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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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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一遍,可好?”墨君琰只觉心口“砰砰”直跳,仿佛下一刻就要跳出来一般。
    沈诺抿了抿唇,却说不出来了。
    他一直都知道墨君琰待他的好。
    前世时,他身份低微,修为弱的可怜,自然不可能相信墨君琰待他是有情的,即便墨君琰为他抢来了长生丹,即便墨君琰身边除了他再无旁人,即便两人之间的相处,从来都平等的让人怀疑。
    沈诺那时不懂,亦不肯懂。可是如今想来,如果不是墨君琰前世便将他放在了心头,又何苦去做那些事情?又何苦为着他的自卑,从不肯挑明?
    而这一世,墨君琰待他的好更是放在了明面上。其他的暂且不提,单单是墨君琰为了守在他身边,而将魂魄附在小狼身上,那样贴身的护着他,宁可被他当做可有可无的灵宠,也要守在他身边——沈诺在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知道,他再也不能将墨君琰当做可有可无之人了。
    及至后来,他为了渡情劫而找上了墨君琰。明明他已经欢喜上了墨君琰,而墨君琰也明知以他的脾性,只要墨君琰不做对不起他之事,两人便可一直欢好下去,就如人间白首到老的夫妻一般。沈诺心中明了,墨君琰身为剑修,本就淡泊,所在乎之事不过二三,一为长生,二为师尊,三来大约就是他了。
    那个时候,沈诺困于筑基后期,一直不得勘破情劫进阶之时,他不是没有害怕过墨君琰会为着二人的相守而不肯助他渡情劫,毕竟依照沈诺的行事,只要墨君琰不主动出手,沈诺必然不可能主动换人的。可是墨君琰最后还是出手了。
    明知自己出手会让沈诺彻底斩断情根,可墨君琰还是出手了。
    沈诺心中,如何能不去感激?而这份感激,在他情根重塑之后,更是渐渐衍变成了相知相守之情。这是沈诺没有想到的,他亦没有想到的是,他丝毫不排斥这种情爱。
    于是沈诺伸出手,将墨君琰的手贴在了他的心口处。
    砰砰,砰砰。
    心跳如鼓。
    墨君琰怔住。
    沈诺勾了勾唇:“阿琰,待助阮珏投胎,我们成亲吧。”
    墨君琰已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于是他什么也没说,扛着沈诺就回了房间——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因着沈诺的这句话而火/热了起来,现在,他想让沈诺和他一样火/热起来。
    ……
    小和尚满心满意的以为,爹爹带着他出来了,而他心中那个一直催促着他要做什么的声音也没有了,他就可以一直和爹爹待在一起了。他知道爹爹为了救他,不得已毁了他的丹田,他已经不能修炼了。可是没关系。就算只能活凡人的百年,只要能和爹爹在一起,他也是愿意的。
    只是小和尚跟着沈诺、墨君琰出来之后,才发现压根不是那回事,他是能亲近爹爹了,可是比他更亲近爹爹的,却是另一个男人!
    小和尚郁闷的蹲在爹爹房间外面挠墙,直到两个时辰之后,才看到爹爹穿着里衣走了出来,而父亲则黑着脸,拿着一件外袍跟在爹爹后面。
    “爹爹!”
    小和尚飞快的窜到了沈诺怀里,使劲蹭了蹭。
    “爹爹,对不起。”小和尚原本准备好的话,到了嘴边,就全成了道歉,“对不起。”
    对不起,他明知沈诺是道修,纵然察觉道魔之争的结果,不欲参与其中,却也从不肯背叛道修,做让道修为难之事。可是他身为沈诺的孩子,却是不管不顾,为了心中的催促,直接做了佛修,而后又与魔修勾结,在大战之争杀了无数道修。
    小和尚生而知之,却并无前世记忆,他所有的,只有沈诺对他全心全意的好,以及心中那个一直催促着他要参与道魔之争的声音。小和尚没有法子去阻止那个声音,就只有对不起生养他的父亲了。
    “对不起,是我不好……”小和尚抱着沈诺喃喃道,“爹爹,你莫要生气,我以后会听话的。”
    沈诺看着小和尚,摸了摸小和尚锃亮的光头,叹道:“为难你了。”
    小和尚猛地摇头:“不为难不为难,只要爹爹不生我的气,我一点也不为难。”
    “好,不气。”沈诺微微一笑,叹道,“你的难处爹爹知道,不会因此而生气的。”
    小和尚还是有些担心,仰头问道:“真的?”
    “真的。”沈诺从储物戒中取出一颗驻颜丹来,“你的丹田已毁,修炼是不可能了,只能如凡人一般过上几十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你的因果,自有该承担之人来承担,我儿只要快活自在的陪着爹爹过完这几十年就好了。”
    “这是驻颜丹,我儿待到不想再老去时,且吃下便好。”
    然后不等沈诺说完,小和尚立马就着沈诺的手,就把丹药给吞了下去,见沈诺微微蹙眉,小和尚傻乎乎的笑道:“爹爹你这么年轻,我再长大一点,就不能和爹爹撒娇啦,这样就很好啦。”
    沈诺摇了摇头,带着小和尚和墨君琰,将阮珏的魂魄亦投胎在一个单灵根的胎儿身上,一家人就开始慢吞吞的四处走着,偶尔看到一处景致好的小镇,便留下来住上两三年,沈诺行医,墨君琰就挑些品行好的孩子教他们一些拳脚之术,小和尚还是顶着和尚头,跟着镇上的孩子到处玩耍——沈诺也不阻止,他希望小和尚能过得尽可能的快活。
    在他而言,天道是天道,小和尚才是他的孩儿,小和尚这一世一旦走了,那么重生的天道,却不再会是他的孩儿,而是已经历经了不知多少年,历劫无数次的无情无欲之神而已。
    也正因此,他才会宁可自我封印百年,也要陪着小和尚在凡世玩耍一番。他会因着修炼而有千载的寿元,可是他的孩儿,却只剩下这百年了,他必须要陪着他。
    百年时光匆匆而过,沈诺和墨君琰给小和尚用了无数的灵丹妙药,却仍旧挡不住小和尚将要死亡的命运。
    小和尚的手已经无力了,可他还是捉着沈诺的手不放:“爹爹,我要走了。”
    沈诺“嗯”了一声,半晌才道:“我会忘记你。然后努力修炼,早日踏碎虚空,飞升灵界。”
    小和尚咧了咧嘴:“爹爹,我信你,你一定能飞升的!”
    沈诺反手握住小和尚的手,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和尚这才看向墨君琰,墨君琰道:“我会照顾好他。”
    小和尚点了点头,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看着沈诺道:“爹爹,我反悔了,我想要个名字,爹爹,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这个名字,或许是他曾经存在过唯一的证据了。
    沈诺伸出手,擦掉了小和尚眼角处不停留下的眼泪,认真的开口道:“阿宝,叫阿宝可好?”
    小和尚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他努力点了点头,咧了咧嘴,就彻底没了气息。
    白净的脸上,犹自挂着满足的笑容。
    而重新恢复生机的,是历劫归来的天道。
    阿宝,只是天道无数个名字中的一个而已。沈诺的阿宝,彻底不存在了。
    天道之下,自前次道魔之争之后,道魔两虎相争,皆损失惨重,佛修、妖修、儒修、武修等渐次崛起,于道魔衰落之时,迅速崛起。天道之下,再无两家独大,而是百家争鸣,各自平等的去追求心中之道。
    而原本百年一次的道魔之争,也在道魔双方发现了佛修、妖修等的崛起之后,也直接消失了。谁也不是真的傻,只是身在局中,不曾发现。一旦出了局,自然就想明白是被谁算计了。道魔百年之争,就这么停止了。
    沈诺身上的修为封印解除,重新恢复了修为。
    他和墨君琰一道回了小竹峰,将阿宝的骨灰葬在了这里。
    沈诺原本是想一直带着阿宝,就像贺兰公子曾经一直带着沈清淑一般,可是墨君琰却阻止了他。
    “父亲如今亦放下了。”墨君琰道,“既然总有一日,我们终会放下,那么何不现在便让阿宝安安稳稳的待在这里呢?我们心中一直记着他,那便足够了。”
    沈诺这才同意,将阿宝葬在了小竹峰,阿宝出生的地方。
    “那便葬在阿宝以前最喜欢的灵果树下吧。”
    虽然也有名为“长生树”的灵植,很多人将逝者的骨灰或遗体种在长生树下,以期逝者来世可得长生,可是沈诺很清楚的知道,阿宝只是天道曾经一世的记忆而已,早晚要被时间消磨或者融合掉,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将阿宝尽可能长久的记在心里,如此而已。
    两人一起将阿宝葬下,十指相扣,站在树下,不知在想些什么。
    寒风凛冽,大雪漫天。
    “咯吱咯吱”。
    贺兰公子与欧阳道君缓步走了过来,静静的陪着二人站了一宿。
    直到第二日,初阳升起时,才有人开口说话。
    “诺儿将来要如何?”贺兰公子微微笑着,一身风华,从不曾削减半分。
    沈诺微微垂首:“自然是历练,修炼,渡劫,若是有幸,能飞升灵界,也是一大幸事。”
    贺兰公子颔首道:“也好。”
    墨君琰握住沈诺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沈诺抿了抿唇,才抬首道:“爹爹,我和君琰已经成亲了,在凡人界。”
    贺兰公子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料到,会有那么一日,因着沈诺的一句称呼,而手指微微发颤,喉咙干涩的说不出话来。
    墨君琰却已经拉着沈诺的手,一起朝着岳父大人给跪下了。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沈诺认真严肃的看着贺兰公子,手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着,而他的孩儿,则在一旁入土为安。
    沈诺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他可以继续追求他的长生大道,身边有亲人,有道侣,有友人相伴,这样,就足够了。
    重来一次,他已然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木有想到写了40万字,窝本来以为也就是三十几万字就能写完了来着~~~写了四个月,辛苦大家追文啦~~~么么哒~~~
    番外的话,有一章前世番外(二),本来打算放在之前的番外(一)后面的,可是有些剧情放在那里就是提前剧透啦,所以会放在后面~~然后除了这篇番外,应该木有其他的番外了,总觉得已经没啥可写的了【啊喂!
    童鞋们要是有灰常灰常想看的番外,可以留言提一下,然后窝可能会补个短番外~~~
    最后的最后,专栏和新文求收(gt^w^lt)喵
    ☆、104·番外之嫁——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听到墨君琰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诺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沈诺还尚且没有意识到,墨君琰的这句话,其实是无意识的把沈诺放在了要“嫁”的那一方。
    只是沈诺没有意识到,不代表被称为“岳父大人”的贺兰公子没有听出来。
    贺兰公子当下就咬牙切齿的道:“小婿?岳父大人?诺儿,你莫非真的要嫁给这个姓墨的?然后冠他的姓氏?你们二人的子嗣也只能姓墨?”
    贺兰公子终究是顾忌着沈诺第一次叫了他“爹爹”,且他暂时也闹不清在沈诺心中,是自己重要一些,还是这个给梯子就爬的墨君琰更重要一些,于是只好这么磨磨唧唧的暗示了一番,以期他的宝贝儿子不要那么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沈诺闻言一怔。
    他听到贺兰公子的话才反应过来,是了,双修大典说得不管有多公平,终究还是有一个子嗣姓氏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妖族血脉不能生子便罢了,现下他既然有这么个“功能”,也就难怪贺兰公子要纠结着不乐意他“嫁给”墨君琰了。
    然后沈诺就侧头看了一眼墨君琰。
    墨君琰安抚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对贺兰公子道:“是君琰错了。诺儿无需改姓,将来若有幸再得一子,亦是诺儿之功劳,自当复姓贺兰。”
    贺兰公子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一月之后,二人的双修大典之上,贺兰公子看到红霞满天,鹊桥之上,驾鹤而来的沈诺之时,还是忍不住黑了脸。
    修真界结为双修道侣的,纵然大部分是男女结合,可是高阶修士能得到子嗣的几率着实太小,因而也有不少人是同性而婚。同性而婚者,亦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驾鹤而来者,便是“嫁”的一方。
    贺兰公子坐在高位,瞪眼看着一袭红衣,头戴玉冠,青丝飞扬的少年,忍不住就有些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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