不全是因为想赚钱。
    而是听人说,林麦被吴晓茧赶出家门,在江城闯荡。
    有人说她混得还不错,他想亲眼看见她过得好,他才会放心。
    可这些话他不好意思跟林麦讲,这丫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她,一直把他当哥们看。
    冷不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知道会不会反感~
    林麦笑着道:“那你来我店里当伙计好了。”说罢,推着三轮车往前走。
    李明成忙抢过三轮车帮她推,惊喜地问:“你自己开了店呀。”
    林麦嗯了一声。
    “卖什么呀?”
    “小吃。”
    李明成“哦”了一声,打量着身边的女孩子。
    也就大半年没见,林麦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自信,充满朝气,再也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了。
    林麦好奇地问他怎么被人抢劫了。
    虽然现在治安不太好,扒手小偷横行,可是江城的治安还是可以的。
    大白天在闹市里被人抢劫,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在偏僻的小巷子里。
    李明成哂笑了两声,把他被抢劫的经过说给了林麦听。
    前几天他乘火车来到江城,走在繁华的车站路。
    前面有个人掉了一叠钱,后面有个人冲上来捡起那叠钱刚要放进口袋,见他盯着他看,心里发虚。
    就跟他说,他愿意跟他平分,但是前提是他不要声张,于是把他带到偏僻的小巷里。
    没想到小巷里有好几个那个捡钱人的同伙,把他洗劫一空就跑了。
    林麦听了很无语:“这一看就是圈套,以后出门在外千万别有贪念,没有贪念就不会上当。”
    李明成的脸红透了:“我没有贪念,我当时就跟那个骗子说,我不参与分钱。
    可是他说,如果我不参与分钱就会举报他,硬把我拉到小巷去的。”
    “你可以大声呼叫,只要你大声呼叫,骗子就会吓得落荒而逃。”
    李明成弱弱道:“我怕……人家不是骗子,只是好心想跟我分钱。”
    林麦见他这么天真,不知该说什么。
    见李明成什么都没有,带他去商场买了两套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回到了店里。
    周彩云见林麦带回一个男人,忙问他是谁。
    林麦给他们双方做x了介绍,就让李明成去楼上套间洗澡,换身干净衣服。
    等李明成一身清爽地下了楼,已是一个浓眉大眼的精神小伙了。
    招待老同学不能马虎,林麦把卖剩的两只鸡里面的一只公鸡给杀了。
    又去黑市买了些别的好食材,中午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就在楼上的套间里招待李明成。
    老同学边吃边聊。
    林麦随口问了一下林家,特别是林蓜的情况。
    李明成住的村子离王家村不远,应该知道林家的情况。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