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1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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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女想了想,“那阿里么,算是清净法王的弟子,不过他是军团的人,就算光明法王继位,也一样会受重用。
    青阳分坛在昆仑北麓,理论上属于清净法王的教区,不过现在我已经是真圣女了,两位法王应该都会给我个面子,不会为难坛主你的。”
    唷,现在要靠你这萨日朗的面子了……
    不过李凡倒也能察觉到见了教主,得到官方认证之后,这圣女身份水涨船高,不仅专门有圣女神宫,外头还配了血神子和诸部魔神护法,招手就有无数小弟使唤,地位今非昔比了。
    当然,张焉支确实算是候补圣女之中比较聪明的那种,知道谁才是自己的‘嫡系’,所以此时依然也就穷奇鬼车两个和她在宫内密谋。
    “这两个法王是什么样的人?哪个上位教主,会有利于我们篡夺神教大权?”
    张焉支也知道天外仙集团要控制神教为己所用,肯定要通过她和以后的教主博弈的,于是直接从神主玉中取出一张地图来,认真分析道,
    “光明法王出身段氏,擅长军事,是教主西征时候的左膀右臂,统军主帅,为我神教攻城灭国,立下汗马功劳,虽然十绝阵没有打赢,但光明法王的大军犹在,实力雄厚,因此他主张趁着中原战乱,集结军力,依旧从天山出兵,走河西老路,入寇三垣。
    这一条路我们神教打过很多遍了,熟悉地形,各地都有暗线内应布置,兑国西藩早就被打烂了,仙宫没什么难打的,只是总被魔门阻碍,如今魔门魁首峨嵋闭金顶封山,衡山嵩山内斗,而且在军团的协助之下,天山境内的军机联络也布置完全,正是出兵的大好机会。
    虽然缺少了北庭方向的牵扯,但就算不能完成匡扶大业的,至少也可以趁着三垣大军陷在震国的机会,割据兑州,建立桥头堡,如此和坤州地方形成犄角之势,进可攻,退可守,经营百年,足以问鼎中原了。”
    就是大宝石段烨她爹?
    “这个光明法王什么境界?战力如何?”
    “至少也是化神境界了吧。我听说天山段家的血炎霸刀威力无穷,而且越是杀阵破军,修为提升的越快,每每都能于生死绝杀之间突破的。
    而且段家侍奉的炽血神刀,也是化神第一品的顶级刀君,同段家血契的至上法宝,号称天下第一霸刀,杀气冲霄,威力绝伦。哪怕道君一级,也可能折损于此刀之下。
    因此历代段家主都是神教可以依靠的顶尖高手,每每同魔门大战之时,都是段家协同刀君并肩作战,同那些手持四大剑君的魔门掌门抗衡的。
    只是也因此,段家家主经常死战不退,为我神教断后,陨落于魔门三老四祖之手的,所以虽然立功无数,倒是不怎么常选上教主,但也备受教众信赖支持,往往都会被推选在天山做法王或者坛主的。”
    哦,大概是哔毛狮王之类的人物吧。这家伙一听就是实力派的啊。不过……
    “神教不是被灭了好几次吗?怎么这段家还没灭门啊?而且炽血神刀这种听上去这么牛逼的玩意,居然还在段家手里没被抢走吗?”
    张焉支倒是知道,“这好像是他们魔门那边的怪癖,据说从当年剑祖开始,魔门高手组团来挑战我神教总坛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单挑,斗阵也是,斗法也是,斗剑也是,争着要挑战段家家主的霸刀,也不知道什么毛病。不过不管是赢是输,他们每次都让段家弟子带了霸刀离开的。”
    哦,这样啊……这不就是逮着一个怪拼了命的刷,还挺为怪着想呢……不过也可能是某种双向奔赴吧。毕竟到了一定境界,想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突破确实很难的呢……
    张焉支又接着说,“虽然神教之中支持光明法王的为数众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原路进攻中原数次无功而返,这次怕也不会有什么进展。
    毕竟如今我神教的实力,远没有恢复到鼎盛时期,甚至才刚换了许多法王尊主,而魔门底蕴深厚,魔宫也没有伤筋动骨,在兑国这种沙漠荒原,对守备严密的边塞要冲反复争夺绞杀,只会徒劳损耗元气。短期也争夺不到什么实际的利益。
    所以清净法王为首的另一派,主张换一条路走,先等我神教完全消化了西域,再图谋中原,现在就只要挨个攻占昆仑诸峰各洞,全据昆仑仙境。打通补给坤州的要道,维持住领地就好。然后静待时变,等衡山嵩山打得头破血流,两败俱伤,再从坤州东出,席卷天下。”
    “从昆仑出坤州……”
    那特么离国肯定要卷进来了。或者说人家就是冲着富庶的离国来的……
    张焉支也换了一张地图,指点解释道,
    “这里是青阳分坛,原先是上古道门青阳宗,当年就是攻陷此地后,从昆仑北麓潜度过去,奇袭坤国的。
    说起这个,我打听到这青阳宗,当年就是上古道门,门中专门供奉青阳剑君,镇守昆仑,看压四凶之一的穷奇凶兽。也曾经是昆仑大派,只是后来传承断绝,逐渐没落了。
    我教当年虽然打下青阳宗,但青阳宗门主逃走,也不见了神剑和凶兽。直到坛主您现身。
    教主同我说,您大概就是青阳门主带走的穷奇凶神,天下大乱,应劫而出,辗转从青阳逃出来。现在把青阳宗门奉还给您,也是物归原主呢。”
    说的太对了,可不就是物归原主么。老子宰了青阳老魔,他的东西就是俺的东西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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