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他的地方,都是天堂
而娜娜正是小孩心性的时刻,青春期,叛逆爱玩,即使不具备所有豪门纨绔子弟的天性,却也不能使她将所有心思归入正途。
这让裴父觉得自己女儿继承自己的家业无望的同时,也在为娜娜寻找一个合适的接班人,希望通过联姻来促成裴氏传媒与其挂钩,那么将来,即使他们二老离去的那一刻,裴氏传媒也不会陨落,娜娜也依然会是豪门大小姐。
只是娜娜一直记着两老不喜欢林朗,当年林朗出国这件事没告诉她,这让娜娜的心中一直记着,所以久而久之,代沟越来越深,变成了一条难以跨越的天堑。
思绪跑远了,所以等夏伊朵听到话筒那端传来连声的“喂,喂,你是谁?”时,夏伊朵忙不迟的接了下去,“emy吗?我是夏伊朵,我想问问,娜娜今天早上去公司了没有!?”
“夏小姐啊,”emy在那边风趣的笑开,“总裁今天没有来过公司——”
夏伊朵听到这个答案,立刻失落的垂下眸去。
“不过……”emy忽然疑惑道:“总裁今天虽然没有来过公司,但是有给我打过电话。”
“说让我帮她订一束白玫瑰,还让我替她买个钻戒,最普通的那种……”emy当然虽然挂断了电话,但是怎么都想不明白总裁买这些干嘛?若是用来求婚,不该是男人买花买戒指的么?再说总裁也从来没有什么男人啊。若说是送人,也没听说是这样的。反正emy怎么都没想明白,但是还是照做了,按照总裁给的地址订了,买了戒指,吩咐人送了过去。
“白玫瑰?戒指?”夏伊朵有些口吃了,因为她无法想象娜娜买这些是用来干嘛?
“这样吧,你把她让你送过去的地址发给我,我现在过去找她!”
“……好,夏小姐,稍等!”emy虽然不明白这一早上的到底是怎么了,可是听夏伊朵的口气也明白事情不寻常。
几分钟后,夏伊朵看着emy传过来的地址,招了一辆出租车打的了过去。
青色围墙上的蔷薇花,在暖阳烈日下,摇曳着绚丽的色彩。
那一大簇大红色的,粉红色的、粉白色的花骨朵,像是记忆里,那一串清脆的旋律,如水,流淌,浸染了那一年的芬芳。
红色的mini停在院墙外,驾驶座上,娜娜神情恍惚的注视着那一扇斑驳了红漆的木门,手指骨紧紧的拽着方向盘,像是在拽着她生命里唯一的希望。
她没有梳头,也没有换衣服,身上依然是昨天醉酒后的那一身装扮,衣服上还留着红色的酒渍跟抹不去的酒味,她的面部表情十分颓废,没有洗过脸的一张白皙的容颜上,有些许的苍白跟青色,眼睛里红色的血丝显示着她未曾得到好好休息。
副驾驶座上,一束纯白的白玫瑰安置在上面,白玫瑰的芬芳,白玫瑰的纯色,白玫瑰象征纯洁的花语……
白色的玫瑰,是娜娜的挚爱,也许只是因为,曾经有人说过,他最爱的是白玫瑰,世界上不含杂质的白色,白玫瑰象征纯爱的花语。
这栋小院,是林朗曾经的家,也是她曾经家的隔壁。
在裴家没有完全富裕之前,在林家没有倒闭之前,那一段欢乐的日子,娜娜前半生快乐的时光,都在这里度过……
也许仅仅只是因为,她的记忆里,曾经有他……
有林朗的地方,都是天堂。
记忆中的红漆木大门早已斑驳脱落了曾经的漆色,还是那个小院,有爬山虎常青藤茂盛的紫葡萄架,一到夏天就是一片果园的天地,青砖围墙上,野蔷薇浓郁勃发的生长,在花季待谢之前,摇曳着冷秋的最后一抹芬芳。
一切都没有变,或许唯一变了的,只是隔壁的那个院子,早已不在是挂在裴家的名下。
裴家在搬离这里之后的一年,这里的小院已经被秘密处理了,据说是被谁高价买了过去。
而他们,也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林朗不是那个阳光四射的少年,而她也不再是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总有一把一把抹不完的鼻涕。
娜娜从醒来之后,就吩咐emy替她去订了鲜花跟戒指,然后开着车来到了这一处,因为她知道,林朗总会过来的,不出她所料,林朗的确过来了。
她看着林朗拿出钥匙,然后开门而入,她听见那斑驳的木门发出“吱嘎——”一声刺耳的声音,然后林朗穿着天蓝色针织衫,米白色休闲裤的身形,消失在门缝里。
一直的一直,她都透过车窗玻璃远远的开着,她不敢进去打扰他,她怕看到他厌恶的目光;但是,她又不舍得放弃能看到他一丝一毫的机会,所以她也不敢离开。
她就这样,在这种自相矛盾自相虐待的情绪里,呆坐在车里已经一个小时。
是的,离林朗进去已经一个小时有余了。
而她知道,她本死寂的心,在林朗出现的那一刻,已经复活了过来。
她清楚的听见她心脏砰砰乱跳的声音, 她感知到血液流过她的血管里,她甚至能清楚的感知,那一丝微风轻刮过耳边,温柔而去的声音。
不久后,林朗终于出来了,他的神情有些落寞,却是将门锁再度锁上,抚着那锁的位置,久久无语。
娜娜看着他坐上他开的路虎车,然后掉头而去,她也小心翼翼的跟随了上去。
路虎车进去的地方,是林海建筑公司。
林海建筑,算是本市数一数二的建筑公司,就娜娜所知,这家建筑公司是四年前突然在j市发展起来的,上市时间是在当时的一个月后,娜娜不知道这家建筑公司背后的背景,却是知道不简单。
但是林海建筑哪怕发展太快,成为j市数一数二的公司,在全国上,却还是不足以排名的。
以娜娜的认知,林朗这么优秀的人,是不可能屈就于这一个小小的公司的。
而且,她记得他从前学的是音乐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