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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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翘私下里迷恋嬉皮士,把自己归类在自由主义、反抗主流的那一类青年人里,死活要叫这名。
    昏沉环境里,台下的歌迷疯狂喊孟亦舟的英文名向他表白:“ellison!我爱你!”
    “接下来的第一首是我们的原创歌曲,《浪漫时代》,祝大家拥有一个难忘的夜晚,”孟亦舟嘴角叼着香烟,袖子卷起来,露出戴着腕表的结实手臂,他抬起鼓槌,行云流水。
    “破旧街巷里,初次相遇,
    金色碎光和猫咪,
    无法忘记,
    长日将尽,再遇你,
    绿色眼睛 仿若神迹,
    星光闪烁的夜,
    飞驰在一望无尽的街,
    想和你浪费春光,
    夏夜,
    摇晃的人间,
    让我为你写首诗,
    好唱这要命的凌迟,
    亲爱的小孩,
    浪漫时代,因你而在,
    亲爱的小孩,
    你会跨越山海,
    牵我手吧,即使黑夜接替黎明,
    拥抱我吧,哪怕玫瑰绽放凋零,
    人人都相爱在这个浪漫时代,
    亲爱的小孩,
    别再置身事外。”
    这首歌是孟亦舟写的,曲风偏摇滚,鼓点配合贝斯,“躁“动全场。李翘不再是那副二世祖样,拨弦的手法娴熟帅气,唱到那句“浪漫时代,因你而在,”的时候,他脖颈青筋暴起,汗水延着他的下巴往下淌,每一滴都闪闪发光。
    台上的孟亦舟看似专注,实则分心分得厉害,他在这一刻生出了强烈的遗憾,遗憾沈晚欲不在当场。
    孟亦舟克制地,不分场合地想起沈晚欲,他意识到自己总是想起他,想起濠江,想起夜晚入睡清晨起床都能见到同一张脸的那段时光,他后悔昨天没有说出那句我很想你,我想见你,但这首歌就快唱完了,沈晚欲也听不到了。
    台下的沈晚欲没见过这样的现场,气氛也跟周一到周五颓靡的酒吧很不一样,特别纯粹,歌唱到过渡间奏的时候,李翘来了一段吉他solo,还跳了水,连鞋子都掉了,最后光脚踩在台上。
    “看入迷了?”调酒师轻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看向直勾勾地盯着舞台的沈晚欲,眼神暧昧。
    “啊?”沈晚欲如梦初醒。
    调酒师扯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好听?”
    “嗯。”沈晚欲望着聚光灯下的那个人,眼神柔软。
    调酒师轻佻地看了一眼舞台,可惜地叹了口气:“好听也没用,那主唱一看跟咱就不是一路人,别白费心思了。”
    烂玫瑰明面上是一家酒吧,男女都来玩,其实混迹在这里的大部分都是gay,调酒师老名媛了,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不对劲。
    观众的目光大多集中在主唱身上,但沈晚欲不是,他看的是鼓手。
    舞台灯光色彩变幻,大屏幕闪烁着歌词,鼓手明明有一张最春风得意的脸,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失落?
    “抬稳了,就二号桌穿阿玛尼的那个,别发痴了,赶紧去。”调酒师把长岛冰茶放去沈晚欲手里,催他送酒。
    其他酒保都忙得不可开交,已经有几桌客人在催促零食和酒水,这种时候最容易接到投诉,沈晚欲只能不舍把目光从鼓手身上移开,迈开步,朝笑声最狂妄的那一桌走去。
    包房并不隐蔽,仅仅用金属装饰品隔出一块四四方方的地方,沙发上坐着七八个人,嘴边都叼着烟,黄酒下肚,肚里的妖魔全都显了原形。
    进屋时,沈晚欲甚至看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用手勾开了他怀里那个年轻男孩的裤腰,震耳欲聋的笑声中夹杂着各种荤话。
    “先生,这是您点的酒,”沈晚欲的心思早已飞到九霄云外,但他表面上仍然训练有素,将左手背在腰后,躬身放下酒杯。
    那人醉眼朦胧地转过来,看到他微微一愣。
    沈晚欲眼睫一动,很快恢复常色。
    张敬明眉一挑,嘴一咧:“这不是小沈嘛,不在家写惊世巨作,怎么跑到这来端酒送水了?”
    沈晚欲像是不认得他,颔首道:“慢用。”
    “站住!”张敬明一脚踩在桌子上,挡住他的去路,皮笑肉不笑地说,“话还没说完就走,不礼貌吧。”
    上次当着那么多公子哥输了球,张敬明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全赖这小子,这笔账还没算呢。
    “敬明,这谁啊?”
    昏暗里突然传出一声公鸭嗓,那是个剃着寸头,戴着钻石耳钉的年轻男人,叫林世韦,伟业影视的小公子,一看就是在金子堆里长大的小孩,连仰头看人的目光都透露着不可一世的傲慢。
    张敬明起身,搭过沈晚欲的肩膀:“难得遇上个朋友,不得聊两句。”
    林世韦咬着烟,视线轻佻地划过沈晚欲那包裹在腰封下的一截窄腰:“你哪来这么风光霁月的朋友?不介绍哥几个认识一下?”
    从沈晚欲走进包房,林世韦就紧紧地盯着他不放,像量度某种商品。唇瓣厚薄适中,白皙的脖颈拢在昏光里,窄腰下是一双笔直的长腿,散发着漫不经心的诱惑,可他偏偏对此毫无察觉,顶着一副清心寡欲的表情,极致的反差让林世韦只一眼就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把人扛走。
    “瞧我,居然忘了这茬,”张敬明重重地拍了两下他肩膀,“这是沪大的高材生,文学系的大才子,还改编过聂导的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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