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48节
杜聿霖……当然会没事!
他和杜聿航,不会真的打起来的。
直觉是这么告诉她的。
沈南瑗虽然醒了过来,可仍在病中,整个人发蔫儿,小脸儿又瘦了一圈儿。
朗华直看得心疼,请了洋大夫专程跟进照顾,同时把天京什么好吃好玩的都往她家里搬。
“喜欢看电影吗?湖心公园那来了个马戏团,这些天都有表演。”朗华苦笑了下,“让银霜陪你出去散散心。”
沈南瑗摇摇头,想了想决定如实说,“这几天都让舅舅担心了,奶娘……奶娘是因为我死的,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病也有大半的原因是这个。但是我知道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振作起来的。”
生一场大病,最大的感受是活着真好。以及也想通透了一些事。
又青的死恰恰是证明了自己的弱小,她赤手空拳保护不了任何人,弱肉强食的法则哪儿都通用。
唯一自己变得强大,才能把自己想要的都攥在手里,谁也夺不走!
朗华看着女孩儿双眸湛亮,像是经历了一次破茧成蝶的过程。
他伸出手,怜爱地揉了揉她的脑袋,“不管发生什么,有舅舅在。”
“嗯!”
看,她还有家人。
亲眼看着沈南瑗喝过药,朗华又碎碎叨念了几句让她仔细养好身体,就再一次出门了。
朗华很忙很忙,听阿武说,龙家趁着朗华不在天京,没少在背地里动手脚。
让朗家平白无故损失了两笔大的订单,资产折损过万,朗华就是为这在忙。
养病无事,沈南瑗试图理清朗家、白家和龙家的关系。
可脑子有些犯浑,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只知道白家和龙家有仇。
如今看来,朗家似乎也和龙家势不两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难不成那朗家是因为这个,才帮助舅舅隐姓埋名?
啊,想也想不通,就算了。
前前后后养了半个月。
沈南瑗有了目标,整个人又恢复了生气。
旁的人病一场,十有八九得清减上几分。
沈南瑗和旁的人不一样,她居然又长个子了。
原先齐脚踝的裤子,成了八分,穿起来简直不伦不类。
沈南瑗觉得惊奇:“嗳,我怎么还会长个子?”
银霜抿着嘴笑:“小姐,你才十六啊!没准儿还能长到十八岁!”
“算了,算了,就这个身高吧!再高了做衣服废料。”沈南瑗打趣着自己。
一转身,吩咐管家,让他约个裁缝上门。
管家很适时地提议:“小姐,天京有好几家百货商场,还有两家是洋人开的,要去转转吗?”
沈南瑗提不起来逛街的兴趣,倒是让银霜跟着管家一起,出门采办回来了十数套衣裙。
难得,朗华今日也回来吃晚饭。
管家命人准备了天京当地特色的美食,什么盐水鸭、梅花糕、糖藕粥,摆了整整一大桌子。
沈南瑗低迷了好多天的味觉,终于被唤醒了。
“舅舅,你每月花在吃食上的费用,一定不少。”
朗华见她吃的高兴,敛在一起的眉目,也不由舒展开来了。
怪不得,他们都劝他成个家。
原来有了牵挂后的日子是这样的。
沈南瑗吃了个肚滚圆,可还想再来一碗鸭血粉丝汤。
银霜不乐意了,夺过了她的筷子道:“小姐,病才刚好,别吃撑了。”
朗华也说:“是啊,喜欢的话,明日还让厨房做。”
沈南瑗收起了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接了银霜递来的消食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朗华聊天。
朗华提了一件事。
是朗家得知朗华和亲外甥女相认之后,邀请上门做客。
“当然好啊。”沈南瑗一口答应了,说来有些愧疚,“若不是这场病,其实一到了这,我就该去拜访的。朗家的人救了舅舅的命,是天大的恩人。”
这一份通情达理让朗华感动。沈南瑗一想自己的病拖了这么久,还是误事儿。
朗华笑,“老太太知道你来了,一早说见见,不过知道你病着,就不着急了,还说等你养好了,再给你办个接风的家宴。”
沈南瑗心想自己这一来都能上升成家宴,想必是舅舅的缘故。这样想,朗家待舅舅也一定颇好,爱屋及乌才能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
第67章 姑奶奶
朗家大宅颇有那种庭院深深的感觉, 比起泷城的督军府,只有过而无不及。
可是挺奇怪的, 朗家的人口不多, 佣人也不多。
这一路走来, 四处都静悄悄的。
朗老太太的院子在大宅院的最后面。
沈南瑗都走累了, 这才瞧见朱红色的远门前站了一老妪。
一瞧见朗华和沈南瑗便绽开了笑道:“四爷, 老太太都念叨许久了。这位想必就是沈小姐?”
“嬷嬷好!”沈南瑗落落大方地打了个招呼。
朗华道:“当年,就是张嬷嬷发现我落水的。”
“多谢嬷嬷。”沈南瑗鞠躬到底。
张嬷嬷虚扶了一把, 眉开眼笑,第一眼见就实打实地喜欢上这个长相标致的孩子。
“好孩子, 不用客气。这人啊, 都有个落难的时候。老太太昨晚上还在说, 当年若不是救下了你舅舅,今时今日的朗家恐怕就没有喽!所以这人事都说不好的, 只能说我家与你舅舅很有缘。”
朗家真正的四爷在出国的第三个年头, 就死于国外的一场瘟疫, 只是这事情没几个人知道。
朗华机缘巧合下从那场变故中活了下来,用了朗家老四的身份。
说来也巧, 两人从外形身量上还都差不离,就连老太太有时候眼花都会错认。
这亦是张嬷嬷说的, 有缘。
张嬷嬷引着他们两人进了院落的花厅。
天京靠南, 如今已是春意盎然。
老太太喜花,且一年四季都爱赏花。
如今这时节,最为好看的还是早开的山茶。
那粉的, 红的,开了半个院子,好不瑰丽。
沈南瑗跟着朗华穿行在山茶花之中,只听“咔嚓”几声,还有闪光灯亮了起来。
沈南瑗压低了声音道:“舅舅,怎么你们家都爱偷拍别人的?”
朗华不自主扬了下嘴角,对着那边躲在花丛里的少年说:“逸威,逸行,出来吧!”
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从花丛里露了头。
两人的外貌有六七分相似,就连穿的衣服也一样,都是藏青色的中山装,头上戴的帽子带有校徽,这一身八成是他们学校的校服。
“四叔!”
两个少年,异口同声地叫。
一动起来,还是可以看出两个人的差别。
前头的那个少年似乎更跳脱,一跃从花丛里出来,又问:“四叔,这个漂亮的妹妹是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