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宅屋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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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照顾他,又被冷漠拒绝。
    小姐伤了心,收了东西便要走,说什么:“早知你这般烦厌我,我就不该来。”
    “从此山长水远,你我便天各一方。”
    “郎君保重。”
    几句话说完,她对林倚山略略施了一礼,转身离去。
    那时高闻雁正被高闻溪使唤端药,就看那礼仪向来端正的大家小姐,步态紊乱,红着眼眶走了。
    许是自知失态,只匆匆点头向高闻雁问好。
    高闻雁心下好奇,进门唤林倚山起来喝药。
    林倚山背对着她,像一座沉默的大山,怎么也不肯应。
    她只得叹一口气,放下药碗,道:“清清好似哭了。”
    那背影一顿,终是没有说什么。
    那小姐与众人一一告别,唯独没有再去找林倚山告别。
    可当马车缓缓离去时,她还是掀开了帷幕,频频回头。
    可是她到底失望了。
    不过高闻雁知道,林倚山其实去了。
    他拖着伤,硬是一瘸一拐地爬上了半山腰的一块大石上。
    那个位置他曾说过,视角最佳,能看到这条道上所有来往的车马。
    高闻雁当时便了然。
    啊,原来他也很喜欢清清啊。
    说不上多伤心,高闻雁只为他们感到惋惜。
    她其实也很喜欢清清,明明看似柔弱,却又比谁都要果敢决绝。
    通过这件事,她也明白了,林倚山能和高闻溪成为好兄弟果然是有原因的。
    两个人在感情的事情上,都如出一辙的别扭。
    如今,她打算在这个名单里再加上楚序。
    “你与我大哥一定很聊得来。”
    “什么?”
    她没头没尾的来了这么一句,楚序有些懵。
    “没什么。”
    高闻雁笑了笑,才不告诉他。
    就像不想告诉他,自己喜欢林倚山这件事,若不是楚序提起,她可能连自己都快忘了。
    第37章 可是梦到那香囊姑娘了?
    知鹤城虽偏远,却因荷花闻名遐迩,每年夏季都吸引了不少文人墨客前来赏荷。
    久而久之,竟也成了一个繁华的小城。
    二人抵达时已是深夜,仍有不少人在夜赏荷花,寻另一番乐趣。
    正是人多的时候,城里的客栈都已满了,他们找了好几家,才问到了一个空房。
    “实在不好意思,只有一间房了。”
    高闻雁头一甩,直接奔向城里最豪华的客栈,果然还有余房。
    她来齐国是在小木屋待了几天后的突发奇想,身上盘缠并没有那么富裕。
    现下她也只得咬咬牙,付了那高额的房费。
    楚序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也跟着拿出银两,订了一间。
    两人自那番谈心后都沉默寡言,皆以为对方只是困倦了。
    于是双双回房,却又双双难以入眠。
    不知为何,高闻雁脑海中总不自觉地想起他腰间的香囊。
    她很好奇那个姑娘会是什么模样,以至于楚序想起时,连照在身上的月光都被衬得柔和了几分。
    会是清清那样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吗?
    还是像芷尧一样,慈悲为怀?
    楚序又是如何待她的,是耐心还是急躁,疏离还是温柔?
    会给她剥荔枝吗?
    在她怅然时,楚序也曾安慰她一切会好的吗?
    还是会声语轻柔地,告诉她不再是独自一人?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鸡鸣,连夜色也随着淡了几分。
    高闻雁才惊觉自己实在好奇地太多了。
    她拍拍额头,让自己不要再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连日的奔波,她的身体已经十分疲惫,有意地控制下,她很快就入睡了。
    楚序却没有那么幸运,一直辗转至破晓才堪堪入睡。
    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又梦见了年少时与那女孩的初遇。
    那年他也不过十五。
    他原是富商家的大少爷,自小因才华出众名满扬州城,在无数赞誉中长大,不知何为人间疾苦。
    然而,一朝家道中落,从此受尽了冷眼。
    那些世家子弟欺他,他便还回去。
    辱他,他亦还回去。
    楚序是个骨子硬的,谁敢打他一下,他便打回三下。
    那些子弟们吃瘪后,一个个都服了气,不再敢招惹于他。
    唯有一人始终怀恨在心,某天带了一群人将楚序围堵起来。
    敌众我寡,且对方个个有备而来,楚序赤手空拳的,渐渐地落了下风,败下阵来。
    为首的那个小胖子被他揍过,这次躲得远远的,不敢出手。
    楚序还在寻思要怎么他抓来揍一顿,以儆效尤,却听身后传来一道清亮的女声。
    “人多欺负人少,你们也不嫌丢人。”
    那女子不过豆蔻年华,一袭红衣似火,如墨般的长发被一根黑色缎带绑起。
    后来的很多年里,楚序都喜着黑衣。
    其实他所念的,不过是那风中飘摇的一条发带。
    女子一看便是贵人,不用说话,单是负手立在那里,就已经很美好。
    她抽出佩剑,利落地将几人揍了一顿,连躲着的小胖子也不能幸免。
    她心性顽劣,有的人被划破了衣带,有的则被裁了一截袖子,个个出糗的方式不尽相同,却个个狼狈不堪。
    唯有她,微微翘着嘴角,很是得意。
    后来楚序才从那几个人口中听说,那是高大将军家的幺女。
    可谁能想到,她随手挽的一个剑花,却被楚序记了很多年。
    久到成为他的习惯招式,久到高闻雁改习枪法,不再挽剑花了,就像她不再着红衣。
    就像那天,楚序还未来得及与她说一句多谢,高闻雁便已被家人唤走。
    她来得不经意,走得亦洒脱。
    楚序能留下的,只有被她斩落的一捧杏花。
    那杏花曾落在她的脚边,从此长伴于他身侧。
    “颜公子!颜公子!”
    高闻雁一觉睡到晌午,发现楚序竟比她还离谱,久久不见踪影。
    他这几日用药都不规律,高闻雁怕他身子遭不住,出事可就糟糕了,于是赶忙来敲门。
    楚序自梦中醒来,忽然不知今夕何夕。
    待清醒过来,才发现已过十一载。
    梦中的那人正将门砸得棒棒作响,仿佛下一刻便要破门而入。
    门被自里打开时,高闻雁正高抬着腿,准备踹门。
    “女郎可有事?”
    “我没事,你有没有事?”
    高闻雁绕着他转了一圈,见他除了脸色恹恹,其余都挺好,至少衣衫上没有什么血迹。
    楚序还没完全缓过神来,便听她问:“可是做噩梦了?”
    “为何这么问?”
    “见你脸色难看。”
    难看吗?
    楚序疑惑道:“可是分明是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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