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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太子有点穷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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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此刻把谢御风搬出来,是不会有其他风险的。
    这苗县令再糊涂,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顶头上司谢大将军的名讳,可那乡野小民又从何处得知大将军名讳呢?
    所以此时听这妇人当堂喊了出来,不由得惊了一跳,心下已经是相信了这年轻妇人的说辞。
    他急急忙忙把有些歪斜的官帽带正,快步奔下堂去,捶胸顿足:“下官受了奸人蒙蔽,竟错把英豪当成随意伤人的贼人入监。谢将军那等英雄豪杰,他的妹妹自然也是巾帼英雄!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记恨下官的疯言疯语。”
    苗县令将孟岚好好安抚了一阵,又当堂改判:“丁甲沿街行凶,企图抢夺妇女财物,鉴于他屡犯屡改,屡改屡犯,今日须得从重处罚,才能以正王法!”
    随后让衙役把那丁甲结结实实打了一顿,投入大牢。
    看来这苗县令还是有些脑子的,顾全了她一个妇人的名节,没说丁甲拦路欲轻薄于她,而是换了种别的说辞。
    孟岚见状,也不再与这苗县令说别的什么,嘴上说着女儿年纪小,实在困倦难忍,连忙告辞想要离开。毕竟她是靠着画在纸上的老虎才挡了这一劫,要是这苗县令心血来潮,再问她些谢御风的其他事情,她还真答不上来。
    苗县令看孟岚急着要走,还真有些舍不得,难得让他遇上了一个通天的台阶,怎么能不好好把握一下?可见孟岚怀中女儿确实连连打着哈欠,也无法强留,只得放孟岚离去了。
    孟岚抱着女儿往租住的地方赶,在巷子口又碰见了之前那个老妪,她这两天更是瘦得不成人样,似乎是知道了儿子做下了伤天害理之事,她哆哆嗦嗦从怀中拿出来了一枚小小的鸟蛋,想要递给孟岚,意为稍稍弥补下她所受到的惊吓。
    哪怕孟岚再厌恶那丁甲,却对这个和善的老妪生不起气来。想到她那不成器的儿子此时躺在县衙大牢里,只怕是出气多进气少,没几天日子了,心中对这老妪更是多了几分怜悯。
    于是孟岚不但没要她那不知从何处捡来的鸟蛋,反而从荷包里掏出了一些银两来给她:“谢谢您这些日子的照顾,我要离开了,愿您日后能平平安安的吧。”
    那老妪缓慢地点了点头,听她说要搬走,倒是有些着急,结结巴巴道:“你……女子……搬……不好。”
    她说的是西北方言,孟岚只能听懂个大概,意思就是说她是女子,搬到外面去说不定更不好。
    可怜这良善的老妪,得了银两后首先想到的是关心她,也不知怎么生出来了那么一个混账的儿子。
    孟岚便和她多说了几句:“我是行商的,必须得处处走走看看,我在这里呆的时间也够久了,需得往更北面去了!”
    老妪看起来耳背,许是听得不甚真切,但是她明白了孟岚必须要走的意思,也不再说什么,只是给她做出了一个祝福的手势。
    孟岚接受了这祝福,便带着女儿回了租住的屋子,打算歇息一天就打包行李离开。
    也真是凑巧,谢御风之前得了栾昇手信,让他务必要协同亲军,在西北搜寻出孟岚踪迹,好好将她保护起来,等他前来。
    谢御风早就知道那能让主子爷低下头入赘的主子娘娘不是一般人,但他也没想到这么不一般,竟然在战火纷飞之际自己揣着孩子跑了,害得主子生了好大一场相思病,要不是主子坚强,化悲愤为力量,把心中怒气全部发泄在之前那个老贼身上,怕他们的复辟大业还有的耗呢。
    接到信后的两个月来,谢御风除了忙自己在军营的正事,也没忘了安排亲兵,帮主子爷好好寻找这个胆大妄为的主子娘娘。可西北这么广袤的地界,主子娘娘又是个那么伶俐的姑娘,她刻意隐藏了自己的行踪,哪里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谢御风也有同他主子一样的担心,要是大张旗鼓的找孟岚,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反而对孟岚处境不利,于是也只能暗地里安排亲兵,同栾昇的亲军一起,寻找独身带女儿的女子下落。
    不是谢御风耍将军威风,不愿亲自去找主子娘娘,而是他实在军务繁忙,脱不开身。
    鞑靼前些日子终于结束了王储之争,原本处在上风的大王子竟然落败,反而是一向避开长兄锋芒的二王子即位了。这二王子听说可不像他兄长那么刚愎自用,为人沉稳谦虚,还曾在大邺朝游学许久,很有些才干在身。
    谢御风是栾昇心腹,自然知道鞑靼当初的王储之争有自家主子挑唆的原因在。他担心鞑靼回过神来便要报复,通过慢慢渗透西北边境,逐渐潜入大邺朝,最终给大邺朝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所以谢御风最近一直忙着巡查边境,挖出可疑探子,同时安排工匠加固战壕。
    这一日,他正好带着一队亲兵,巡视到了苗县令所在的地界。
    苗县令早早得知了谢将军要来的消息,谢御风还没来的时候便带着人马守在路边,等他了好一起夹道欢迎。
    谢御风陪着栾昇过了很长时间的困顿日子,极烦这种毫无用处又费人费力的事,对苗县令自然也没有半点好脸色。
    苗县令一看遭了,他在西北当官,总不能惹了西北大将军厌烦,于是巴巴的凑上前去,一咬牙,心一横,把他曾经差点折辱过的谢将军妹妹拿出来说事了:“说起来,我同将军妹妹还曾有些缘分。”
    “妹妹?”谢御风皱眉,他何曾有过妹妹?
    看谢御风神色有异,苗县令有些慌张:“那女子当堂念出了您的名讳,难道竟然不是您妹妹?”该死的,他莫非被那么柔弱的小娘子狐假虎威给骗住了?
    “我并没有什么妹妹,怕是哪里来的江湖骗子,去拿捏苗县令的吧。”谢御风瞥了苗县令一眼,语含不耐。
    不过话音刚落地,他就像想起来了什么似的,猛地转过头问苗县令:“那女子是什么相貌?可有什么不寻常之处?”
    苗县令被谢将军的失态吓得愣了片刻,急忙答道:“那女子相貌极为姝丽,很有几分姿色,据说出手也很大方。不寻常之处嘛,就是她是外地来的,独自一人带着个还在襁褓的小娃娃。”
    这……这不就是他们苦苦寻找了许多时候的主子娘娘吗?除了主子娘娘敢随意呼喊他姓名,又还有哪个认识他的女子敢如此!
    谢御风难掩激动之意,急忙道:“苗县令,你可立了大功了!那女子现在何处?”
    苗县令哪里还听不出来,那女子不一定是谢将军的妹妹,但肯定是位贵人!他仿佛看见了升官发财的云梯立在自己面前,就等自己一步步踩上去……
    苗县令赶忙道:“那女子应当仍住在她租住的屋子内,谢将军,可否需要下官带着您去寻寻那女子?”
    主子娘娘如今就在身旁!谢御风自然是想赶快到主子娘娘身边,好将她留下来,待主子到来的,但他想了想孟岚的性子,摇了摇头:“这位夫人性子烈,不要贸贸然去拜访,反而冲撞了她。我为你安排些人手,你需得叮嘱他们日日守住那租住的屋子,要是发现那夫人离开,也不得阻拦,只悄悄地跟上去,给我递个消息便可。”
    说完,谢御风就点了身边几个亲兵,让他们随苗县令一同去关注孟岚租住的屋子。而他则快马加鞭地赶回去,好给栾昇通传消息。
    栾昇接到谢御风的信时已经是五六日后,尽管有了上次林元缙的前车之鉴在,可是栾昇还是完全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当即就扔下算得上平稳的朝廷,安排人备马前往西北边陲,他一定要亲自去接自己的发妻回来。
    但栾昇又失望了,他带着人行至半路时,谢御风的第二封书信紧赶慢赶的送到了他手里。
    原来那惹人心烦意乱的小娘子在谢御风送出第一封信的早晨,就抱着女儿带着行李,离开了原本租住的房屋,又不知道跑到何处去了。
    栾昇的一腔热血在接到信后慢慢冷了下来,但他难得来一趟西北边陲,起了些倔强的性子,哪怕知道孟岚走了,他也一定要去她租住过的房屋里看看,寻找一下有没有她去往下个地方的线索。
    谢御风正在为自己心急而错报了讯息懊恼,但得知泰始皇帝得了第二封书信后还是坚决的来了,心中更多是对新帝痴情的怜惜——好不容易报了父母仇恨个,坐拥了天下,偏偏又在感情一事上极为不顺,也不知道他这位小主子怎么能如此命运多舛。
    栾昇到的当日,甚至都没先往西北大营里去,而是径直去了孟岚曾经租住过的屋子。
    一进那屋子栾昇就知道,她确实在这屋中住过一段时日。
    铜洗放在角落的架子上,床榻南北朝向放置的,没有带走的茶碗和简易的梳妆台全部都是按照她的习惯与喜好摆放安置的。
    身处这个屋子里,栾昇仿佛都能闻到孟岚的气息。
    不过最让他在意的还是安置在床榻边的一张小小的摇床,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他与岚儿的孩子就曾睡在这张摇床里,安然入眠。
    “给我找。”栾昇仔仔细细的看完了这屋中的一砖一瓦,确定孟岚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后,冷声交代道:“娘娘在此处停留了不少日子,必然有见过她的人,一定要给我挖出娘娘的下落来。”
    跟在栾昇身边的人,哪里不知道栾昇思念发妻几乎疯魔,自然不敢忤逆他的意思,老老实实出去寻找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他们找到一条线索来。
    原来主子娘娘离开这里是有原因的,她之前被刚刚从监牢里放出来的邻居欺辱,还好主子娘娘性子烈,一点亏都没吃到,反而还使了法子把那人揍了一顿。没想到那竖子竟然还敢诉诸公堂,攀扯娘娘,娘娘险些赔钱入狱,无奈之下才挪出谢将军的威名救急,只怕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娘娘才赶忙离开了此地。
    当栾昇听到自己亲军报来的线索,知道她在外受了这么多苦楚时,对孟岚更是怜惜至极。若不是他这个做夫君的欺骗她在先,孟岚何至于自己孤身一人带着孩子跑到西北边陲来躲他!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只求孟岚能平平安安,早日原谅他,好回转汴京,也免了这些辛劳。
    尽管栾昇心里明白,自己才是逼走孟岚的罪魁祸首,但是对于害得自己娘子奔劳的直接加害人,那是绝对不会心慈手软的。那登徒子丁甲据说已经伤势过重,死在大牢里了,可不是还有这昏庸无道的曹县令可以供他发泄怒火吗?
    他已经派人查过了,苗县令不但是个无能的庸官,而且还草菅人命,因收受贿赂乱判了许多案子,甚至还强征这边陲百姓手边为数不多的良田,中饱私囊,害得不少当地百姓无地可耕,无粮可食,活活饿死。而因为北地路途不便,这类最底层的平民百姓并没有马匹骆驼之类的工具,不能依靠柔弱的双腿走出他管辖的地界,到府中鸣冤,是以他的恶行也从未暴露。
    苗县令上次乱判岚儿的案子,也是因为收受了丁甲的贿赂,加上岚儿出手大方,要是把她关进大牢,就可以理所当然享用她的财产了。
    苗县令得知新帝要召见他,走路都在发飘,恨不得长了八个腿,早些奔到新帝身边去。
    当他怀着激动和喜悦的心情走到新帝面前行礼,跪下来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时,心里还做着一步登天的美梦。
    “苗县令,你可真是好得很呐。”栾昇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但言语却自带了一份迫人的气势,险些把苗县令吓得说不出话来。
    栾昇也不用等那无用的昏官说话,冷笑了几声,让人把苗县令的官服官印拿走,又把身着单薄里衣的他带到初冬的西北寒风中,让其好好感受了一番百姓的艰辛。
    待苗县令冷得全身肥肉都在颤抖,奄奄一息即将离开人世时,栾昇才又让人把他带回来,拉到菜市场直接在百姓眼前砍了头,又派人将苗县令积攒下来的家私、田地通通分给那些被他勒索过的百姓,也算勉强平息了百姓们对这个昏庸县令和朝廷的怒火。
    许是栾昇处置昏官的干脆果决被百姓们看见了,很快,亲军们又从百姓处探得了一个新的消息,直指孟岚搬离此处后的去向。
    “竟然真有人知道岚儿的消息?”还是住的如此之近的老妪?
    栾昇尽管已经不报希望,可还是亲自跑到了巷子口,同那老妪亲自打听了消息。
    本以为这么大年龄的老妪,说话时要费不少口舌,可没想到看到他的容貌后,老妪便主动开了口,告诉他了孟岚要朝更北处去的话,甚至还结结巴巴的在话尾补了一句:“你……同……她像。”
    同谁像?栾昇疑惑。
    待老妪用手在自己的眼睛四周比划了一圈后,栾昇才恍然大悟:“是同我女儿像吧。”
    老妪点头,她曾经看到过孟岚抱着的小东西的正脸,同面前这个男人几乎一模一样。
    栾昇心中酸涩,不知那小东西长得到底有多像他,才让这般年岁的老妪一眼就认出来了。
    再想也是白费,栾昇得了老妪给的线索,赶忙让手下顺着去找人,期望能在孟岚又一次转身离开前找到她和女儿。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西北边陲呆着的第八天,栾昇终于找到了那狠心的女子。
    她似乎是因为上次的事长了记性,租了个巷子口的独门小院,还买了个伶俐的小厮和洒扫的小丫鬟,院里置了辆马车,养了匹马。
    尽管不怎么低调,不过一眼看去,这户人家怎么都不能算是毫无根基的弱势百姓了。
    栾昇不欲这么快惊动孟岚,不然又把她吓得逃跑了。于是便想租下她隔壁的小园,闲暇时抽空来看看她也是好的。
    可没想到,隔壁院落的百姓不愿搬出腾位置。好说歹说,那家男主人才勉强同意,愣是和他要了双倍的价钱,终于带着一家老小出去另住了。
    虽然栾昇现在是一国之君,但是长期以来的穷困,哦不,节俭的品格刻在了骨子里。
    想当年,他同孟岚要的银两也没有花在自己身上,都用在了军费中。称帝后,也未曾大兴土木,奢侈享受,而是兢兢业业,勤于政事,以上率下,奉行节俭之风。
    多少人赞扬称赞泰始皇帝务存节俭,有尧舜之风,还好他们不知道,皇帝因为追妻,不仅花费了许多人力物力,还面色平静但心如刀割地从自己的私库里多掏了一倍的钱银,用于在发妻的隔壁租房!多么的奢侈浪费!
    不过还好,他终于有机会,得以见到朝思暮想的发妻了。
    按照孟岚的习惯,她应当早早就出门做事,傍晚太阳落山前回来。
    栾昇一早就趴在墙头等待,果然在第二日清晨,见到了抱着孩子准备出门的孟岚。
    杏脸桃腮,蛾眉宛转,尽管未施粉黛,可她的脸颊不但更加的鲜妍娇媚,更有了与少女时期不同的潋滟风情。
    生了孩子后反而让她的美貌更有了攻击性,赞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要不是她穿着黑衣,带着兜帽,披散下来的青丝掩去了许多颜色,简直能用艳光杀人。
    不过让栾昇疑惑的是,她自从怀了身孕后便没过过几日舒坦日子,如今更是带着一个小团子日日奔波,怎么身材看起来还比起之前还丰腴了许多呢。
    栾昇心中又喜又悲,喜的是她应该没有亏待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也能生活的很好,悲的是她似乎完全没受过相思之苦,不曾想起也不曾需要他这个夫君。
    这个狠心的小娘子,果然翻了脸就不认人。
    栾昇的目光在朝思暮想的人儿身上依依不舍地徘徊了许久,才转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女儿身上。
    这一看可不得了,原来那个软团子早就看见他了,一直拿葡萄似的眼睛瞅着他呢!
    此时见立在墙头那个人的目光和自己的对上了,霄鸾呵呵笑了,又流出了不少口水。
    “小祖宗,怎么这么爱笑!”孟岚一边说着,一边用帕子给女儿揩掉口水,还把霄鸾胸前垫着的口水帕子挪了挪位置。
    霄鸾嘴里发出奇奇怪怪的声音,似乎想同她说什么,无奈人太小了,孟岚根本搞不懂她嘟哝了些什么。
    霄鸾着急了,声音大了些,还伸出手来碰了碰孟岚的胳膊,等到孟岚有回应后,又举起小手指向了屋子斜后方一块有些低矮的墙头。
    第53章 邻居   近水楼台,先得月
    孟岚顺着霄鸾所指的方向望去, 没发现任何不寻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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