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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套的爱情故事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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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看,全是食材。
    苗苗进门就搭我肩膀,跟我哥俩好,“淮淮,我想吃你做的烧鸭子。”
    我拨开她的手,“家里没辣椒。”
    “当当当当——”
    苗苗变魔术似的从她那背包里拿出一个白色袋子,“看这里面是什么?”
    我在她的挤眉弄眼下开口,声音拉长,“辣椒。”
    苗苗一脸严肃的像是在教小宝宝说话,一字一顿,“不对喔,这是烧鸭子的辣椒。”
    我满脸黑线。
    鸭子都是杀好了的,也切成了大块小块,我直接丟锅里,焯水。
    苗苗靠着台子啃苹果,“淮淮。”
    我拿了一把蒜,一个个的剥着,“嗯?”
    苗苗看我一眼,又看我一眼,“有个事吧,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我的眼皮开始莫名的跳了起来,“不该说。”
    苗苗一边吃苹果一边看我,像是不认识我了似的,就猛看,“可能我说了,你就不给我做烧鸭子了。”
    我试图阻止,“那就别说。”
    苗苗欲言又止,“但是我……”
    我手一挥,“没有但是。”
    苗苗吸一口气,噼里啪啦就从嘴里蹦字儿,“霍时安有个洗发水广告,是早年的,在那里头他穿白衬衫,湿身了,映出胸前的挂件形状,被他的粉丝们疯狂扒过,现在网上还有分析的帖子,我昨天无意间看到了,觉得那挂件跟你脖子的怎么看怎么像,然后我就通宵刷帖,发现其实两个挂件一模一样!以前我问过你,你说那是你自己做的!”
    这么大段非常的顺畅,一看就是在心里打了多次草稿。
    我把手里的蒜往砧板上一丟,转身面露微笑,“亲爱的苗女士,我正式通知你,今天的烧鸭子你吃不到了。”
    苗苗,“……”
    第13章
    我洗了手走出厨房,苗苗连苹果也不啃了,急急忙忙追上来,拉住我的胳膊。
    “淮淮,烧鸭子真不给我做了吗?我这段时间饿的要死的时候,都靠意念吃它,我……”
    我转过身打断她,“你想干嘛?作死啊?”
    苗苗可怜巴巴,“公司说我太胖了,叫我减肥。”
    我一脸难以置信,“你一六五,不到九十五斤,太胖?”
    苗苗说,“现在只有九十斤。”
    “……”
    我看看她蜡黄蜡黄的样子,默默的折回厨房把剩下的蒜全剥了,跟姜片一起丟进烧热的油锅里,快速翻炒几遍,将小碗里切好的红辣椒倒进去,继续翻炒。
    呛鼻的辣味不断从锅里往外扩散,瞬息间弥漫的整个厨房都是。
    苗苗一边咳,一边逃命似的往外面跑,她又良心过不去的跑回来,跟我共患难,有辣椒一起呛。
    我把鸭子往锅里一倒,等颜色偏金黄就喊,“酱油。”
    苗苗赶紧从架子上拿了给我。
    我倒进去一些,把酱油还给她,“料酒。”
    苗苗麻利的去拿。
    我留意着锅里的情况,等差不多要烧干了就拎起电水壶,把半壶热水倒锅里,煤气灶开大火烧开,再换成小火。
    苗苗递过来抹布,我擦擦刚才蹦到煤气灶周围的油渍,“苗苗,你是歌手,不是模特,减肥这个事,你看能不能跟公司沟通一下,太瘦了,营养不良,会影响气息。”
    苗苗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是是。”
    我蹙眉,“还会引起低血糖,贫血,内分泌失调什么的。”
    苗苗诚恳的说,“是是是,方老师说的都是对的。”
    我敲她脑袋,“你呀,长点儿心吧。”
    苗苗嘿笑两声,伸头隔着锅盖看看她的大餐,“卖鸭子的阿姨说这是老鸭,那是不是要多烧好一会才能烂?”
    我说,“一个小时左右。”
    苗苗冲我笑的暧昧,“那咱继续厨房里的话题?”
    我的嘴一抽,上当了。
    烧什么鸭子,还是关火吧。
    苗苗抓我,不让我关火,“淮淮,你酒量不好,一直很注意,就有一回你喝醉了,老叫一个名字,我以为是闪,山,其实就是霍时安的时安吧,时安时安,闪,山,口齿不清的时候念起来都一回事,对不对?是不是?”
    我出去抽烟。
    苗苗屁颠屁颠的给我拿打火机,“你知道的,我一过零点,做事的效率就特别高,昨晚我一晚上没睡,证据搜集了很多,这么跟你说吧,现在我就躺在坑底,只要你给我添一点点土……”
    我扭头,苗苗对我眨眼睛,“我就可以瞑目了。”
    “……”
    我坐在沙发上一口一口抽烟。
    苗苗坐地上,等着我给她添土,我在思考。
    具体思考什么,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就是觉得这时候应该思考。
    茶几上的手机震动声来的突然,我跟苗苗同时看过去。
    来电显示是“毛毛”。
    这是我给霍时安搞的备注。
    因为他毛多。
    青春期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家都比毛。
    谁身上的毛最多,谁就最爷们儿。
    我遗传的我妈,长得白,毛还少,惨兮兮的。
    那段时间我特么的都自卑上了,夏天不好意思穿短袖,就用长袖捂着。
    霍时安那小子是毛王,春风得意的不行,老在我面前晃尾巴。
    我一看他那样,就从他胳膊上拽下来几根。
    手机还在震动。
    苗苗看我,我看她,我俩对视一眼,下一秒我就立刻拿起手机直奔阳台。
    霍时安在那头骚骚的说,“我来找你打游戏,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打的那么菜的。”
    我捏鼻梁,“别来。”
    霍时安的呼吸立马就重了起来,“玩儿什么呢你?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我听他这语气,好像我始乱终弃,不是好东西似的,“苗苗在我这儿。”
    霍时安嗤笑,“那又怎样?她在你那儿,我就不能过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类似动物被激怒的低喘,“论认识的时间长短,有我在,轮得到她?”
    我无语几秒,“你想什么呢?”
    “方淮,”他忽然喊我一声,“我已经到了。”
    仿佛后面还自带音效,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的太阳穴猛地一跳,“不是吧?真的假的?你别吓我,苗苗正在问我跟你什么关系。”
    霍时安懒懒的笑,“什么关系,老同学,老朋友啊。”
    我叹气,“她发现了项链的事。”
    “项链?”霍时安拉长声音,“啊,想起来了,是那个啊……就你做那小狗都嫌弃的丑东西?”
    我把电话挂了。
    手机又响,霍时安知道我不接他电话了,就发的微信:我在门口,开一下门,我要进去。
    第14章
    我看完微信回客厅,继续跟苗苗大眼看小眼。
    今天在我这儿的只要不是苗苗,是别的谁,看到霍时安进来,都只当是大明星来老朋友这儿吃顿饭。
    顶多会感慨一番,原来大明星也是人。
    苗苗不行。
    就算她没发现项链的秘密,但是只要她亲眼看到我跟霍时安在一起,待上几分钟,就能从我的言行举止里发觉出不寻常的地方。
    因为她真的跟我太熟了。
    当年我去国外,两眼一抹黑的时候遇上的她,那时候她已经在当地生活了八九年。
    是她带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如果说霍时安陪伴我长大,从幼年到童年,再到少年。
    那苗苗就是陪伴我从少年步入青年。
    五年多了,先是同学,朋友,再是兄妹,亲人。
    怎么可能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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